【招标公告】平邑县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提前公示信息

所属地区:山东临沂市 发布日期:2026-10-09

【招标公告】平邑县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提前公示信息: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临沂市 采购单位 平邑仁安中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大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平邑县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二标段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平邑县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二标段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提前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平邑县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二标段施工)

项目编号

招标人

平邑仁安中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山东大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公示期间

2026 年 10 月 08 日至2026 年 10 月 12 日

意见反馈渠道

若对招标文件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发送至以下邮箱:sddgyxgs@126.com。(请注明“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意见反馈”)

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最终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社会公众、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意见,可在公示期间按本公示要求,将意见(含具体依据、联系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意见提交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招标人将对收集的意见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全部意见。最终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4.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对招标人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5.正式招标文件将在本次公示结束并修改完善后另行发布。
10.8施工【招标文件】平邑县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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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
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单位:平邑仁安中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大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卷
第二卷
第三卷
第四卷
关于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0〕70号)、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通知》
等文件要求,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现场递交响应
文件。投标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
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
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
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
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
行承担。各投标企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且各投标企业在投标(预审)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
2、系统使用技术问题请拨打电话:0539-87700630539-8770139。
第一卷
第一章平邑县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邑县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邑仁安
中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条件其他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邑县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
2.2项目地点:平邑县境内
2.3项目规模:主要包含架空管道、地埋管及相对应的管件、保温、管托及疏水装
置、焊缝探伤检测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合同预算价:
一标段:监理标段,招标控制价:74700.00元;
二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56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平邑县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
清单为准)。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及现行规范等要求完成本项目,满足招标
人要求。
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一标段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
的施工能力。
2.二标段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GB2)及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一标段监理:对拟派监理本工程的各类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总监一名:总
监必须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不少于1名(市政公用工程);现场监理员:监理员不少于1名(市政公用工程);现
场监理人员需满足鲁建建字〔2013〕27号《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
岗标准》相关要求;
二标段施工: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除联合体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日00时00分至2026年09月日23
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linyi.gov.cn/)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2访问方式: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点击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系统“企业用户登录”。未进入信息库的企业登录网站后点击“立即注册”,根据系统
提示填写用户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用户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完善信息库,提交后平
台自动审核通过。咨询电话:0539-877007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栏目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月日09时
00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
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linyi.gov.cn/),登录开标大厅本项目
对应标段,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5.3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培训系统”栏目《新
版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等相关内容,技术咨询电话:0539-8770063。
6.监督机构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9-4225536
地址:临沂市平邑县街道板桥路13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邑仁安中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驻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山东大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颐高上海街一期A座19楼1906室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受理异议联系人:招标部
联系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平邑仁安中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驻地联系人:***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临沂兰山柳青沂蒙路颐高上海街1号楼A-1906室联系人:招标部电话:***
1.1.4项目名称平邑县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
1.1.5项目建设规模一标段:监理标段,招标控制价:74700.00元;二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56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1.1.6建设地点平邑县驻地。
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1.3.1招标范围平邑县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后审审查资料施工资质条件: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后审审查资料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GB2)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证明需明确到个人)。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人员并提供身份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证明需明确到个人);6、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证明;(提供网页截图,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日期)7、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证明文件。8.业绩要求:承揽GB2类蒸汽热力管网施工业绩1份。须同时满足:1、业绩内包含最大管径≥DN300蒸汽管道;2、该单项业绩蒸汽管道总敷设长度≥4000米;3、业绩项目属于公用管道GB2压力管道(能够体现压力管道安装、告知监检内容)。(2023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提供业绩蒸汽管道总敷设长度≥4000米和最大管径≥DN300蒸汽管道的证明、中标公示网上页面打印后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网上可查,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9:其他要求:1、提供由投标单位盖章的书面承诺,声明本项目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发生拖欠行为(格式后附);2、投标单位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格式后附)。郑重提醒: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证书等相关证件,涉嫌造假按废标处理,贯穿始终。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对于已按照国家、省等规定采用电子版证书的相关资料,申请人提供打印件的视同提供原件。
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施工现场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勘察,踏勘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1.10.1投标预备(答疑)会不召开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并告知招标人。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不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2.2.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上午09:00时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6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6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投标文件纸质版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中标后,经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相应资料存档备查。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2.电子U盘一份(文件要求:必须和本投标单位在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且清单报价提供新点软件版)。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按以下要求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2.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3.3.1投标保证金根据“临公管办【2023】3号”文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需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3.4.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指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5.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5.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1上传系统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文档的,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2投标文件加密使用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
3.7.3投标文件说明本项目需进行网上招标投标监管系统,投标单位须从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递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通过CA实名认证,使用CA锁办理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
3.7.3投标文件说明加解密、电子签章等方面,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企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且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3.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在开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条规定提供一正四副纸质投标文件;
3.7.4不见面开标说明①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bszn/20200619/0e498e09-a914-475f-9079-3456199592aa.html),“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在开标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因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应在开标前30分钟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电子签到,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时系统自动停止签到,未签到企业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③开标时,投标企业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投标企业务必按照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的要求设置参与网上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若因电脑环境未按要求设置导致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视为该投标企业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7.4不见面开标说明④各投标企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且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⑤开标顺序: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分别进行开标。(1)投标人解密: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企业在开标前须自行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开标解密时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2)招标人解密。(3)唱标。查看唱标信息。(4)代理机构点击开标结束。
4.2.1装订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在开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纸质投标文件与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内的投标文件相一致;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2.2上传投标文件地点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上开评标系统,开标时实行“不见面”开标系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上午09:00时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系统
6.1.1开标程序投标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6.1.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6.1.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随机抽取。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注: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限:3日3、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标结果将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投标人自行查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3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以结构型式和使用功能界定。
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以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通告、“信用中国”等网站信用记录为准。
10.2招标控制价
10.2.1招标控制价本工程设置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监理标段,招标控制价:74700.00元;二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56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在招标控制价以内报价,否则作废标(无效标)处理。
10.3“暗标”评审
10.3.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本项目技术标使用暗标方式。
10.3.2暗标的编制要求1、纸张要求:采用A4纸张、页面底色为白色,不得使用彩色底、水印底等其他底色。2.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Microsoft·Word。3.字体颜色要求:黑色,不允许使用彩色。4、其他要求:(1)技术标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2)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3)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五号字(4)需设置目录,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5)技术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相关信息的设标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备注:1.“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不满足上述要求者,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2.暗标编码由临沂市公共资源网上开评标系统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10.4计算机辅助评标
10.4.1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4.2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
10.4.3补救方案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招标人可以在征得主管部门和投标人同意后现场上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未递交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10.7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8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9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0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部门: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39-4225536,邮箱:Py_zbb@163.com;地址:临沂市平邑县街道板桥路13号
10.11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

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付款方式采用形象里程碑分段结算方式,即:完成管道敷设工程量50%且无损探伤检验全部合格,经监理及发包人现场核验确认形象进度后,支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全线完成试压、吹扫调试,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现场移交、竣工资料初步归档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出具正式审定造价报告后,支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7%;剩余审定价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2年,经发包人核查无遗留质量问题后,无息一次性付清余款。
特别说明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为了保证投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投标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谢谢合作!
注意文件中所需资格审查、评分项以及其他要求所需的证件、合同、资料等均需清晰、真实等,若是不满足,将可能资审不通过或评分项无效。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安全生产: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职责。(2)扬尘治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扬尘治理规定,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硬化、冲洗等防尘抑尘措施,保证施工场所和出入口的清洁,确保扬尘治理达到标准要求。(3)施工现场占用:科学合理确定施工现场占用范围,占用交通繁忙路段施工的,必须在环保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做到24小时作业,最大限度减少占用道路施工时间。占用现场必须按规范设置围挡和各项警示、交通引导标志,对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做到定点定位,场地整洁有序。(4)承包人须对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5)发包人将按照《临沂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暂行办法》、《临沂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考核办法》、《市政工程扬尘治理考核办法》、《临沂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和结算。(6)对扬尘治理不达标项目,被通报、约谈、问责的,依据诚信考核要求进行诚信考核扣分,录入诚信考核平台。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7)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施工,并减少施工噪音、粉尘等污染,不得在施工时间之外产生扰民现象,不得影响居民吃穿住行。(8)中标单位施工人员在施工时注意施工安全,并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施工事故及责任。
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招标服务费:参照《鲁招协(2024)13号》,由中标单位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公证费(如有):按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存在疑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一次性提出,如超过规定时间,提出问题不予答复,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容。本项目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存在疑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sddgyxgs@126.com。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如超过规定时间,提出问题不予答复,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容。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每月需在工地现场考勤不低于22天。具体奖惩措施以合同为准。
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方法1、同一次招标中不同投标人之间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机器码及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相同的,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2、同一次招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技术文件存在内容异常一致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并集体认定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情形。3、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包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文档)未记录软硬件信息,或记录的软硬件信息被篡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根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公管办[2021]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围标串标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经认定符合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将串通投标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评标委员会认定报告,启动案件调查程序。
转包、分包要求投标人不得对本工程进行分包、转包。若进行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工程合同。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施工现场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勘察,踏勘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
投标单位承担。
1.10投标预备(答疑)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答疑)会。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式(加盖投标单
位公
章)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并告知招标人。
1.10.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11分包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分包。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2款、1.10.3款.第2.2.1款和第2.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
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在临沂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
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临沂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已收到
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技术标函的主要内容(采用暗标)
(1)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阶段划分。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
(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5)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责任承诺。
(9)新技术应用和违约责任承诺。
3.1.1.2商务标函的主要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5)商务报价(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及本文件第七章要求的资料、投标单位认
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2(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不接受分包的,或投标人没有分包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2(8)目所指的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发布,投标单位自行查看。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
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根据“临公管办【2023】3号”文规定。
3.5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
料,
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
质条
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投标报价及依据
3.6.1本工程的计价依据是: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标准图集、设计院回复的图纸答疑等有关资料;
2、《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办法》及相关计算规则;
3、套用2003年《山东省土建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消耗量定额》,按照
2008年《山东省土建、市政工程价目表》取费,人工基价为44元/工日(营改增);
4、鲁建标字〔2022〕7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
的通知》;
5、税金按鲁建标字〔2019〕10号计取,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
为13%和9%;
6、安全施工费按鲁建标字〔2023〕2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
调整;
7、其他现行国家及省市相关取费文件及规定,鲁建标字〔2023〕2号文等。
3.6.2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
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程项目道路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
批准。
3.6.3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除非合同另外约定,工程量清单中的单
价与合价均已包括了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
及本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内容。
3.6.4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与清单项目数量相乘必须等于合价,各
合价相加必须等于总价。投标总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
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各部分的合计金额应与其中的各分项之和一致,不允许
使用调价函件,否则按照废标处理。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工、料、机价格,必须提供分
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与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
有一个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单价和合价将不予接受,投标单位未填单价或合价
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
的单价或合价内。任何投标单位不允许改动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不得进行投标总价优惠、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
体现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3.6.5投标报价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费报价、其他项目清单报
价、规费、税金(规费、税金不作为竞争性费用)等投标单位响应招标单位要求完成
拟建工程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取,凡未按规定
计取的,作废标处理。
3.6.6工地现场水、电需求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3.7.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清单项目,应调增的价款。
调增价款=Σ(漏项、新增项目工程量×相应新编综合单价)
相应新编综合单价的确定依据为:本章第3.6.1条款相关要求。投标清单中没有
的材料价格由建设方、施工方共同考察确认。
3.7.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多余项目或设计变更减少了原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项目,应调减的价款。
调减价款=Σ(多余项目原有价款+设计变更减少的项目原有价款)
3.7.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增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
清单工程量增加,应调增的价款。
调增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增工程量×相应原综合单价)
3.7.4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减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
程量清单工程量减少,应调减的价款。
调减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相应原综合单价)
3.7.5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时,必须由设计、承包、发包、监理单位共同
签字认可,否则变更部分不予调整。
3.7.6对于措施费报价项目,凡是以项计价的措施费,按照报价一次性包干结算,
不再予以调整;凡是以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措施费,结算时据实调整数量。
3.8材料供应方式及工期、质量要求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3.8.1本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设备全部由承包方负责采购,承包方在采购材料
前7天内通知发包方,经发包方、监理方共同考察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行采购。承包
方采购的材料,在采购前虽经发包方、监理方进行了确认,但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
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责任仍由承包方承担。未按规定中标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一切
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3.8.2承包方采购变更工程中新出现的材料,须会同发包方、监理方共同考察。
经发包方、监理方代表签字确认,作为变更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否则,结算时材料
价格由发包方自行确认,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8.3主要材料价格调整
中标单位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应考虑到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的因素,增强风险
防范意识,承担主要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在施工期
间所有材料价格不予调整。
3.8.4对于暂估价材料(如有),由招标人提供相应材料暂估价一览表,投标报
价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暂估价报价,否则按照废标处理;暂估价材料采购前必须经承包、
发包、监理、造价跟踪审计单位共同考察确认,否则不予认可。工程竣工结算时,暂
估价材料按实调整材差,并计取规费和税金,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施工期间工程
量清单内的除暂估价之外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
3.8.5施工工期见前附表。
3.8.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
收,若一次验收不合格,由中标单位负责无偿返修,并从工程结算价中扣留5%的违约
金,作为对招标单位的补偿。
3.8.7付款方式:详见前附表。
3.9投标文件的编制
3.9.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
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9.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9.3投标文件中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
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
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
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网上电子投标签章相关规定。
3.9.4商务标投标文件需提交网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中的序号、项目编码必
须完全按照随招标文件发放的电子版的工程量清单(行、列顺序不允许调整)。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适用电子开评标系统相关规定)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小时内,投标人可以修改或
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在平邑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
室的的监督下进行。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开标顺序:由电子开标系统的默认顺序进行。
(1)投标人解密: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
书进行加密,投标企业在开标前须自行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开标解密时未在系
统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电子开标
系统原因除外)。
(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持有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二次解密。
(3)唱标。查看唱标信息(投标单位如有异议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否则
视为无异议)。招标人、监督人需要关注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随时在线提出的异
议、问题沟通等信息,并做好及时回复。
(4)招标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5)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标结束,在评标系统中点击“开标结束”,并进行“招
标文
件导入”。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定标工作严格执行本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定标办法,开标、评标、定标的
全过程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
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或者全部由专家组成),
成员由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
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
评标依据。
6.3.2经评标委员会初审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数目不足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的;
(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或)盖章的;
(4)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文件中更换资格预审时所报的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技
术负责人的;
(6)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
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
(7)除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
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违反政府指导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0)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行贿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13)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
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担保。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
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
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
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数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价格■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说明: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投标人的标书作废,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值的计算。

详细评审内容如下: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评审:30分;商务标评审:70分。

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
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4(1)技术标部分(30分)采用暗标总体概述(4.5分)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阶段划分(4.5分)(优4.5-3.1分、良3.0-1.1分、差1.0-0分)优: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良: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基本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差: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不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不合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3分)(优3-2.1分、良2.0-1.1分、差1.0-0分)优: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良: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大;差: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没有违约责任承诺。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3分)(优3-2.1分、良2.0-1.1分、差1.0-0分)优: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良: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差: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机械设备投入计划(3分)(优3-2.1分、良2.0-1.1分、差1.0-0分)优: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降噪措施较好满足绿色施工要求,采用先进机械设备;良: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降噪措施满足绿色施工要求;差: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降噪措施满足绿色施工要求。
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3分)(优3-2.1分、良2.0-1.1分、差1.0-0分)优: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绿色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良:总体布置合理,能满足绿色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差:总体布置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不能满足绿色施工需要。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3分)(优3-2.1分、良2.0-1.1分、差1.0-0分)优: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良: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差: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可行。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3分)(优3-2.1分、良2.0-1.1分、差1.0-0分)优: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良: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合理的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差: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
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责任承诺(3分)(优3-2.1分、良2.0-1.1分、差1.0-0分)优: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良: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差:措施不可行。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新技术应用和违约责任承诺(4.5分)(优4.5-3.1分、良3.0-1.1分、差1.0-0分)优: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措施得力、具体、严谨。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充分,违约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良: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有保证措施。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有一定的预见,违约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差:采用的新技术针对性不强或验证材料不可靠,对节约投资没有收益,无违约责任承诺。

当评委人数等于5人时,技术标部分最终得分=所有评委得分的平均值;当评委人
数大于5人时,技术标部分最终得分=去掉一个评委最高得分去掉一个评委最低得分,
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得分。
二、商务标评审(70分)
投标价超出投标控制上限价的,作废标处理。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
低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投标单位不足5家的,以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参加平
均)之后取其余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等于基
准价得7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含1%)扣0.20分,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
价1%(含1%)扣0.12分,(中间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保留2位小数)扣完为
止。
说明:若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集体决策定标,或废止
本次招标,经监管部门同意,招标单位可另行组织招标。
1.评标方法
(1)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70分,技术部分30分,投标单位
评审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
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
标人授权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
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
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得方式决定中标候选人。
(注: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或重新招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
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
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
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资料,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
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
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
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
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
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
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
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
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
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
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
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
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
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
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
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
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
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
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
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
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
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
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
数据。
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
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
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
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
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
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
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
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
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
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
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5.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
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
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
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
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
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
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
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A2.5.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
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
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形式评审。
A3.2响应性评审
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A3.2.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
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
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
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
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
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A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根据本章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2)商务标评审和评分:商务标开标后先由评标专家对投标报价及清单综合单价
的合理性进行评审,凡被评标委员会过半数的评标专家认定存有恶意抬高、压低投标
报价、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存在明显不平衡报价的以及发现串通投标等行为的,评标委
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质询,经质询后,仍然有超过半数的评标专家认定存有恶意抬高、
压低投标报价(包括低于成本)、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存在明显不平衡报价的以及发现串
通投标等行为的,其商务标作废标处理;
(3)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
(4)汇总评分结果。
A4.2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
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
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总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
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A5.2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
按照总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A5.2.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3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
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
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
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
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评标委员会需对
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则评标委员会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提前到
初步评审之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封存后再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
性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完成后再公开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
之间的对应关系。
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
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
动方可暂停。
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
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4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
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附件B:废标条件
废标条件
B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
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B1.1有招标文件规定废标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详下:
B1.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1.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B1.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B1.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B1.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B1.2.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B1.2.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B1.2.8在同一IP地址、同一台电脑上传的。
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
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
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B1.6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
业或从业专用章的。
B1.7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等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
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B1.8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1.9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6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B1.10投标文件中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未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B1.11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不符,且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获得招标人书
面同意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B1.1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投
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导致无法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
审的(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另从规定);
B1.13逾期未上传的;
B1.1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或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有关规
定的。
B1.15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
B1.16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3条投标文件”中各项条款要求的或有负偏离的。
B1.1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作出否决投标的决定:
(一)电子投标文件所载明的类似工程业绩或者奖项等和实际不符的;
(二)同一投标人在电子评标系统中就同一工程的同一标段存在多个不同电子投
标文件的;
(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不能
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案补救的;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引用(GF—2017—0201)
(参考模板)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
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
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
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
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
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
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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