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五莲县2025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测项目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山东日照市 发布日期: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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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日照市 采购单位 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金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五莲县2025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莲县2025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测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121000202602000135A_001
二、合同名称:五莲县2025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测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121000202602000135
四、采购项目名称:五莲县2025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山东智绘云图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置城世贸中心3号楼2单元1003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五莲县2025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测项目186.886.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五莲县2025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测项目合同.pdf
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项目名称:五莲县2025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
测项目
合同编号:SDGP371121000202602000135A_001
计划编号:37112100016100120260009
采购人: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供应商:山东智绘云图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〇二六年一十月八日
采购人(甲方全称):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供应商(乙方全称):山东智绘云图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五莲县2025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
监测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五莲县2025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测项目
服务内容:(一)图斑监测;以林草湿荒普查成果为底图,采用年度国土变
更调查统一分类标准,通过日常监测和集中更新的方式,按照流程融合、平
台融合、成果融合、现状与管理融合要求,协同开展年度林草湿荒调查监测
和变更调查,查清每一个变化地块的地类、植被覆盖类型、面积、属性等实
际情况。(二)样地调查(标准地);采用属性分层/空间均衡的抽样方法,
以林种、起源、郁闭度、龄组、坡位、高程等因子划分县级典型性森林植被
类型单元,调查其胸径、树高、冠幅、公顷株数,确定类型单元公顷蓄积,
建立矢量标准地、矢量标准木数据库。(三)汇总分析及数据库建设;调查
监测数据经各级质量检查通过后逐级汇交,开展数据库建设,进行统计分析
评价,产出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成果。
技术标准:《2025年度山东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测实施细则》
第二条合同总金额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00元(大写¥捌拾陆万捌仟元整)
2.在采购内容和范围不变时,乙方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该合同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从业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器具费、
服装费、办公费、税费以及加班费等全部费用,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
应由乙方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包括在合同总金额中,除此之
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服务交付
1.交付日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时间节点提交最终成果。
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款项支付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成果顺利报送国家,通过国家核查合格后付至合
同金额100%。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交付验收
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
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
2、验收程序及标准(可另附明细附件):
服务期满前开始对合同项目进行最终验收,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验收日
前做好验收的必要准备并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甲方将按照采
购需求、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
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规范(若需)进行验收。
第七条所有权归属
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
移给甲方。
第八条售后服务及承诺
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质量保证期内,
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
。
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
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
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
4.服务范围:负责采购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
第九条知识产权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产生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及知
识产权应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
资料。
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
,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
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
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
义务或责任。
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
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
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
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
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情况,向相
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
中。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
、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
件、资料。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
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
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
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
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
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
,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
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
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
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
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
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
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
保存。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
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滞纳
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
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
受的损失。
4.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延迟退还投标人缴纳
的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
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
每日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5.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投标人
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7.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
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
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保密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
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
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
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
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
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
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通过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10月08日。
2、本合同订立地点: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
份,代理机构执两份。
第十七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
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
订书面合同。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业务的。中标(成交)投标人持政府采
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
向后,中标(成交)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投标人的银
行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中标(成交)投标人和贷款金融机构
要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要从严
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随意更改合同付款账户。
2.政府采购合同签定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在合同履约期间,中标(
成交)投标人持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
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投标人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不一
致的情形。为支持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采购人
应积极协助投标人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投标人收款银行账户,保
障投标人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一致。
3.当中标(成交)投标人成功获批银行贷款后,采购人还应根据信息公
开平台推送的“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
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未看见“确认单
”信息为由,不经贷款银行同意擅自更改合同账户、非法支付项目资金,
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政府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
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中标(成交)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
补正文件;
(以下为签章页)
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住所: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置城世贸中心3号
住所:
楼2单元1003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账号:,账号:377010100101263059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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