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中标公告
【招标结果】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中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潍坊市 | 采购单位 | 寿光市致远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正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
中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项目名称: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
二、招标项目编号:JSGC-SG-2026-0023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4日
四、开标日期:2026年9月29日
五、定标时间:2026年10月9日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定标方法:直接票决定标法
八、中标候选人的总得票数
施工:
九、中标情况: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杜超、何志鹏、刘梅红、张景春、周焱、高德玉、张克尧、
十一、定标委员会名单:徐帅东、杨志鹏、于海华、孙小敬、黄永慧
十二、若对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监督单位:寿光市建筑业发展中心
地址: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
电话:0536-5273757
2、招标人名称:寿光市致远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寿光市金海北路3696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软件园孵化大厦B座4楼
联系人:***、韩姗姗
联系方式:***
山东正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中标公告附件.pdf
六、定标结果.pdf
(施工三次定稿)福韵府B1幢至B3幢、B5幢至B13幢、B15幢至B23幢、B25幢至B29幢-施工招标文件.pdf
中标结果公告.pdf
资格评审汇总表
标段(包)编号:JSGC-SG-2026-0023001001
标段(包)名称: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
评委签名:
水超
火
张景看张党
火
刘柏红
高德玉何老购
六、定标结果
2026年10月9日
CS扫描全能王
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
B25#至B29#-施工(三次)
招标文件
进场交易登记号:JSGC-SG-2026-0023
招标单位:寿光市致远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正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
第六章电子版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GC-SG-2026-002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
一、招标条件
本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三次)已由主
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寿光市致远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位于寿光市洛城
街道永宁路以东,洛城街以南,总建筑面积136046.06平方米,规划建设多层住宅楼26
栋及配套商业、服务等设施。主要包括B1#住宅楼、B2#住宅楼、B3#住宅楼、B5#住宅楼、
B6#住宅楼、B7#住宅楼、B8#住宅楼、B9#住宅楼、B10#住宅楼、B11#住宅楼、B12#住宅楼、
B13#住宅楼、B15#住宅楼、B16#住宅楼、B17#住宅楼、B18#住宅楼、B19#住宅楼、B20#
住宅楼、B21#住宅楼、B22#住宅楼、B23#住宅楼、B25#住宅楼、B26#住宅楼、B27#住宅楼、
B28#住宅楼、B29#住宅楼图纸设计全部内容等工程,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三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以下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其他要求:(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同时未被列入社会法人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相关
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网上查验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资料不再需要单独提供递交原件,所有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全部以上
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相关资料清晰、完整并可明确辨
识,未提供或因无法辨识确认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9月5日08时00分至2026年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
间)。
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寿光分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sgggzy/)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
2、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投标单位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注册”进行注册,
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已在“现有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无需
重复注册,直接登录获取文件即可),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
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网上注册咨询电话:
0536-5273493,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5578877。
(2)下载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网站“平台登录”-“交易会员登录”,在“招标公
告”-“建设工程”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
(3)数字证书办理: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办理并取得CA后,方可加密生成
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
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投标单位(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
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
办理流程》中查阅。
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CA办理窗口电话:0536-5578881,CA技术支持电话:0536-5578877,CA客服电话
(24小时):18560027360。服务监督电话:0536-5578899。
注意事项:投标单位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
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
新、更换服务。
网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
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会员系统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
场参会递交资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
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
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
七、其他
1、公告期限: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9日(北京时间)。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
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单位有义务自行查阅网
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单位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
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
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4、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4元。
5、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
6、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
7、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寿光市建筑业发展中心。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寿光市致远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寿光市金海北路3696号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2.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正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软件园孵化大厦B座4楼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sdzhengsheng@126.com
3.监督单位:寿光市建筑业发展中心
地址: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
电话:0536-5273757
发布人:山东正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9月4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工作须知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
定本须知。
2、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标管
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投标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负责网上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对网上招投标的全
过程进行监管。
3、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投标人提
交的网上资料进行核实,合格的可以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活动。进入
交易平台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
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4、网上招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
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5、本工作须知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务必阅读并掌握。
二、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
1、投标人须在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
料。
2、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以下简称变更)文件在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通过
交易平台查阅相关变更信息,并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
字证书)。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
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
5、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先行解密,
然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系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并在解密完成后对
外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电子版标书被否决等类似情形的,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7、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可联
系投标人,导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
8、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
9、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必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
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数字证书因遗失、损
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10、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1、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12、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
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13、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的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
澄清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
14、评标结束并公示,按照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意外情况的处理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
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
(2)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
招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无论
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
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
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可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
承担。
四、网上确认及获取文件
(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投标单位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注册”进行注册,填写注
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已在“现有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无需重复注
册,直接登录获取文件即可),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
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咨询电话:0536-5273493,
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5578877。
(2)下载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网站“平台登录”-“交易会员登录”,在“招标公
告”-“建设工程”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
(3)已注册投标人请在招标(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
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中的招
标(采购)文件仅供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交易平台系统注册确认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格式为.WFZF),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采购)
文件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与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潍坊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等网站进行公示,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用各单位账号
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下载答疑文件(文件格式为.WFCF),投标人获
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下载答疑文件(文件格式
为.WFCF),因投标人未能及时关注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网上招投标准备事项
1、数字证书办理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CA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CA免费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源
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转发)附件中下载。
(二)CA免费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
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
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
办理流程》中查阅。
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CA办理窗口电话:0536-5578881,CA技术支持电话:0536-5578877,CA客服电话
(24小时):18560027360。服务监督电话:0536-5578899。
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
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
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
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注:1、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
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CA证书安装,驱动程序可通过登录企业会员系统页
面下载“驱动下载”。安装时一是注意关闭系统页面运行所有程序,二是CA证书与电脑
保持分离状态。
2、采用网上招投标时,答疑或澄清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后招标
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
3、针对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
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投标(报价)过程文件(文件格式
为.etbp)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情形一经
发现,评委会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报价)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编制投标(报价)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操作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安装→导
入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CA锁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考“潍坊市投
标文件制作手册”。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后,投标人从企业会员系统登录→上传投标文
件→对应项目点击上传(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前可以撤回修改)。
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技术支持:0536-5578877。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报价)文件要按
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报多包时,须对每包
分别制作文件并报价。另外,电子投标(报价)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
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3、投标人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无论何种原因,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未提供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的扫
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评委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资格审查)。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
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
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5、投标人填写的技术规格不得完全复制招标(采购)文件内容,技术规格无法满足
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将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另外,招标(采购)文件
要求提报偏离表的,应认真地按照规定格式逐一填写。
6、投标人应注意招标(采购)文件中的每条无效投标(废标)条款。
七、开评标
1、采用网上招投标,在开标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对本单位
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报价)被拒绝
且投标(报价)文件被退回。
八、在线回话(详见在线会话操作手册(新版))
1、各投标人应当确保在响应文件解密之前录入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保证在线解密
后至开标结束前保持电话畅通,如有澄清、答疑等将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
请各投标人在文件解密后及时查看手机短信,实时登录系统关注在线会话功能模块,及时
参与澄清(如有)等事宜。
2、投标人通过“在线会话”栏目所传输的文本、数字等信息及其附件为投标人的承
诺,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必须按其承诺执行,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将追究相关责任。
3、无论何种原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要求回复或无法识别回复内容的
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有关澄清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建设规模及工程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分一个标段。
1.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9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
1.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
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偏离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
第六章电子版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发送盖公章
的扫描件及word版文件至sdzhengsheng@126.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
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将有权不予受
理。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投标人自行在网站或系统下载。如果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单位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
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网上公布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
有约束作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
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2.3.2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用各单位账号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
光分中心下载答疑或澄清或补充文件(文件格式为.WFCF)。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的答疑
或澄清或补充文件(文件格式为.WFCF)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
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
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扫描件)
(7)其他相关资料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
②项目经理简历表
③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函
④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⑤近年财务状况表
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⑦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⑧企业其它信誉情况表
⑨开标现场联系表
(8)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所有材料)
若上述内容与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除资格审查项及评标办法要求的必须提供外,其
他的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前提下可自行调整(清单报价部分除外)。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
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
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资质证书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提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下载的电子
证书的,在个人签名处由本人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证书内置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
的,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需符合规定:下载打印后使用时限为180天,且不得
超过注册专业有效期,超出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5)签署投标文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全部为
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以上人员自2025年10月(含10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
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的或社保网站打印的带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
参保证明),必须体现姓名、身份证号、缴费月份、缴费单位等信息;
(6)加盖投标人电子章的拟投本项目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
函;
(7)加盖投标人电子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加盖投标人电子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为法定代表人签署且法定代表
人参加不见面开标的,不需要此项内容);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同时未被列入社会法人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以评标现场网上查验结果为准。
注:1.以上资格审查所有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8项)全部以上传到投标文件
中提供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投标人电子章的相关材料为准。第9项以评标现场网上查验
为准。投标人需保证相关资料清晰、完整并可明确辨识,未提供或因无法辨识确认等原
因造成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审、延续或变更的,需将相关业务受理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
料原件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文件中拟配备的本项目管理人员须符合主管部门要求,且未超过法律法规规
定的承揽工程数量上限。
4.上述证件实行电子证照的,原件为印制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证照,必须保证二维
码清晰可扫描。
5.签字等同于签章,签字或签章或盖章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
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论是签字或签章或盖章均予认可;
由于电子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造价人员章,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首页造价人员签字或盖
专用章项不为废标条款。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
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
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保证目录清晰、
内容完整。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各类材料已在交易中心会员系统登记的可直接从会员系统
中提取;未登记的,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6.2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
定部位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
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招标人不予受理。
3.6.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
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
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6.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一
份,并可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出的PDF格式的投标文件,供投标人使用。
3.6.5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上传;
3.6.6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
版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
工作须知》。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
书)。
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
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
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
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
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4.3投标截止时间
4.3.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4.3.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或在规定解密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拒绝接受。
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地点开标。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解密;
(3)投标人解密成功后由招标人进行解密;
(4)开标结束后在“不见面开标”签到解密中,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开标情况
一览表;
(5)开标结束。
5.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5.3.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
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
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5.3.2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招标代理单位可在开标现场
联系各投标人或发布变更公告推迟开标时间。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熟悉相关业务的招标
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
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
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依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
推行“评定分离”的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7号)及《潍坊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潍建建字〔2023〕13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直接票决
定标法。
7.1.2.1组建定标委员会
招标人成立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
人员、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中产生,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可以委托一定
数量的专家作为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不得超过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成员与中标
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中标候选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
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7.1.2.2定标
定标活动应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并存档备查,为保证录音、录像完整真实。
7.1.2.3定标方案
7.1.2.3.1中标候选人数量
(1)中标候选人数量见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不得要求查看评标委员会的具体打分情况及中标候选人的排名情况。
7.1.2.3.2定标会议的召开
(1)定标会议召开的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
(2)召开的地点:招标人另行通知。
7.1.2.3.3定标流程
(1)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对中标候选人企业经营状况、投标的项目班子成员、技术
管理及协调能力等进行考察。定标因素可综合考虑企业信誉、履约能力以及人员组织调配
的合理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等。
(2)定标委员会根据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确定,
中标候选人总票数最高的为中标人。
(3)定标委员会根据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得票
数相同且影响中标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再次按照投票计
分法确定排名。
7.1.2.4出具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方法,确定一名中标人,并出具定标报告。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
中标人因异议或投诉成立不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
人名单中确定新的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
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
名单中确定新定标,也可以重新招标。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7.3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4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中标通
知书。
7.5履约担保
7.5.1履约保证金:执行前附表规定。
7.6签订合同
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异议的提出
8.5.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
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应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
复,并制作记录。
8.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
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4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开通在线提出异议的提起和回复功能:
1.投标人符合法定提出异议条件的,可以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中
心→交易会员系统(网上注册)→“建设工程”中的“异议”模块,向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提出异议(以下简称“线上异议”),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方式提出异议(以下简称
“线下异议”),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寿光市软件园孵
化大厦B座4楼。
2.投标人采用线上异议时,应按照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和《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
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如实填写
异议信息,其中异议材料应当上传相关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3.若投标人就同一项目同时提起“线上、线下异议”的,异议内容必须一致,若内容
不一致时,以先收到异议材料的时间为准。
4.收到投标人线上异议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通过潍坊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中心→交易会员系统(网上注册)→“业务管理”中的“异
议回复”模块进行回复。在线异议与回复材料与纸质异议与回复材料具有同样的效力。提
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系统答复信息,因不及时查看出现问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使用说明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乙方(竞买人)操作手册。
9.解释权
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如果认为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存在含糊、遗漏、
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招标范围的界定和招标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
的情况,投标单位(投标人)应于规定的答疑澄清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
未提出异议或者超过质疑时间的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
构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单
位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未说明事项均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评分标准
综合评估法细则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根据投标人得分由
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3-7名时,可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
有效投标人为8-15名时,可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16名及以上时,可推
荐7名中标候选人。再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案确定中标人。
一、技术标评审(20分)
(一)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
1.否决技术标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质量保修期等实质性内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规
定或要求的投标;
2.审查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招标文件中对技术方法、
措施、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的,否决技术标存在重大偏差或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
件的投标;
3.审查技术标的各项评审因素,否决达不到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技术标评审因素必须
达到的合格标准要求的投标;
4.审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进
行量化评分。
1.技术标详细评审要点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本项目工程现状的调查、分析是否合理、到位,按0~2分得分。
(2)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合理,按0~2分得分。
(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是否合理,按0~2分得分。
(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靠,在0~2分得分。
(5)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按0~2分得分。
(6)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靠,按0~2分得分。
(7)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是否合理,按0~2分得分。
(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按0~2分得分。
(9)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合理、可
靠,按0~2分得分。
(10)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是否合理,按0~2分得分。
2.技术标中缺少针对上述某一项评审要点的内容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该项得
分为0分。缺少三项及以上评审要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
工需要,技术部分得为0分。
3、投标文件技术标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
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
4、投标人的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其技术标得分为0分。
5、为便于评委评审建议投标人制作技术标时技术标内容顺序按技术标详细评审要点
得分情况顺序进行编制。
二、资信标评审(3分)
(一)初步评审
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
文件资信标进行初步评审:
1.否决投标人资格和资质、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效期等不符合相关要
求的投标;
2.否决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投标函、投标承诺书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
标;
3.否决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等资信方面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要求的投标。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资信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信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进
行量化评分。
资信标评审因素包括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类似工程施工业绩(0.3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
工过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是指总建筑面积13.0万㎡以上的剪力墙结构或框架结
构或框剪结构建筑工程)的得0.3分。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同时上传的下列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或网页截图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1)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认可(或政府采购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办
网站)的中标公示信息截图,中标公示信息截图以评委在评标过程中登录网站的查询结
果为准(若为非国有资金直接发包项目的,提供直接发包资料原件扫描件);
(2)施工合同;
(3)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同时上传的以上(1)-(3)项资料的合同
原件(网页截图)扫描件为准;或合同、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在“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为准,并将网页查询截图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否则不予认可;开标时由评委登录该网站现场核实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2.7分)
评价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对配备人员的专业能力、经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在0-2.7分之间打分,无此项描述不得分。
三、商务标评审(77分)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4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一)初步评审
对通过资信标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
件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
1.否决投标报价格式或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2.对商务标中投标报价进行核对、比较、筛选,确认投标报价中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
错漏项、报价过高过低的项目、不平衡报价的内容,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
要求,根据招标文件中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书面答复进行分
析和确认;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过澄清、说明或补正后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
不能做出合理说明或者其说明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其低于成本,
并否决其投标;
4.否决更改了清单报价中不得更改内容的投标文件;
5.否决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如投标报价超出招标
最高限价、未按规定计取规费等)的投标。
(二)详细评审
投标报价(77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进
行量化评审。
(1)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综合平均法。
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
A:投标价算术平均值。
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B: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K:下浮系数;
K1取值范围为97.2%、97.4%、97.6%、97.8%、98%;
K2的取值为98%;
Q:权重比例Q1+Q2=100%;
Q1的取值范围为45%、48%、50%、53%、55%;
Q2的取值为:Q2=Q-Q1;
K1、Q1在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主任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其报价得分为满分77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
每正偏离1%,减0.15分;负偏离1%的,减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
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四、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说明”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报价非唯一报价的;
(5)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任意一条规定的。
(6)投标函中的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中的合计不一致的;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同时未被列入社会法人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以评标现场网上查验结果为准;
(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3、本项目为电子标,以下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签字”及“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制作投标文件时无法实现,不作为符合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封面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中“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4、开标及评标时,以电子导入报价为准;若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
导入报价不一致的,以导入报价为准进行修正;若报价错乱且无法看出不一致报价之间的
逻辑联系或错误较多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
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
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
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
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4各投标人自行阅读《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在线会话、在线报
价)》,该手册仅作为参考文本方便投标人学习、理解在线会话等功能,具体要求应当以
开标现场发起的澄清(如有)等要求为准。
6.5无论何种原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要求回复或无法识别回复内容
的,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有关澄清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7评标结果
7.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
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依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
行“评定分离”的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7号)及《潍坊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
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潍建建字〔2023〕13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直接票决定
标法。详见定标方式。
8、其他
项目评审时,各投标人的业绩荣誉等将通过系统进行公示。如存在弄虚作假的,无论
中标与否,一经发现,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上报有关监督部门,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
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
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3)招标文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6)图纸;
(7)投标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专用
条款与通用条款出现冲突时,执行专用条款。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
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
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号)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
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
中的澄清(如果有)、评标过程中的承诺(如果有)。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
的施工场地。
1.1.3.9永久占地包括:根据设计图纸确定的建筑用地。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国家、山东省、潍坊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如有不一致时按更严格
的标准。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
定统一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合同附件和专用条款;招
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图纸;投标文件(与
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部分无效)、其他合同文件。本合同文件及工程变更、签证中的“发
包人”或称“发包方”“发包人”“建设单位”,“承包人”或称“承包方”“承包人”
“施工单位”均有同等效力。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前提供全部施工图;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施工图2套,用来整理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增
加图纸份数,自行增加;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
25日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3天;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三份,发包人收到并审核完毕后,返还承包人一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
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关于现场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
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
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
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
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搭设边界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
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
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
式:执行通用条款。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据实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据实调整。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协调现场各方面关系。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前一天。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各专业管线单位的档案资料
由发包人协调,由产权单位向承包人提供地下管线资料。(2)各单位的地下设施需由施
工单位在施工前进行详细的调查,并做好保护。(3)由发包方、质量监管单位、监理方、
承包方现场交验,并做交验记录。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
电子文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6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总施工进度计划(总
进度计划应被视为投标文件的完善、细化,而不是投标文件的修改和否定);2.①需办
理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②施工现场要排放有害污水、施工噪音时,
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3.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包括发包人甩项的
成品)的保护工作;承包期间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修复。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向有
关管理部门进行移交,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仍由施工单位负责看护,因人为原因造成的
损坏和设施的丢失、卫生保洁等仍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4.承包人负责
并承担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
要求及费用;5.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书承诺及当地建设部门要求完成,服从建设单位
的调度,随时搞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并承担费用;6.承包人应为下述人员:发包人雇用
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发包人的工人、合法履行职责的国家公务人员、监理人员
无偿提供以下服务和配合:I、使用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的任何道路或通道;II、使用
承包人提供的临时工程和承包人在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和设备;III、为保证承包人和其
他承包人的工作不发生冲突,承包人应对他们的工作场所或材料存放等负责协调;IV、
为工程检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原有设施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
修复或赔偿。7.临时道路由承包方自行铺设。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须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26
天,有事离开工程所在地,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违约责任:必须缴纳3
万元的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必须缴纳2000.00元/次的违约
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合同终止;(2)一个月内人员
及施工机械无条件退场,否则不得索赔。(3)已完工程量发生的费用作为给发包人的赔
偿。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合同终止;(2)一
个月内人员及施工机械无条件退场,不得索赔。(3)20天内双方对已完工程量进行书面
确认,并移交施工资料。否则发包人可以单方面邀请公证处进行公证,同时向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报告。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3
天。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必须缴纳3万元
的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必须缴纳3万元的违约金,承
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必须缴纳500.00元/次的
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
中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项目名称: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
二、招标项目编号:JSGC-SG-2026-0023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4日
四、开标日期:2026年9月29日
五、定标时间:2026年10月9日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定标方法:直接票决定标法
八、中标候选人的总得票数
施工:
九、中标情况: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杜超、何志鹏、刘梅红、张景春、周焱、高德玉、张克尧、
十一、定标委员会名单:徐帅东、杨志鹏、于海华、孙小敬、黄永慧
十二、若对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监督单位:寿光市建筑业发展中心
地址: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
电话:0536-5273757
2、招标人名称:寿光市致远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寿光市金海北路3696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软件园孵化大厦B座4楼
联系人:***、韩姗姗
联系方式:***
山东正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中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项目名称: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
二、招标项目编号:JSGC-SG-2026-0023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4日
四、开标日期:2026年9月29日
五、定标时间:2026年10月9日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定标方法:直接票决定标法
八、中标候选人的总得票数
施工:
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无名次) | 总得票数(总分) |
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 15 |
山东乾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9 |
寿光市德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6 |
九、中标情况:
标段名称 | 中标人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施工 | 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 寿光市圣城街2369号 | ***.65 |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杜超、何志鹏、刘梅红、张景春、周焱、高德玉、张克尧、
十一、定标委员会名单:徐帅东、杨志鹏、于海华、孙小敬、黄永慧
十二、若对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监督单位:寿光市建筑业发展中心
地址: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
电话:0536-5273757
2、招标人名称:寿光市致远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寿光市金海北路3696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软件园孵化大厦B座4楼
联系人:***、韩姗姗
联系方式:***
山东正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中标公告附件.pdf
六、定标结果.pdf
(施工三次定稿)福韵府B1幢至B3幢、B5幢至B13幢、B15幢至B23幢、B25幢至B29幢-施工招标文件.pdf
中标结果公告.pdf
资格评审汇总表
标段(包)编号:JSGC-SG-2026-0023001001
标段(包)名称: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姓名及评审意见 | |||||||
| 杜超 | 周焱 | 张景春 | 张克尧 | 高德玉 | 刘梅红 | 何志鹏 | 汇总 | ||
| 1 | 寿光市德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2 | 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3 | 山东乾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评委签名:
水超
火
张景看张党
火
刘柏红
高德玉何老购
六、定标结果
| 项目名称 | 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 |
| 标段名称 | 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一施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山东乾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寿光市德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定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 | 施工: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
| 定标委员会组长签名 | , |
| 定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签名 | 黄永环小的、于话牛 |
| 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同意见和理由 | 无 |
| 定标监督小组意见及签名 | 人依m中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2026年10月9日
CS扫描全能王
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
B25#至B29#-施工(三次)
招标文件
进场交易登记号:JSGC-SG-2026-0023
招标单位:寿光市致远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正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
第六章电子版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GC-SG-2026-002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
一、招标条件
本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三次)已由主
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寿光市致远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位于寿光市洛城
街道永宁路以东,洛城街以南,总建筑面积136046.06平方米,规划建设多层住宅楼26
栋及配套商业、服务等设施。主要包括B1#住宅楼、B2#住宅楼、B3#住宅楼、B5#住宅楼、
B6#住宅楼、B7#住宅楼、B8#住宅楼、B9#住宅楼、B10#住宅楼、B11#住宅楼、B12#住宅楼、
B13#住宅楼、B15#住宅楼、B16#住宅楼、B17#住宅楼、B18#住宅楼、B19#住宅楼、B20#
住宅楼、B21#住宅楼、B22#住宅楼、B23#住宅楼、B25#住宅楼、B26#住宅楼、B27#住宅楼、
B28#住宅楼、B29#住宅楼图纸设计全部内容等工程,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 序号 | 单体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 结构形式 | 建筑高度(m) | 建筑层数 |
| 1 | B1# | 5915.92 | 剪力墙结构 | 31.9 | 地下1+地上10 |
| 2 | B2# | 6995.60 | 剪力墙结构 | 31.9 | 地下1+地上10 |
| 3 | B3# | 5915.92 | 剪力墙结构 | 31.9 | 地下1+地上10 |
| 4 | B5# | 5915.92 | 剪力墙结构 | 31.9 | 地下1+地上10 |
| 5 | B6# | 6995.60 | 剪力墙结构 | 31.9 | 地下1+地上10 |
| 6 | B7# | 5915.92 | 剪力墙结构 | 31.9 | 地下1+地上10 |
| 7 | B8# | 5958.51 | 剪力墙结构 | 31.9 | 地下1+地上10 |
| 8 | B9# | 4685.94 | 剪力墙结构 | 31.9 | 地下1+地上10 |
| 9 | B10# | 4685.94 | 剪力墙结构 | 31.9 | 地下1+地上10 |
| 10 | B11# | 4685.94 | 剪力墙结构 | 31.9 | 地下1+地上10 |
| 11 | B12# | 4685.94 | 剪力墙结构 | 31.9 | 地下1+地上10 |
| 12 | B13# | 5958.51 | 剪力墙结构 | 31.9 | 地下1+地上10 |
| 13 | B15# | 5746.83 | 剪力墙结构 | 25.7 | 地下1+地上8 |
| 14 | B16# | 3462.10 | 剪力墙结构 | 25.7 | 地下1+地上8 |
| 15 | B17# | 5746.83 | 剪力墙结构 | 25.7 | 地下1+地上8 |
| 16 | B18# | 5746.83 | 剪力墙结构 | 25.7 | 地下1+地上8 |
| 17 | B19# | 3442.67 | 剪力墙结构 | 25.7 | 地下1+地上8 |
| 18 | B20# | 3442.67 | 剪力墙结构 | 25.7 | 地下1+地上8 |
| 19 | B21# | 5958.51 | 剪力墙结构 | 31.9 | 地下1+地上10 |
| 20 | B22# | 4366.64 | 剪力墙结构 | 22.6 | 地下1+地上7 |
| 21 | B23# | 5122.44 | 剪力墙结构 | 22.6 | 地下1+地上7 |
| 22 | B25# | 5122.44 | 剪力墙结构 | 22.6 | 地下1+地上7 |
| 23 | B26# | 4636.11 | 剪力墙结构 | 22.6 | 地下1+地上7 |
| 24 | B27# | 5746.83 | 剪力墙结构 | 25.7 | 地下1+地上8 |
| 25 | B28# | 3442.67 | 剪力墙结构 | 25.7 | 地下1+地上8 |
| 26 | B29# | 5746.83 | 剪力墙结构 | 25.7 | 地下1+地上8 |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三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以下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其他要求:(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同时未被列入社会法人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相关
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网上查验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资料不再需要单独提供递交原件,所有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全部以上
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相关资料清晰、完整并可明确辨
识,未提供或因无法辨识确认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9月5日08时00分至2026年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
间)。
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寿光分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sgggzy/)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
2、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投标单位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注册”进行注册,
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已在“现有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无需
重复注册,直接登录获取文件即可),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
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网上注册咨询电话:
0536-5273493,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5578877。
(2)下载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网站“平台登录”-“交易会员登录”,在“招标公
告”-“建设工程”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
(3)数字证书办理: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办理并取得CA后,方可加密生成
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
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投标单位(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
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
办理流程》中查阅。
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CA办理窗口电话:0536-5578881,CA技术支持电话:0536-5578877,CA客服电话
(24小时):18560027360。服务监督电话:0536-5578899。
注意事项:投标单位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
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
新、更换服务。
网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
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会员系统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
场参会递交资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
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
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
七、其他
1、公告期限: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9日(北京时间)。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
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单位有义务自行查阅网
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单位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
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
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4、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4元。
5、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
6、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
7、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寿光市建筑业发展中心。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寿光市致远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寿光市金海北路3696号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2.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正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软件园孵化大厦B座4楼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sdzhengsheng@126.com
3.监督单位:寿光市建筑业发展中心
地址: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
电话:0536-5273757
发布人:山东正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9月4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工作须知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
定本须知。
2、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标管
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投标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负责网上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对网上招投标的全
过程进行监管。
3、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投标人提
交的网上资料进行核实,合格的可以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活动。进入
交易平台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
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4、网上招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
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5、本工作须知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务必阅读并掌握。
二、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
1、投标人须在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
料。
2、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以下简称变更)文件在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通过
交易平台查阅相关变更信息,并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
字证书)。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
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
5、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先行解密,
然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系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并在解密完成后对
外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电子版标书被否决等类似情形的,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7、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可联
系投标人,导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
8、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
9、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必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
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数字证书因遗失、损
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10、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1、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12、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
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13、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的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
澄清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
14、评标结束并公示,按照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意外情况的处理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
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
(2)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
招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无论
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
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
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可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
承担。
四、网上确认及获取文件
(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投标单位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注册”进行注册,填写注
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已在“现有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无需重复注
册,直接登录获取文件即可),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
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咨询电话:0536-5273493,
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5578877。
(2)下载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网站“平台登录”-“交易会员登录”,在“招标公
告”-“建设工程”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
(3)已注册投标人请在招标(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
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中的招
标(采购)文件仅供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交易平台系统注册确认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格式为.WFZF),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采购)
文件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与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潍坊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等网站进行公示,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用各单位账号
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下载答疑文件(文件格式为.WFCF),投标人获
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下载答疑文件(文件格式
为.WFCF),因投标人未能及时关注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网上招投标准备事项
1、数字证书办理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CA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CA免费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源
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转发)附件中下载。
(二)CA免费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
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
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
办理流程》中查阅。
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CA办理窗口电话:0536-5578881,CA技术支持电话:0536-5578877,CA客服电话
(24小时):18560027360。服务监督电话:0536-5578899。
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
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
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
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注:1、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
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CA证书安装,驱动程序可通过登录企业会员系统页
面下载“驱动下载”。安装时一是注意关闭系统页面运行所有程序,二是CA证书与电脑
保持分离状态。
2、采用网上招投标时,答疑或澄清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后招标
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
3、针对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
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投标(报价)过程文件(文件格式
为.etbp)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情形一经
发现,评委会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报价)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编制投标(报价)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操作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安装→导
入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CA锁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考“潍坊市投
标文件制作手册”。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后,投标人从企业会员系统登录→上传投标文
件→对应项目点击上传(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前可以撤回修改)。
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技术支持:0536-5578877。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报价)文件要按
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报多包时,须对每包
分别制作文件并报价。另外,电子投标(报价)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
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3、投标人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无论何种原因,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未提供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的扫
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评委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资格审查)。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
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
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5、投标人填写的技术规格不得完全复制招标(采购)文件内容,技术规格无法满足
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将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另外,招标(采购)文件
要求提报偏离表的,应认真地按照规定格式逐一填写。
6、投标人应注意招标(采购)文件中的每条无效投标(废标)条款。
七、开评标
1、采用网上招投标,在开标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对本单位
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报价)被拒绝
且投标(报价)文件被退回。
八、在线回话(详见在线会话操作手册(新版))
1、各投标人应当确保在响应文件解密之前录入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保证在线解密
后至开标结束前保持电话畅通,如有澄清、答疑等将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
请各投标人在文件解密后及时查看手机短信,实时登录系统关注在线会话功能模块,及时
参与澄清(如有)等事宜。
2、投标人通过“在线会话”栏目所传输的文本、数字等信息及其附件为投标人的承
诺,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必须按其承诺执行,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将追究相关责任。
3、无论何种原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要求回复或无法识别回复内容的
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有关澄清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寿光市致远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寿光市金海北路3696号联系人:***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单位 | 名称:山东正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寿光市软件园孵化大厦B座4楼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sdzhengsheng@126.com |
| 1.1.4 | 项目名称 | 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三次) |
| 1.1.5 | 建设地点 | 寿光市洛城街道永宁路以东,洛城街以南 |
| 1.1.6 | 建设规模及工程情况 | 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位于寿光市洛城街道永宁路以东,洛城街以南,总建筑面积136046.06平方米,规划建设多层住宅楼26栋及配套商业、服务等设施。主要包括B1#住宅楼、B2#住宅楼、B3#住宅楼、B5#住宅楼、B6#住宅楼、B7#住宅楼、B8#住宅楼、B9#住宅楼、B10#住宅楼、B11#住宅楼、B12#住宅楼、B13#住宅楼、B15#住宅楼、B16#住宅楼、B17#住宅楼、B18#住宅楼、B19#住宅楼、B20#住宅楼、B21#住宅楼、B22#住宅楼、B23#住宅楼、B25#住宅楼、B26#住宅楼、B27#住宅楼、B28#住宅楼、B29#住宅楼图纸设计全部内容等工程,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
| 1.1.7 | 标段划分 | 本工程施工共分一个标段 |
| 1.1.8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 1.1.9 | 计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 |
| 1.1.10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特别说明除外)。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2026年11月1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29年10月31日竣工;总工期1096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为准。 |
| 1.3.3 | 质量要求 |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001)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单位应具有以下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其他要求:(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未被列入社会法人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网上查验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去现场踏勘现场情况,以便于投标报价。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现场均视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现场所有内容。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电话:***联系人:***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1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6年9月11日16时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JPG格式及WORD格式发送至sdzhengsheng@126.com,并电话通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29日9点00分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 3.6.5 | 投标文件上传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备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具体制作方法请参考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综合下载→建设工程、水利工程、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手册。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会递交资料)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潍坊市公共资源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及以上单数,按照国家规定由评标专家和招标人代表或单独由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当有效投标人为3-7名时,可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8-15名时,可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16名及以上时,可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再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案确定中标人。 |
| 7.5 | 履约担保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担保。 |
| 8.1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9.1招标最高限价 | ||
| 5.1 | 招标最高限价 | □不设招标最高限价☑设最高投标限价,本标段最高限价为:***.34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
| 9.2“暗标”评审 | ||
| 5.1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 9.3计算机辅助评标 | ||
| 9.3.1 | 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2、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 | |
| 9.3.1 | 制电子投标文件(注意连接网络状态下升级提示信息);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 | |
| 9.3.2 | 因紧急情况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在开标现场联系各投标人或发布变更公告推迟开标时间。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 |
| 9.3.3 | 投标函投标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完整填写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内容,并认真核对开标一览表中所填信息。如因填写内容不完整,导致无法唱标、解密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 | |
| 9.4其他 | ||
| 9.4.1 | 1.本项目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寿光质量监督站监督手续,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2.投标文件中拟配备的本项目管理人员须符合主管部门要求,投标人根据工程规模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足够的项目部人员,且未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揽工程数量上限。3.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需按专业配备。4.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时必须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5.自签订合同到验收合格之前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等由中标人负责,缺陷责任期内因质量问题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等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 |
| 9.4.2 | 签字、签章、盖章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有的签字、签章、盖章均予以认可,不作为废标条款。由于电子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造价人员章,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首页造价人员签字或盖专用章项不为废标条款。 | |
| 9.4.2 | 本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扫描件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扫描件,相关规定要求有可识别的二维码的复印件也视同提供了原件。 | |
| 9.4.3 | 开标方式: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已上线,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1、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详见随招标文件发布的附件“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单位操作手册、交易乙方-操作手册、在线会话、在线报价操作手册(新版)”。2、各投标人应当确保不见面开标解密前录入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保证在线解密后至评标结束前保持电话畅通,如有澄清、答疑等将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请各投标人在文件解密后及时查看手机短信,实时登录系统关注在线会话能模块,及时参与澄清(如有)、谈判等事宜。3、各投标人可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自行下载“在线会话”功能操作手册,该手册仅作为参考文本方便投标人学习、理解在线会话等功能,具体要求应当以评审现场发起的澄清(如有)、谈判等要求为准。4、投标人通过“在线会话”栏目所传输的文本、数字等信息及其附件为投标人的承诺,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必须按其承诺执行,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将追究相关责任。5、投标人须认真填写“开标现场联系表”以保证从开标时间开始至开评标会议结束(代理机构会电话通知)期间联系人联络畅通,随时准备接听相关解释、澄清电话;不填写此表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若投标人对于“不见面开标”存在任何疑惑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 |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建设规模及工程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分一个标段。
1.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9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
1.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
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偏离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
第六章电子版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发送盖公章
的扫描件及word版文件至sdzhengsheng@126.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
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将有权不予受
理。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投标人自行在网站或系统下载。如果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单位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
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网上公布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
有约束作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
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2.3.2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用各单位账号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
光分中心下载答疑或澄清或补充文件(文件格式为.WFCF)。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的答疑
或澄清或补充文件(文件格式为.WFCF)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
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
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扫描件)
(7)其他相关资料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
②项目经理简历表
③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函
④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⑤近年财务状况表
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⑦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⑧企业其它信誉情况表
⑨开标现场联系表
(8)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所有材料)
若上述内容与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除资格审查项及评标办法要求的必须提供外,其
他的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前提下可自行调整(清单报价部分除外)。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
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
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资质证书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提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下载的电子
证书的,在个人签名处由本人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证书内置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
的,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需符合规定:下载打印后使用时限为180天,且不得
超过注册专业有效期,超出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5)签署投标文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全部为
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以上人员自2025年10月(含10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
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的或社保网站打印的带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
参保证明),必须体现姓名、身份证号、缴费月份、缴费单位等信息;
(6)加盖投标人电子章的拟投本项目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
函;
(7)加盖投标人电子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加盖投标人电子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为法定代表人签署且法定代表
人参加不见面开标的,不需要此项内容);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同时未被列入社会法人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以评标现场网上查验结果为准。
注:1.以上资格审查所有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8项)全部以上传到投标文件
中提供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投标人电子章的相关材料为准。第9项以评标现场网上查验
为准。投标人需保证相关资料清晰、完整并可明确辨识,未提供或因无法辨识确认等原
因造成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审、延续或变更的,需将相关业务受理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
料原件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文件中拟配备的本项目管理人员须符合主管部门要求,且未超过法律法规规
定的承揽工程数量上限。
4.上述证件实行电子证照的,原件为印制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证照,必须保证二维
码清晰可扫描。
5.签字等同于签章,签字或签章或盖章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
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论是签字或签章或盖章均予认可;
由于电子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造价人员章,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首页造价人员签字或盖
专用章项不为废标条款。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
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
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保证目录清晰、
内容完整。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各类材料已在交易中心会员系统登记的可直接从会员系统
中提取;未登记的,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6.2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
定部位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
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招标人不予受理。
3.6.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
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
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6.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一
份,并可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出的PDF格式的投标文件,供投标人使用。
3.6.5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上传;
3.6.6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
版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
工作须知》。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
书)。
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
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
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
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
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4.3投标截止时间
4.3.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4.3.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或在规定解密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拒绝接受。
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地点开标。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解密;
(3)投标人解密成功后由招标人进行解密;
(4)开标结束后在“不见面开标”签到解密中,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开标情况
一览表;
(5)开标结束。
5.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5.3.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
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
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5.3.2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招标代理单位可在开标现场
联系各投标人或发布变更公告推迟开标时间。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熟悉相关业务的招标
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
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
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依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
推行“评定分离”的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7号)及《潍坊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潍建建字〔2023〕13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直接票决
定标法。
7.1.2.1组建定标委员会
招标人成立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
人员、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中产生,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可以委托一定
数量的专家作为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不得超过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成员与中标
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中标候选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
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7.1.2.2定标
定标活动应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并存档备查,为保证录音、录像完整真实。
7.1.2.3定标方案
7.1.2.3.1中标候选人数量
(1)中标候选人数量见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不得要求查看评标委员会的具体打分情况及中标候选人的排名情况。
7.1.2.3.2定标会议的召开
(1)定标会议召开的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
(2)召开的地点:招标人另行通知。
7.1.2.3.3定标流程
(1)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对中标候选人企业经营状况、投标的项目班子成员、技术
管理及协调能力等进行考察。定标因素可综合考虑企业信誉、履约能力以及人员组织调配
的合理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等。
(2)定标委员会根据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确定,
中标候选人总票数最高的为中标人。
(3)定标委员会根据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得票
数相同且影响中标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再次按照投票计
分法确定排名。
7.1.2.4出具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方法,确定一名中标人,并出具定标报告。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
中标人因异议或投诉成立不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
人名单中确定新的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
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
名单中确定新定标,也可以重新招标。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7.3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4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中标通
知书。
7.5履约担保
7.5.1履约保证金:执行前附表规定。
7.6签订合同
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异议的提出
8.5.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
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应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
复,并制作记录。
8.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
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4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开通在线提出异议的提起和回复功能:
1.投标人符合法定提出异议条件的,可以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中
心→交易会员系统(网上注册)→“建设工程”中的“异议”模块,向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提出异议(以下简称“线上异议”),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方式提出异议(以下简称
“线下异议”),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寿光市软件园孵
化大厦B座4楼。
2.投标人采用线上异议时,应按照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和《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
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如实填写
异议信息,其中异议材料应当上传相关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3.若投标人就同一项目同时提起“线上、线下异议”的,异议内容必须一致,若内容
不一致时,以先收到异议材料的时间为准。
4.收到投标人线上异议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通过潍坊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中心→交易会员系统(网上注册)→“业务管理”中的“异
议回复”模块进行回复。在线异议与回复材料与纸质异议与回复材料具有同样的效力。提
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系统答复信息,因不及时查看出现问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使用说明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乙方(竞买人)操作手册。
9.解释权
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如果认为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存在含糊、遗漏、
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招标范围的界定和招标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
的情况,投标单位(投标人)应于规定的答疑澄清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
未提出异议或者超过质疑时间的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
构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单
位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未说明事项均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提供资质证书。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项目经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提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下载的电子证书的,在个人签名处由本人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证书内置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需符合规定:下载打印后使用时限为180天,且不得超过注册专业有效期,超出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 ||
| 人员保险 | 签署投标文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全部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以上人员自2025年10月(含10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的或社保网站打印的带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参保证明),必须体现姓名、身份证号、缴费月份、缴费单位等信息; | ||
| 承诺函 | 拟投本项目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函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为法定代表人签署且法定代表人参加不见面开标的,不需要此项内容) | ||
| 信用信息查询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未被列入社会法人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网上查验结果为准; |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标得分:20分资信标得分:3分商务标:77分 |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评分标准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办法 |
| 商务标77分 | 投标报价评审 |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其报价得分为满分77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1%,减0.15分;负偏离1%的,减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
| 技术标20分 | 对本项目工程现状的调查、分析是否合理、到位,按0~2分得分 | |
|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合理,按0~2分得分 |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是否合理,按0~2分得分 |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靠,在0~2分得分 | ||
|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按0~2分得分 | ||
| 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靠,按0~2分得分 | |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是否合理,按0~2分得分 |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按0~2分得分 |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合理、可靠,按0~2分得分 | |
| 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是否合理,按0~2分得分 | |
| 资信标评审3分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按0-2.7分得分。 |
|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按0-0.3分得分。 | |
| 累计分数 | 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资信标评审得分 |
综合评估法细则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根据投标人得分由
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3-7名时,可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
有效投标人为8-15名时,可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16名及以上时,可推
荐7名中标候选人。再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案确定中标人。
一、技术标评审(20分)
(一)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
1.否决技术标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质量保修期等实质性内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规
定或要求的投标;
2.审查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招标文件中对技术方法、
措施、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的,否决技术标存在重大偏差或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
件的投标;
3.审查技术标的各项评审因素,否决达不到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技术标评审因素必须
达到的合格标准要求的投标;
4.审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进
行量化评分。
1.技术标详细评审要点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本项目工程现状的调查、分析是否合理、到位,按0~2分得分。
(2)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合理,按0~2分得分。
(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是否合理,按0~2分得分。
(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靠,在0~2分得分。
(5)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按0~2分得分。
(6)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靠,按0~2分得分。
(7)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是否合理,按0~2分得分。
(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按0~2分得分。
(9)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合理、可
靠,按0~2分得分。
(10)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是否合理,按0~2分得分。
2.技术标中缺少针对上述某一项评审要点的内容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该项得
分为0分。缺少三项及以上评审要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
工需要,技术部分得为0分。
3、投标文件技术标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
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
4、投标人的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其技术标得分为0分。
5、为便于评委评审建议投标人制作技术标时技术标内容顺序按技术标详细评审要点
得分情况顺序进行编制。
二、资信标评审(3分)
(一)初步评审
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
文件资信标进行初步评审:
1.否决投标人资格和资质、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效期等不符合相关要
求的投标;
2.否决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投标函、投标承诺书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
标;
3.否决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等资信方面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要求的投标。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资信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信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进
行量化评分。
资信标评审因素包括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类似工程施工业绩(0.3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
工过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是指总建筑面积13.0万㎡以上的剪力墙结构或框架结
构或框剪结构建筑工程)的得0.3分。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同时上传的下列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或网页截图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1)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认可(或政府采购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办
网站)的中标公示信息截图,中标公示信息截图以评委在评标过程中登录网站的查询结
果为准(若为非国有资金直接发包项目的,提供直接发包资料原件扫描件);
(2)施工合同;
(3)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同时上传的以上(1)-(3)项资料的合同
原件(网页截图)扫描件为准;或合同、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在“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为准,并将网页查询截图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否则不予认可;开标时由评委登录该网站现场核实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2.7分)
评价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对配备人员的专业能力、经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在0-2.7分之间打分,无此项描述不得分。
三、商务标评审(77分)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4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一)初步评审
对通过资信标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
件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
1.否决投标报价格式或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2.对商务标中投标报价进行核对、比较、筛选,确认投标报价中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
错漏项、报价过高过低的项目、不平衡报价的内容,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
要求,根据招标文件中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书面答复进行分
析和确认;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过澄清、说明或补正后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
不能做出合理说明或者其说明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其低于成本,
并否决其投标;
4.否决更改了清单报价中不得更改内容的投标文件;
5.否决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如投标报价超出招标
最高限价、未按规定计取规费等)的投标。
(二)详细评审
投标报价(77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进
行量化评审。
(1)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综合平均法。
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
A:投标价算术平均值。
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B: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K:下浮系数;
K1取值范围为97.2%、97.4%、97.6%、97.8%、98%;
K2的取值为98%;
Q:权重比例Q1+Q2=100%;
Q1的取值范围为45%、48%、50%、53%、55%;
Q2的取值为:Q2=Q-Q1;
K1、Q1在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主任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其报价得分为满分77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
每正偏离1%,减0.15分;负偏离1%的,减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
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四、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说明”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报价非唯一报价的;
(5)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任意一条规定的。
(6)投标函中的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中的合计不一致的;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同时未被列入社会法人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以评标现场网上查验结果为准;
(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3、本项目为电子标,以下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签字”及“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制作投标文件时无法实现,不作为符合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封面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中“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4、开标及评标时,以电子导入报价为准;若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
导入报价不一致的,以导入报价为准进行修正;若报价错乱且无法看出不一致报价之间的
逻辑联系或错误较多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
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
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
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
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4各投标人自行阅读《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在线会话、在线报
价)》,该手册仅作为参考文本方便投标人学习、理解在线会话等功能,具体要求应当以
开标现场发起的澄清(如有)等要求为准。
6.5无论何种原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要求回复或无法识别回复内容
的,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有关澄清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7评标结果
7.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
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依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
行“评定分离”的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7号)及《潍坊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
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潍建建字〔2023〕13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直接票决定
标法。详见定标方式。
8、其他
项目评审时,各投标人的业绩荣誉等将通过系统进行公示。如存在弄虚作假的,无论
中标与否,一经发现,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上报有关监督部门,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
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
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3)招标文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6)图纸;
(7)投标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专用
条款与通用条款出现冲突时,执行专用条款。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
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
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号)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
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
中的澄清(如果有)、评标过程中的承诺(如果有)。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
的施工场地。
1.1.3.9永久占地包括:根据设计图纸确定的建筑用地。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国家、山东省、潍坊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如有不一致时按更严格
的标准。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
定统一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合同附件和专用条款;招
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图纸;投标文件(与
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部分无效)、其他合同文件。本合同文件及工程变更、签证中的“发
包人”或称“发包方”“发包人”“建设单位”,“承包人”或称“承包方”“承包人”
“施工单位”均有同等效力。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前提供全部施工图;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施工图2套,用来整理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增
加图纸份数,自行增加;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
25日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3天;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三份,发包人收到并审核完毕后,返还承包人一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
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关于现场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
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
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
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
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搭设边界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
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
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
式:执行通用条款。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据实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据实调整。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协调现场各方面关系。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前一天。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各专业管线单位的档案资料
由发包人协调,由产权单位向承包人提供地下管线资料。(2)各单位的地下设施需由施
工单位在施工前进行详细的调查,并做好保护。(3)由发包方、质量监管单位、监理方、
承包方现场交验,并做交验记录。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
电子文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6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总施工进度计划(总
进度计划应被视为投标文件的完善、细化,而不是投标文件的修改和否定);2.①需办
理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②施工现场要排放有害污水、施工噪音时,
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3.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包括发包人甩项的
成品)的保护工作;承包期间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修复。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向有
关管理部门进行移交,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仍由施工单位负责看护,因人为原因造成的
损坏和设施的丢失、卫生保洁等仍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4.承包人负责
并承担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
要求及费用;5.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书承诺及当地建设部门要求完成,服从建设单位
的调度,随时搞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并承担费用;6.承包人应为下述人员:发包人雇用
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发包人的工人、合法履行职责的国家公务人员、监理人员
无偿提供以下服务和配合:I、使用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的任何道路或通道;II、使用
承包人提供的临时工程和承包人在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和设备;III、为保证承包人和其
他承包人的工作不发生冲突,承包人应对他们的工作场所或材料存放等负责协调;IV、
为工程检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原有设施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
修复或赔偿。7.临时道路由承包方自行铺设。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须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26
天,有事离开工程所在地,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违约责任:必须缴纳3
万元的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必须缴纳2000.00元/次的违约
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合同终止;(2)一个月内人员
及施工机械无条件退场,否则不得索赔。(3)已完工程量发生的费用作为给发包人的赔
偿。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合同终止;(2)一
个月内人员及施工机械无条件退场,不得索赔。(3)20天内双方对已完工程量进行书面
确认,并移交施工资料。否则发包人可以单方面邀请公证处进行公证,同时向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报告。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3
天。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必须缴纳3万元
的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必须缴纳3万元的违约金,承
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必须缴纳500.00元/次的
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
中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项目名称:福韵府B1#至B3#、B5#至B13#、B15#至B23#、B25#至B29#-施工
二、招标项目编号:JSGC-SG-2026-0023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4日
四、开标日期:2026年9月29日
五、定标时间:2026年10月9日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定标方法:直接票决定标法
八、中标候选人的总得票数
施工:
| 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无名次) | 总得票数(总分) |
| 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 15 |
| 山东乾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9 |
| 寿光市德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6 |
九、中标情况:
| 标段名称 | 中标人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 施工 | 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 寿光市圣城街2369号 | ***.65 |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杜超、何志鹏、刘梅红、张景春、周焱、高德玉、张克尧、
十一、定标委员会名单:徐帅东、杨志鹏、于海华、孙小敬、黄永慧
十二、若对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监督单位:寿光市建筑业发展中心
地址: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
电话:0536-5273757
2、招标人名称:寿光市致远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寿光市金海北路3696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软件园孵化大厦B座4楼
联系人:***、韩姗姗
联系方式:***
山东正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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