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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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烟台市 | 采购单位 | 山东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8313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山东洋龙商贸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甄洪声、陈旭东、朱晓风、孟宪才、于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7日内向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23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
无 合同包1(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虎山南路19号6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A座20层2004A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9日 相关附件: 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SDGP37000000020260200831320260908001)-文件集.zip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pdf 本国产品相关附件.zip 附件.pdf |
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SDGP37000000020260200831320260908001)-文件集.zip
本国产品相关附件.zip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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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安装计划
格式自拟
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
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 项目名称 | 标的 | 甲方 | 乙方 | 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说明:1、后附评审细则及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2、若成交,此项为公示项,请如实认真填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
特此承诺。
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
投标人全称:(盖公司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我方接受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一、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电子投标文件,其中所有响应内容一致、真实有效。
二、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采购文件要求,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
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单位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五、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
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八、我方已知悉投标人串通投标表现,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标书硬件特征码一致。
九、我方将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关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将被立案追诉的规定。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售后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公开招标⽂件⽂
(货物类)
采购项⽬名称: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项⽬
采购项⽬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8313,⽬
采购⼈:⼭⽣⼼⼈⼭东省烟台⽣态环境监测中⼼
采购代理机构:⼭⼯⽬⼭东望京⼯程项⽬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
-第1⻚-
第⼀章⼀投标邀请
⼭东望京⼯程项⽬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东省烟台⽣态环境监测中⼼(以下简称“采购⼈”)委托,对
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项⽬采⽤公开招标采购⽅式进⾏采购,兹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为⼭东省省本级
政府采购项⽬,适⽤《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项⽬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8313
1.2.⽬项⽬名称: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项⽬
1.3.⽬项⽬简介
⼭东省烟台⽣态环境监测中⼼能⼒建设项⽬专⽤设备采购。中⼼购置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快速溶剂萃取仪、全⾃动流
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共3类,3台套。主要⽤于⽔质监测⼯作,主要⽬的是为保障⽣态环境监测的
持续有效开展,提升监测能⼒。
1.4.⽅邀请供应商⽅式
本项⽬以公告的⽅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中国⼭东政府采购⽹”(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
。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采购包1:
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证书或社会团体法⼈登记证书或⾃然⼈证明材料等扫
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能反映其财务状况的财务状况表或银⾏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
年度或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时间不⾜⼀年的,提供成⽴之⽇起⾄今;也可以提供银⾏在开标⽇前三个⽉内
开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函(不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函》的提供近六个⽉任意⼀个⽉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递交响应⽂件截⽌
时间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的书⾯声明。
5、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具有履⾏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声明函。
6、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预留⽐例为100%。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微企业,符合中⼩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商⼾视同中⼩企业。
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为
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2、投标⼈⽆不良信⽤记录:投标⼈⽆不良信⽤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第2⻚-
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
1.6.⽂⽅招标⽂件获取时间、⽅式及地址
⼀、招标⽂件获取时间、⽅式及地址:详⻅采购公告。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电⼦招标⽂件上传⾄交易系统,向投标⼈免费提供,
投标⼈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件。投标⼈成功获取招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件的
投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件提起质疑。
注:获取的招标⽂件由正⽂和附件组成,正⽂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
准。
1.7.⽌⽅投标截⽌时间及开标时间、⽅式、地点
⼀、投标截⽌时间及开标时间、⽅式、地点:详⻅采购公告。
⼆、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将收到已提交投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采取⽹上开标,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组织在线开标。
1.8.⼦电⼦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实⾏电⼦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化采购活动。
⼀、供应商参与本项⽬电⼦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件,参加开标、
解密投标⽂件和电⼦评标等。
⼆、供应商应当使⽤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印章,参加本项⽬电⼦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
⼦印章的供应商,按照⼭东省政府采购电⼦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册进⾏⾝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供应商使⽤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的⼀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印章确认的电⼦⽂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
,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为和电⼦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严格授权管理,防⽌⾮
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准备电⼦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产⽣的不利后果。
1.9.⽅联系⽅式
采购⼈:⼭东省烟台⽣态环境监测中⼼
地址:烟台市莱⼭区⻁⼭南路19号6号楼
邮编:264000
联系⼈:李⼯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东望京⼯程项⽬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路5777号⾦域中⼼A座20层2004A室
邮编:250000
联系⼈:孟⼯
联系电话:***
-第3⻚-
第⼆章⼈⼆投标⼈须知
2.1.⼈投标⼈须知附表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及最⾼限价 | 本项⽬各包采购预算⾦额如下:采购包1:1,15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件中规定的预算⾦额,采购⼈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限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限价,最⾼限价详⻅第三章。 |
| 2. | 评标⽅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第五章) |
| 3.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采购包1:不接受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个联合体,以⼀个投标⼈的⾝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承担的⼯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承担相同⼯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承担不同⼯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应当共同与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 |
| 4. | 投标(响应)保证⾦ | 不收取保证⾦ |
| 5. | 履约保证⾦ | 采购包1:不缴纳 |
| 6. | 投标有效期 | 90⽇。投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件按⽆效处理。 |
| 7.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7⽇内向⼭东望京⼯程项⽬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 |
| 8. | 中标结果公告 | 中标结果将在“中国⼭东政府采购⽹”予以公告。 |
| 9. | 是否组织潜在投标⼈现场考察 | 采购包1:不组织 |
| 10. | 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 本项⽬不组织标前答疑 |
| 11. | 兼投不兼中 | 本项⽬不涉及兼投 |
| 12. | 特殊情况 | 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电⼦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交易系统发⽣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或数据库出错)⽽⽆法正常使⽤的;⼆、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第⼆章规定。 |
| 13. | 报价/分值精确度 | 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展⽰⾄⼩数点后2位,超出⼩数点位的数值采⽤四舍五⼊的⽅式进⾏保留。 |
| 14. | 其他说明 | 本招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 |
2.2.总则
2.2.1.适⽤范围
⼀、本招标⽂件仅适⽤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
⼆、本招标⽂件由⼭东省烟台⽣态环境监测中⼼和⼭东望京⼯程项⽬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是⼭东省烟台⽣态环境监测
中⼼。
⼆、“投标⼈”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
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的代理机构是⼭东望京⼯程项⽬管理有
限公司。
四、“⽹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件解密,投标⼈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件等活动。
五、“电⼦评标”是指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出
具评标报告等活动。
2.3.⽂招标⽂件
2.3.1.招标⽂件的构成
招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是项⽬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邀请;
⼆、投标⼈须知;
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六、投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本。
-第5⻚-
2.3.2.招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投标截⽌时间前,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
格条件。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
正后的招标⽂件上传⾄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件编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时间⾄少15⽇前
,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件的投标⼈发送更正信息;不⾜15⽇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件的截⽌
时间。
三、投标⼈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件,进⾏投标⽂件编制。
2.4.投标⽂件
2.4.1.投标⽂件的语⾔
⼀、投标⼈提交的投标⽂件以及投标⼈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件原则上使⽤中⽂。投标⽂件中如附
有外⽂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并附在相关外⽂资料后⾯,未翻译的外⽂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
外:
(⼀)投标⼈的法定代表⼈为外籍⼈⼠的,法定代表⼈的签字和护照。
(⼆)对于如⽣产⼚家授权书、原⼚技术证明资料及⼀些⾏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业认证等需要以⾮中⽂表
述且不宜翻译为中⽂的。
⼆、翻译的中⽂资料与外⽂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盾,以中⽂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造成对投标⼈的不利后果,由投标⼈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招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均采⽤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投标货币
本项⽬均以⼈⺠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投标⼈应保证在本项⽬中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带来的
损失。采购⼈享有本项⽬实施过程中产⽣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投标⼈将在采购项⽬实施过程中采⽤⾃有或者第三⽅知识成果的,使⽤该知识成果后,投标⼈需提供开发接⼝和开发
⼿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限期⽀持,采购⼈享有使⽤权(含采购⼈委托第三⽅在该项⽬后续开发的使⽤权)。
三、如使⽤投标⼈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
2.4.5.投标报价
投标⼈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要求的全部⼯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完成本项⽬所需的⼀切费⽤。投
标⼈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按照招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加盖电⼦印章确认后产⽣约束⼒。未在规定时
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不确认,其投标⽆效。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书⾯说明并加盖电⼦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效投标处理。
2.4.6.投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
⼀、投标⼈应当按照招标⽂件规定编制投标⽂件,招标⽂件第六章对投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件
,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编写。
-第6⻚-
⼆、投标⼈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投标⽂件,完成投标⽂件编制、加盖电⼦印章和加密。
2.4.7.投标⽂件的提交
⼀、投标截⽌时间前,投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件的回执单
。成功提交投标⽂件的投标⼈信息在投标截⽌时间前,将加密保存。
未按招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截⽌时间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提交投标⽂件。投标⼈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件提交的各种因
素,确保在投标截⽌时间前完成提交。
三、除投标⼈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解密投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
2.4.8.投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投标截⽌时间前,投标⼈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件;对投标⽂件进⾏补充、修改的,应当先⾏撤回
已提交的投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投标⼈投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件。
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5.1.开标
2.5.1.1.开标程序
投标截⽌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件。
2.5.1.2.解密投标⽂件
投标截⽌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件的投标⼈符合招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
30分钟;投标⼈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加密投标⽂件的数字证书进⾏投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未
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效投标处理。
2.5.1.3.有关要求
投标⽂件解密时间截⽌或者所有投标⼈投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
⼈名称、投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展⽰。
开标过程中,投标⼈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投标⼈完成投标⽂件解密后,⾃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投标⽂件的投标⼈不⾜3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
2.5.2.查询及使⽤信⽤记录
开标结束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信⽤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通过“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站(www.ccgp.gov.cn)、“
信⽤⼭东”⽹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在投标截⽌时间前的信⽤记录并保存信⽤记录结
果⽹⻚截图,拒绝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
成员进⾏信⽤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记录。
2.5.3.资格审查
详⻅招标⽂件第四章。
2.5.4.评标
详⻅招标⽂件第五章。
2.5.5.中标通知书
⼀、采购⼈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后,代理机构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
通知书,中标⼈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第7⻚-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和中标⼈均具有法律效⼒。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效情形的,将以
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放弃中标项⽬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放弃中标
项⽬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
条第⼀款,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合同签订、备案、履⾏及验收
2.6.1.签订合同
⼀、采购⼈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30⽇内与中标⼈签订书⾯合同,采购⼈因不可抗⼒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
不可抗⼒事由消除之⽇起7⽇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采购⼈和中标⼈签订的书⾯合同不得对招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的投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不得向中标
⼈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和中标⼈在书⾯合同上签章之⽇起⽣效。
四、中标⼈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
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2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东政府采购⽹”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之⽇起7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同级财政部⻔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当事⼈不得擅⾃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应当⾃合同变更之
⽇起2个⼯作⽇内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
公开的信息除外。
2.6.3.合同分包和转包
2.6.3.1.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
注:
1.投标⼈根据招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的⾮主体、⾮关键性⼯作分包的,应当在投
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采购合同实⾏分包履⾏的,中标⼈就采购项⽬和分包项⽬向采购⼈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承担责任。
3.中⼩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
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型企业。
2.6.3.2.合同转包
⼀、严禁中标⼈将本项⽬合同转包。
⼆、中标⼈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4.采购⼈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过程中,采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
⼈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额的百分之⼗。
2.6.5.履⾏合同
⼀、采购⼈与中标⼈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法等适⽤《中华⼈⺠共和国⺠法典》。
2.6.6.履约验收⽅案
-第8⻚-
⼀、验收组织⽅式:
采购包1:⾃⾏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采购包1:⼀次性验收
三、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
采购⼈在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5⽇内,验收合同总⾦额的100%;
四、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包1:⽆
五、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根据采购⽂件、响应⽂件及合同约定内容。
六、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根据采购⽂件、响应⽂件及合同约定内容。
七、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包1:按照国家和⾏业相关标准、本项⽬采购⽂件、响应⽂件以及甲⼄双⽅签订的采购合同进⾏验收。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采购包1:⽆
2.6.7.资⾦⽀付
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付采购资⾦。具体⽀付约定详⻅第三章。
2.7.纪律要求
2.7.1.保密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除采购⼈代表、评标现场组织⼈员外,采购⼈
的其他⼯作⼈员以及与评标⼯作⽆关的⼈员不得进⼊评标现场。
有关⼈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7.2.投标⼈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投标⼈串通投标:
(⼀)不同投标⼈的投标⽂件由同⼀单位或者个⼈编制;
(⼆)不同投标⼈委托同⼀单位或者个⼈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的投标⽂件载明的项⽬管理成员或者联系⼈员为同⼀⼈;
(四)不同投标⼈的投标⽂件异常⼀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的投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的投标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
⼆、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的规定追究法律
责任,对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作⼈员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件;
(⼆)投标⼈按照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件;
(三)投标⼈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案等投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之间事先约定由某⼀特定投标⼈中标;
-第9⻚-
(六)投标⼈之间商定部分投标⼈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七)投标⼈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的其他串通⾏为
。
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采取不正当⼿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
五、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恶意串通;
六、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进⾏协商谈判;
⼋、中标后⽆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未按照招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擅⾃变更、中⽌或者终⽌政府采购合同;
⼗三、拒绝有关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提供虚假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情形。
投标⼈有前述第⼀⾄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效;中标⼈有前述第⼆⾄七条情形之⼀的,认定中标⽆效。此外,将按照
规定追究投标⼈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对投标⼈处以采购⾦额
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
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
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第⼆百⼆⼗三条规定,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或者其他
投标⼈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投标⼈与采购⼈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
公⺠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2.7.3.采购⼈员及相关⼈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员及相关⼈员与投标⼈有下列利害关系之⼀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四、与投标⼈的法定代表⼈或者负责⼈有夫妻、直系⾎亲、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的关系。投标⼈认为采购⼈员及相关⼈员与其他投标⼈有利害
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
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投标⼈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对招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东省烟台⽣态环境监测中⼼负责答复;投标⼈
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件的询问、质疑由⼭东望京⼯程项⽬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
、质疑由⼭东望京⼯程项⽬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
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向采购⼈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负责答复。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第10⻚-
联系⼈:孟⼯
联系电话:***
地址:济南市经⼗路5777号⾦域中⼼A座20层2004A室
邮编:250000
三、投标⼈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认为招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
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标⼈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件之⽇或者招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五、投标⼈通过书⾯形式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投标⼈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质疑函正本1份;
(⼆)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件回执单)。
注: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质疑不得超出招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投标⼈对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15个⼯作⽇内向同级财政部⻔提起投诉。
⼋、法律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由财政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员,由其⾏政主管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三)拒绝配合财政部⻔处理投诉事宜。
投标⼈在全国范围12个⽉内三次以上投诉查⽆实据的,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投标⼈有下列⾏为之⼀的,属于
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禁⽌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捏造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法⼿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法证明其取得⽅式合法的,视为以⾮法⼿段
取得证明材料。
2.9.电⼦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
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
类特殊情况。
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
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
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
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件、编制投标响应⽂件和投标响应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进⾏
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化采
-第11⻚-
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
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反馈。
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运维通知,明确
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故障排除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采购活动的影
响情况,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
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
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
求开展后续操作。
供应商使⽤的⽹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
应当在使⽤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的不利后果。
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
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法保证电⼦化交
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
⽂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
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
2.9.3.注意事项
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险。因故意⾏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
电、断⽹等影响电⼦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法⼲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责任,给他⼈造成损失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2.10.样品评审
采购包1:本采购包⽆需提交样品
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式进⾏。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式,不得对投标⼈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
评审应当全过程录⾳录像,形成书⾯评审记录上传⾄交易系统。
-第12⻚-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实际要求合理设定
,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额(元):1,150,000.00
采购包最⾼限价(元):1,150,0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计量单位) | 标的⾦额⾦(元) | 所属⾏⾏业 | 是否核⼼产品⼼ | 是否允许进⼝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 1 | 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 | 1.00(项) | 1,150,000.00 | ⼯业 | 是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 | 项 | 元 | 1,150,000.00 | 总价 | ⽆ |
(2)报价明细要求:
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
| 序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元 | 370,000.00 | 总价 | ⽆ | |
| 2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元 | 380,000.00 | 总价 | ⽆ | |
| 3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元 | 400,000.00 | 总价 | ⽆ |
本项⽬涉及核⼼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1 | 环保监测设备 | 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注:涉及核⼼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第五章。
本项⽬涉及采购进⼝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不涉及采购进⼝产品时,投标⼈不得提供进⼝产品进⾏响应;涉及采购进⼝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采购需求,也可
提供国产产品进⾏响应。
本项⽬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
截图,否则作⽆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
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第五章规定。
本项⽬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的产品,投标⼈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
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
| 序号 | 参数性质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1、⽤途及符合标准⽤于⽔质常规项总磷总氮的检测。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法:《⽔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 | |
| 2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2、功能要求2.1具有浸润式洗针功能:内外壁都可清洗,每次洗针次数、清洗的量都可任意设置。 | |
| 3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2.2仪器检测部分为紫外可⻅分光光度计,检测装置波⻓准确度±0.5nm,波⻓范围190nm⾄1100nm,最⾼⽀持5通道⽐⾊⽫⾃动切换。⼀键操作⾃动⾼压消解、⾃动添加试剂,⾃动⽣成标准曲线,⾃动测量并清洗。 | |
| 4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2.3仪器平台包含样品区,试剂区,钢针清洗区,开盖拧盖区,消解区,分析⽐⾊区,上述所有区域均在机械臂运⾏范围内。分光光度计安装在设备⼯作平台上,清晰可⻅,⽅便维护,光度计⽐⾊⽫舱⻔可由设备XYZ机械臂⾃动打开和关闭。(提供仪器实物照⽚的证明材料) | |
| 5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2.4仪器采⽤XYZ机械臂抓⼿模式,样品瓶转移由机械臂抓⼿⾃动完成。配有⾃动开盖拧盖装置:可⾃动打开样品瓶盖⼦,加⼊试剂后⾃动拧盖。 | |
| 6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2.5采⽤注射泵进⾏加液,旋转阀和注射泵直接相接,中间⽆管线连接。旋转阀和注射泵安装位置清晰可⻅。(提供仪器照⽚的证明材料) | |
| 7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2.6样品托架为矩形托架,可以从仪器上取下。仪器做样过程中可以随时添加样品。 | |
| 8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2.7试剂采⽤前吸式加液,钢针插⼊试剂瓶吸液后,⾃动拔出,移动到样品瓶上⽅加⼊试剂,试剂不进⼊注射器。 | |
| 9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2.8仪器整机含⼀个注射泵,⽤以添加试剂和转移⽐⾊液。所有试剂添加和⽐⾊液转移由⼀根管路完成。所有试剂和⽐⾊液不得进⼊注射器中。 | |
| 10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3、技术指标3.1测量范围:总氮:0.2-7mg/L;总磷:0.04-0.6mg/L。 | |
| 11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3.2检出限:总氮:≤0.05mg/L;总磷:≤0.01mg/L。 | |
| 12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3.3校准⽅法:⾃动标准曲线校准。 | |
| 13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3.4测量流程:全⾃动测量,⾃动消解,⾃动添加试剂,⾃动测量,⾃动清洗,⾃动排放。 | |
| 14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3.5消解⽅式:压⼒灭菌锅⾃动消解。 | |
| 15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3.6准确度:≤5%。 | |
| 16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3.7重现性:RSD≤5%。 | |
| 17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3.8标准曲线线性:≥0.999。 | |
| 18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3.9样品位数≥64位。 | |
| 19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4、配置清单4.1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主机1台。4.2全⾃动消解进样器1台。4.3系统操作软件1套。4.4专⽤样品瓶配备128个(含瓶盖)。4.51cm⽯英⽐⾊⽫2个。4.63cm⽯英⽐⾊⽫2个。4.7纳⽶涂层钢针4根。4.8数据处理器(含输出)1套。 | |
| 20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1、⽤途及符合标准⽤于⼟壤、沉积物、环境样品中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前处理,可以兼容各种⼴泛的萃取溶剂。符合适⽤相应国家检测标准:《⼟壤和沉积物酚类化合物的测定⽓相⾊谱法》(HJ703-2014)、《固体废物有机物的提取加压流体萃取法》(HJ782-2016)、《⼟壤和沉积物有机物的提取加压流体萃取法》(HJ783-2016)、《固体废物⼆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分辨⽓相⾊谱-⾼分辨质谱法》(HJ77.3-2008)、《⼟壤、沉积物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分辨⽓相⾊谱-低分辨质谱法》(HJ650-2013)、《环境⼆噁英类监测技术规范》(HJ916-2017)。 | |
| 21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2、功能要求2.1可实现⼟壤、沉积物中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全⾃动快速提取。 | |
| 22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2.2具有全⾃动⾼温⾼压快速溶剂萃取功能。 | |
| 23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技术指标要求3.1并联⾼压输液泵:单泵流速0〜70mL/min,单泵最⼤耐压:≥200bar(20MPa)。 | |
| 24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2溶剂控制器:≥4个溶剂通道,由多通阀进⾏溶剂切换,含有独⽴的溶剂管路,溶剂添加⽐例可进⾏设定。 | |
| 25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3加热炉:标配≥3孔位加热炉⼀台,⼀次同时加热≥3个反应釜。 | |
| 26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4加热炉温控范围:室温+10℃〜200℃,控温精度±1℃。 | |
| 27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5样品通量:可同时处理≥3个样品。 | |
| 28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6典型⼯作速度:30分钟内完成≥3个样品的萃取(2次循环)。 | |
| 29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7反应釜体积:⽀持11mL,22mL,34mL等通⽤性反应釜规格,满⾜不同⽅法中快速溶剂萃取体积的需求,应⽤于各种快速溶剂萃取的⽅法。 | |
| 30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8收集架:标配≥3个位不锈钢收集架⼀个,同时收集≥3个提取液。 | |
| 31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9加热⽅式:采⽤环抱式加热⽅式。 | |
| 32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10各通道独⽴开关,具备≥6个旋转阀组进⾏启停切换,运⾏时各通道可每1个为单位。 | |
| 33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11仪器可直接放置于通⻛橱内进⾏实验,或⽀持⾮通⻛橱放置模式。 | |
| 34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12安全模块,具备过压过温保护功能,在压⼒或温度过⾼时会被激活,⾃动泄压。 | |
| 35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13萃取池⾃动密封,可⼿动旋紧固定操作。 | |
| 36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14具有氮⽓⾃动吹扫功能,可进⾏吹扫⽓压的调节,压⼒调节范围:0.1〜0.3MPa。 | |
| 37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15可通过机械结构⾃动将收集液转移⾄收集瓶中。 | |
| 38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16具备废液排放和报警模块,废液到达所设定液⾯⾼度,⾃动报警,能够对挥发性有害⽓体进⾏过滤,带有⽆接触液位检测报警。 | |
| 39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17配套溶剂系统模块,实时监控溶剂状态,溶剂不⾜时及时报警。 | |
| 40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18固定式触摸屏控制,或外置控制端。 | |
| 41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19操作软件:具有⽅法编辑错误智能提醒功能,⽅便⽤⼾操作使⽤。全⽅位⽇志,实时监控,仪器报警智能预判。 | |
| 42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20设备具备做样异常后设备的排放位置选择,可根据需要排⼊收集瓶或废液位。 | |
| 43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21具备氮⽓模组,内置≥1L容量的储⽓罐,压⼒≥0.8MPa,流速0〜70L可调。 | |
| 44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3.22具有LED液晶触摸屏⾯板及状态报警功能。 | |
| 45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4、配置清单(每台)4.1加压流体萃取主机,包含:70L/min⾼压输液泵1个、4通道溶剂选择与⽐例混合系统1套、独⽴旋转阀6组、温度控制系统1套、萃取液收集系统1套。4.234mL反应釜不少于30套。4.3上部密封圈不少于30个。4.4下部密封圈不少于30个。4.51000mL溶剂瓶不少于4只。4.6收集管及密封盖不少于30只。4.7配套滤纸不少于1000张。4.8氮⽓模组1套。4.9维护⼯具包1套。 | |
| 46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1、⽤途及符合标准仪器可⽤于地表⽔、地下⽔、⽣活饮⽤⽔和环境⽔、⼟壤、植株提取液等各种样品中的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等成分的测定。仪器基于流动注射分析的基本原理(FIA原理),试剂在封闭的管路中连续流动,⼀定体积的样品通过注⼊阀注⼊载流,载流携带样品在封闭的编结反应器与试剂混合,⽆需达到物理混合和化学反应平衡状态即可重复测定,实现快速准确地分析。符合适⽤相应国家检测标准:《⽣活饮⽤⽔标准检验⽅法第5部分:⽆机⾮⾦属指标》(GB/T5750.5-2023)、《⽔质氰化物的测定流动注射-分光光度法》(HJ823-2017)、《⽔质阴离⼦表⾯活性剂的测定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826-2017)。 | |
| 47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2、功能要求2.1仪器的各个通道可实现独⽴⼯作,⽆需配置外置式或外挂式⾃动进样装置等其他配件。同⼀个⼯作站可连接≥10个通道同时⼯作。 | |
| 48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2.2仪器设备带有两个独⽴分析通道,每个通道内嵌⼀套≥70位的⾃动进样装置,带⼀个蠕动泵,⼀套化学分析流路,⼀个双光束检测器及与化学分析流路配套的温度控制器、控制电路等。仪器不使⽤压缩⽓体,所有化学分析流路使⽤FEP全化学惰性透明管,⽆翻边管路接头。(提供进样器结构图⽚) | |
| 49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2.3仪器的每个通道包括⼀个专⽤的≥12个管位的蠕动泵,泵速由计算机设定,蠕动泵为整体压块式设计,具有⾃适应调节蠕动泵压⽚松紧的功能。 | |
| 50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2.4仪器配置有电加热器,可实现温度通过电脑进⾏控制,控制区间为室温+10℃~220℃,温度精度±0.1℃,数字显⽰。 | |
| 51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2.5使⽤⽹线进⾏通讯。 | |
| 52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2.6仪器配套的中⽂⼿册,详细说明该分析仪的⽅法原理,应⽤领域,试剂配制⽅法,操作程序及详细列举⼯作曲线、检出限、精密度等指标的测试数据及图谱。 | |
| 53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2.7仪器配套化学分析管路为FEP全化学惰性透明管路,⽆需⽓泡⽣成及消除装置。 | |
| 54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2.8配备在线稀释装置,能在线配制标准曲线并可实现在线对⾼浓度样品进⾏稀释。每个样品稀释时间不超过1分钟。在线稀释装置为内置式,不使⽤注射泵。不同通道可独⽴或同时对样品进⾏稀释,单⺟液精确稀释范围为1-20倍,双⺟液精确稀释可完成浓度跨度为两个数量级的⼯作溶液在线配制。稀释后的⼯作溶液测试线性⼤于0.999。稀释过程与测试过程独⽴,不延⻓样品分析时间或分析周期。(提供在线⽐例稀释器结构图⽚) | |
| 55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2.9仪器的每个通道包括⼀个专⽤的检测器,检测器为双光束设计,通过窄带滤光⽚分光,不同的通道可以使⽤相同的滤光⽚,也可使⽤不同的滤光⽚,滤光⽚更换⽅便。检测器使⽤400-1100nm的⻧钨灯作为光源,带⼀个流通式10mm⽐⾊⽫。 | |
| 56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2.10配备在线脱⽓功能:试剂⽆需进⾏脱⽓步骤,配制结束可直接上机测试。(提供在线脱⽓装置结构图⽚)。 | |
| 57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3、技术指标要求3.1分析项⽬:总氰化物/氰化物技术指标(含蠕动泵、六通阀、化学分析模板、双光束检测器、在线加热装置、在线消解装置、在线⽐例稀释器) | |
| 58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3.1.1⽅法原理:在线蒸馏异烟酸-巴⽐妥酸光度法。 | |
| 59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3.1.2具备膜分离在线蒸馏装置、在线消解模块。 | |
| 60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3.1.3线性范围:0.002-0.2mg/L。 | |
| 61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3.1.4检出限:≤0.0005mg/L。 | |
| 62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3.1.5样品分析频率≥20样/⼩时。 | |
| 63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3.1.6精密度:≤1%。 | |
| 64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3.1.7准确度:误差在±3%以内。 | |
| 65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3.2分析项⽬:阴离⼦表⾯活性剂技术指标(含蠕动泵、六通阀、化学分析模板、在线萃取装置、双光束检测器) | |
| 66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3.2.1⽅法原理:在线萃取亚甲基蓝光度法。 | |
| 67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3.2.2具备双在线膜分离装置。 | |
| 68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3.2.3线性范围:0.02-2.0mg/L。 | |
| 69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3.2.4检出限:≤0.01mg/L。 | |
| 70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3.2.5样品分析频率≥20样/⼩时。 | |
| 71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3.2.6精密度:≤1%。 | |
| 72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3.2.7准确度:误差在±3%以内。 | |
| 73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4、配置清单4.1全⾃动氰化物分析通道1套。4.2全⾃动阴离⼦表⾯活性剂分析通道1套。4.3⼯作软件1套。4.4路由器1套。4.5说明书(软件,仪器及⽅法说明)1套。4.6独⽴极坐标⾃动进样器2套。4.7超声波清洗器1套。4.8真空循环⽔泵1套。4.9溶剂过滤器1套。4.10配件套包(泵管、接头、进样针等)2套。4.11⽐例稀释系统(与检测项⽬⼀体,不占⽤独⽴空间)1套。4.12配套试剂包4套。4.13数据传输系统1套。4.14便携数据处理器1套。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内容 | 说明 |
| 1 | 供应商要求 | 设备发⽣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应2⼩时内作出响应,48⼩时内派专业技术⼈员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因此产⽣的所有费⽤,如未及时相应,采购⼈有权委托第三⽅处理,因此产⽣的所有费⽤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超过7个⽇历⽇仍未维修好的,需提供备⽤设备,如违约,因此给采购⼈造成的⼀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 2 | 供应商要求 | 技术⼈员现场安装调试,仪器指标验收合格后附验收报告。安装调试完毕15⽇内发⽣故障的,经维修调试后仍⽆法达到验收指标的,需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合格新品,期间产⽣的⼀切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安装、调试、验收期间成交供应商⽆法证实仪器符合技术要求,采购⼈有权退货,由此产⽣的⼀切费⽤及给采购⼈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经⼀次调换后仍不合格的,采购⼈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退还全部已付款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还应赔偿因此给采购⼈造成的⼀切损失。 |
| 3 | 供应商要求 | 提供相关技术⽂件纸质版和电⼦版(中⽂操作⼿册和标准操作⽅法),安排操作⼈员进⾏培训。培训⼈次:上⻔培训不少于2次。 |
| 4 | 包装及运输要求 |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国家、企业、⾏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便所供设备⻓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货物运输⻛险,在采购⼈于指定地点完成对货物的全部验收、并签署合格验收书后,⽅由供应商转移⾄采购⼈,在此之前的全部时间内因任何原因导致的货物毁损、灭失等⻛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第20⻚-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1 | 交货时间 | 签订合同后30⽇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 | |
| 2 | 交货地点 | ⼭东省烟台⽣态环境监测中⼼院内。 | |
| 3 | ★ | 其他 | 合同⽀付⽅式:第⼀次⽀付,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效后,采购⼈凭相关证明、合同、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根据采购⼈财政资⾦情况,五个⼯作⽇内向成交供应商⽀付项⽬预付款,预付款⽐例为合同⾦额的70%;第⼆次⽀付,设备及产品验收合格后且完成双⽅约定的技术培训后,采购⼈凭本阶段项⽬验收⼩组出具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合同、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根据采购⼈财政资⾦情况,五个⼯作⽇内向成交供应商付清项⽬合同总额。 |
| 4 | ★ | 其他 | 质保期:3年。供应商可竞报更⻓质保期。 |
| 5 | 其他 | 报价要求:含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杂费、检测费、保险费、税费及其他所有费⽤。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采购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三)促进残疾⼈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四)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五)本国产品政策::
-第21⻚-
第四章资格审查
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件中投标⼈资格证明等进⾏审查
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4.1.⼀⼀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 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证书或社会团体法⼈登记证书或⾃然⼈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 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证明⽂件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能反映其财务状况的财务状况表或银⾏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时间不⾜⼀年的,提供成⽴之⽇起⾄今;也可以提供银⾏在开标⽇前三个⽉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 能反映其财务状况的财务状况表或银⾏出具的资信证明 |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函(不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函》的提供近六个⽉任意⼀个⽉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证明材料)。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函 |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 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的书⾯声明。 | ⽆重⼤违法记录声明函 |
| 5 | 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 具有履⾏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声明函。 | 具备履⾏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声明函 |
| 6 | 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本采购包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向中⼩企业采购,投标⼈须提供中⼩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 | 中⼩企业声明函、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件 |
4.3.特定资格审查
-第22⻚-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 投标⼈关联单位的说明 |
| 2 | 投标⼈⽆不良信⽤记录 | 投标⼈⽆不良信⽤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第23⻚-
第五章评标办法
5.1.总则
⼀、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评标⼯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表和评审专家组
成。
三、评标⼯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法和评标标准进⾏独⽴评标。
四、本项⽬采取电⼦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应当按照本招标⽂
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
五、评标过程中的书⾯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投标⼈电⼦签章的,投标⼈应按规定加盖电⼦印章。评标委员
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标过程应当独⽴、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法⼲预评标活动。代理机构、采购⼈及其⼯作⼈员、采购⼈监督⼈
员违法⼲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评标委员会
⼀、本项⽬评标委员会成员⼈数应当为5⼈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财政部有特殊规
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
抽取。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并适应电⼦化采购评审的⼯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项⽬评审功能模块确认⾝份、签到、
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采购⼈代表可以使⽤采购⼈代表专⽤签章确认评审意⻅。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按
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投标⼈投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
会,解封投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
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下列职责:
(⼀)熟悉和理解招标⽂件;
(⼆)审查、评价投标⽂件是否符合招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三)对投标⽂件进⾏⽐较和评价;
(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对投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
(五)确定中标候选⼈名单,以及根据采购⼈委托直接确定中标⼈;
(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签署;
(七)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为;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3.评标程序
5.3.1.熟悉和理解招标⽂件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件进⾏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件中采购项⽬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
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第24⻚-
5.3.2.停⽌评标的情形
本招标⽂件有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评标:
⼀、招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标⼯作⽆法进⾏的;
⼆、招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招标⽂件规定的评标⽅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六、招标⽂件将投标⼈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七、招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评审的情
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式和理由停⽌评标。
出现上述应当停⽌评标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停⽌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
标⼈,并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评标的,可以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
政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3.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的投标⽂件进⾏符合性审查。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不⼀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
基本原则和招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下表: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式样、签署和盖章 | 须符合招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且内容完整⽆缺漏。 | {{未填写}} |
| 2 | 未按规定提供强制节能产品 | 未按⽂件规定提供强制节能产品的。 | {{未填写}} |
| 3 | ⽂件要求 | 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函、封⾯。 | 投标⼈承诺函、⾃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封⾯ |
| 4 | 投标报价 | 按照招标⽂件要求进⾏报价;投标价须是唯⼀的;不得超出预算或最⾼限价。 | 开标(报价)⼀览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
| 5 | 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件的截⽌之⽇起算) | 投标有效期须满⾜投标⼈须知附表。 | 投标函 |
| 6 | ⽆串通投标的情形 | ⽆串通投标的情形。 | ⽆串通⾏为的承诺函 |
| 7 | ⽆认定为“投标⽆效”的其他情形 | ⽆认定为“投标⽆效”的其他情形。 | {{未填写}} |
| 8 | 交付(服务)期、交付(服务)地点 | 交付(服务)期、交付(服务)地点须满⾜招标⽂件要求。 | 商务响应表 |
投标⽂件满⾜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项未满⾜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效投标处理,
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
5.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书⾯解释。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
⼆、对投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投标⼈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应当书⾯进⾏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不影响投标⽂件的效⼒,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公平竞争。
三、投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致的,除招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件中相应内容不⼀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
(三)单价⾦额⼩数点或者百分⽐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印章确认提交后产⽣
约束⼒,投标⼈不确认的,其投标⽆效。
四、对不同语⾔⽂本投标⽂件的解释发⽣异议的,以中⽂⽂本为准。
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
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未能及时响应的,⾃⾏承担不利后果。
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权⼒。投标⼈的投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接作⽆效投标处理。
5.3.5.⽐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件进⾏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较和评
价。
5.3.6.评标委员会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件被认定为⽆效的进⾏重点
复核。
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作⼈员,在采购现场监督
⼈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件对评审结果进⾏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的,代理机构应当
根据情况书⾯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建议,并承
担独⽴评审责任: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畸低的。
⼆、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
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书⾯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
-第26⻚-
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中⽌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报告采购
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理。
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5.3.8.确定中标候选⼈名单
采购包1:3名
⼀、若采⽤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评审得分从⾼到低顺序排列;投标⽂件满⾜招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的投标⼈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
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
如本项⽬的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的,在按投标⼈评审得分从⾼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参加同⼀合同项下投标的,按⼀家投标⼈计算(任意⼀个核⼼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的投标⼈),评审后得分最⾼的同品牌投标⼈获得中标⼈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或者采购⼈委托评标委员
会采取随机抽取⽅式确定⼀个投标⼈获得中标⼈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不作为中标候选⼈。
⼆、若采⽤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投标报价从低到⾼顺序排列,投标⽂件满⾜招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
低的投标⼈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提供的经评审
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
量相同的并列。投标⼈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数量,在排名并
列的中标候选⼈中,采取随机抽取的⽅式确定中标候选⼈排名顺序。
如本项⽬的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参加同⼀合同项下投标
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参加评标(任意⼀个核⼼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的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或者采购⼈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式确定⼀名投标⼈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效。
5.3.9.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期和地点;
⼆、投标⼈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效投标⼈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名单或者经采购⼈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
换等;
七、报价最⾼的投标⼈为中标候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印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
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意⻅。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印章⼜未另⾏说明其不同意⻅和理由
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件作⽆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
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件规定。持不同意⻅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
不同意⻅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件规
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反映后,应当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
处理。
-第27⻚-
5.4.⽅评标⽅法、细则及标准
5.4.1.评标⽅法
(⼀)若采⽤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的投标⽂件进⾏独⽴评标。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报价和最低报价。
说明: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法,保留⼩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若采⽤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件满⾜招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的投标价格进⾏任何调整。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1: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技术部分56.00分商务部分14.00分报价得分30.00分附加分8.60分 |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设备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 | 根据招标⽂件的技术要求,对照响应⽂件和技术⽀持资料的技术参数进⾏评审,能够实质性响应招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40分,招标⽂件中性能技术指标,每存在⼀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注:1.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供应商复制粘贴招标⽂件制作技术偏离表或以虚假指标响应招标⽂件要求,该项不得分。2.供应商提供所报产品彩⻚及相应技术参数的⼚家技术⽩⽪书、检测报告全本清晰影印件等作为技术证明⽂件佐证材料,否则评委有权视为该条技术参数为负偏离。 | 40.0000 | 客观 | 设备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 | |
技术评审
-第28⻚-
| 产品综合性能 | 结合招标⽂件项⽬需求和技术要求,综合考虑产品整体技术性能、产品配置、后期维护成本等三个⽅⾯的内容,内容完整,能够很好的满⾜项⽬需求的每⽅⾯最⾼得4分,满分12分。每有⼀项不合理或瑕疵处扣1分,扣完为⽌。 | 12.0000 | 主观 | 产品综合性能 | |
| 送货、安装计划 | 对送货、安装等制定详细的计划,提供产品供货组织⽅案及时间安排情况进⾏综合评审。送货安全⾼效,组织⽅案详尽,安装规划完善合理的得4分,每有⼀项不合理或瑕疵处扣1分,扣完为⽌。⽆相关内容该项不得分。 | 4.0000 | 主观 | 送货、安装计划 | |
| 商务评审 | 供应商业绩 | 每提供⼀份⾃2023年7⽉1⽇⾄今所投同类产品的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注:1.供应商需在响应⽂件中提供完整合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制造商销售给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 3.0000 | 客观 | 供应商业绩 |
| 售后服务⽅案 | 由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案进⾏综合评审,包括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服务响应时间、培训计划三个⽅⾯的内容,内容完整,能够很好的满⾜项⽬需求的每项最⾼得3分,满分共9分,每有⼀处瑕疵扣1分,扣完为⽌。 | 9.0000 | 主观 | 售后服务⽅案 | |
| 质保期 | 在满⾜招标⽂件要求的基础上,所有设备质保期每延⻓6个⽉加0.5分,最多得2分。部分延⻓的不得分。 | 2.0000 | 客观 | 质保期 | |
-第29⻚-
| 异常低价审查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响应报价 | 0.0000 | 客观 |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开标(报价)⼀览表 |
| 价格评审 | 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 | 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值(A值)。当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等于A值得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得分四舍五⼊保留⼩数点后2位。 | 30.0000 | 客观 |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开标(报价)⼀览表 |
| 附加分 | 政策加分 | (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效响应处理。(3)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的,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5%×(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评审总分值}的加分;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5%×(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评审总分值}的加分。须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 | 8.6000 | 客观 |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明细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
价格扣除
采购包1:
| 序号 | 评审内容 | 适⽤情形⽤ | 扣除⽐例⽐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实施本国产品标准 | 本国产品标准适⽤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和服务项⽬中涉及的货物。适⽤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分类⽬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城市燃⽓、蒸汽和热⽔、⽔,⻝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形资产 | 20.00% |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关于本国产品成本占⽐的承诺函、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
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
采购包1: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 | |||
异常低价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异常低价的情形 |
| 1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响应报价 |
本国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1 | 环保监测设备 | 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 | 全⾃动总磷总氮测定仪 |
| 2 | 环保监测设备 | 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 3 | 环保监测设备 | 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 | 全⾃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表⾯活性剂) |
1.本国产品标准适⽤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和服务项⽬中涉及的货物。适⽤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
采购品⽬分类⽬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
产品,矿与矿物,电⼒、城市燃⽓、蒸汽和热⽔、⽔,⻝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形资产。2.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所
投产品是否在中国境内⽣产。如所投产品在中国境内⽣产,应当如实填写声明函;如所投产品不在中国境内⽣产,⽆需填写声
明函。
2.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所投产品是否在中国境内⽣产。如所投产品在中国境内⽣产,应当如实填写声明函;如所投
产品不在中国境内⽣产,⽆需填写声明函。
3.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产的产品。
4.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产的产品。
5.本国产品政策执⾏根据国办发〔2025〕34号、财库〔2025〕30号执⾏。
6.对于采购标的适⽤本国产品标准的采购项⽬,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
函》,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当采购项⽬或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仅包含单⼀产品时,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
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
-第33⻚-
采购项⽬或者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
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例达到80%以上时,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件中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本国产品
成本占⽐的承诺函》,则依法对其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
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项⽬或采购包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
5.5.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予以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或者对招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不⾜3家的(如本项⽬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经符合性
审查,提供核⼼产品品牌不⾜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不⾜3家);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为的;
三、投标⼈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不能⽀付的;
四、因重⼤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公告。
5.6.定标
采购单位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件规定的⽅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应当⾃收到评标报告之⽇起5个⼯作⽇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未按评
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顺序确定中标⼈,⼜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为
中标⼈。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标⼈确定之⽇起2个⼯作⽇内,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公告中标结果,招标⽂件应
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5.7.评标委员会义务
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下列义务:
⼀、遵守评审⼯作纪律;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和评审标准进⾏独⽴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情况,投标⼈⾏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法⼲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招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时,停⽌评审并通过交易
系统向代理机构书⾯说明情况,说明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8.⼯评标委员会成员⼯作纪律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作纪律: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具或者相关电⼦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不可预⻅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件确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代表的意⻅,不得协商评分
,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不得拒绝对⾃⼰的评审意⻅签字确认。
-第34⻚-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
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不得收受投标⼈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
⼈、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六章⽂投标⽂件格式
详⻅附件:封⾯
详⻅附件: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证明⽂件
详⻅附件:⽆重⼤违法记录声明函
详⻅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详⻅附件:具备履⾏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声明函
详⻅附件:关于本国产品成本占⽐的承诺函
详⻅附件:⾃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
详⻅附件:投标⼈承诺函
详⻅附件: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详⻅附件:中⼩企业声明函
详⻅附件: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件
详⻅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详⻅附件:设备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
详⻅附件:商务响应表
详⻅附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函
详⻅附件:投标⼈关联单位的说明
详⻅附件:投标函
详⻅附件:能反映其财务状况的财务状况表或银⾏出具的资信证明
详⻅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明细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详⻅附件:供应商业绩
详⻅附件:质保期
详⻅附件:送货、安装计划
详⻅附件:⽆串通⾏为的承诺函
详⻅附件:售后服务⽅案
详⻅附件:产品综合性能
详⻅附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第35⻚-
详⻅附件:开标(报价)⼀览表
-第36⻚-
-第37⻚-
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本
详⻅附件:⼭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参考⽂本)(1).docx
-第38⻚-
质保期
格式自拟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包号: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日期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8313采购人:山东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9月第一章投标邀请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山东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山东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83131.2.项目名称: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1.3.项目简介山东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专用设备采购。中心购置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快速溶剂萃取仪、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共3类,3台套。主要用于水质监测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保障生态环境监测的持续有效开展,提升监测能力。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采购包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等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能反映其财务状况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也可以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不适用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2、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8.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1.9.联系方式采购人:山东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虎山南路19号6号楼邮编:264000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A座20层2004A室邮编:250000联系人:***联系电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15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6.投标有效期90日。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 7 日内向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取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不组织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兼投不兼中本项目不涉及兼投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 2 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山东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山东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注: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三、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四、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五、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内容。六、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内容。七、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进行验收。八、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山东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A座20层2004A室邮编:250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本采购包无需提交样品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1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5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1.00(项)1,150,000.00工业是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项元1,15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台元370,000.00总价无2快速溶剂萃取仪快速溶剂萃取仪台元380,000.00总价无3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台元400,000.00总价无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环保监测设备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2026年度市级环境质量监测设备采购 序号 参数性质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1、用途及符合标准 用于水质常规项总磷总氮的检测。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方法:《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2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2、功能要求 2.1具有浸润式洗针功能:内外壁都可清洗,每次洗针次数、清洗的量都可任意设置。3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2.2仪器检测部分为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检测装置波长准确度±0.5nm,波长范围190nm至1100nm,最高支持5通道比色皿自动切换。一键操作自动高压消解、自动添加试剂,自动生成标准曲线,自动测量并清洗。4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2.3仪器平台包含样品区,试剂区,钢针清洗区,开盖拧盖区,消解区,分析比色区,上述所有区域均在机械臂运行范围内。分光光度计安装在设备工作平台上,清晰可见,方便维护,光度计比色皿舱门可由设备XYZ机械臂自动打开和关闭。(提供仪器实物照片的证明材料)5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2.4仪器采用XYZ机械臂抓手模式,样品瓶转移由机械臂抓手自动完成。配有自动开盖拧盖装置:可自动打开样品瓶盖子,加入试剂后自动拧盖。6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2.5采用注射泵进行加液,旋转阀和注射泵直接相接,中间无管线连接。旋转阀和注射泵安装位置清晰可见。(提供仪器照片的证明材料)7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2.6样品托架为矩形托架,可以从仪器上取下。仪器做样过程中可以随时添加样品。8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2.7试剂采用前吸式加液,钢针插入试剂瓶吸液后,自动拔出,移动到样品瓶上方加入试剂,试剂不进入注射器。9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2.8仪器整机含一个注射泵,用以添加试剂和转移比色液。所有试剂添加和比色液转移由一根管路完成。所有试剂和比色液不得进入注射器中。10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3、技术指标 3.1测量范围:总氮:0.2-7mg/L;总磷:0.04-0.6mg/L。11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3.2检出限:总氮:≤0.05mg/L;总磷:≤0.01mg/L。12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3.3校准方法:自动标准曲线校准。13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3.4测量流程:全自动测量,自动消解,自动添加试剂,自动测量,自动清洗,自动排放。14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3.5消解方式:压力灭菌锅自动消解。15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3.6准确度:≤5%。16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3.7重现性:RSD≤5%。17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3.8标准曲线线性:≥0.999。18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3.9样品位数≥64位。19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4、配置清单 4.1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主机1台。 4.2全自动消解进样器1台。 4.3系统操作软件1套。 4.4专用样品瓶配备128个(含瓶盖)。 4.5 1cm石英比色皿2个。 4.6 3cm石英比色皿2个。 4.7纳米涂层钢针4根。 4.8数据处理器(含输出)1套。20快速溶剂萃取仪1、用途及符合标准 用于土壤、沉积物、环境样品中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前处理,可以兼容各种广泛的萃取溶剂。 符合适用相应国家检测标准:《土壤和沉积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03-2014)、《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HJ 782-2016)、《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HJ 783-2016)、《固体废物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77.3-2008)、《土壤、沉积物和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 高分辨气相色谱-低分辨质谱法》(HJ650-2013)、《环境二噁英类监测技术规范》(HJ916-2017)。21快速溶剂萃取仪2、功能要求 2.1可实现土壤、沉积物中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全自动快速提取。22快速溶剂萃取仪2.2具有全自动高温高压快速溶剂萃取功能。23快速溶剂萃取仪3、技术指标要求 3.1 并联高压输液泵:单泵流速0~70mL/min,单泵最大耐压:≥200bar(20MPa)。24快速溶剂萃取仪3.2 溶剂控制器:≥4个溶剂通道,由多通阀进行溶剂切换,含有独立的溶剂管路,溶剂添加比例可进行设定。25快速溶剂萃取仪3.3 加热炉:标配≥3孔位加热炉一台,一次同时加热≥3个反应釜。26快速溶剂萃取仪3.4 加热炉温控范围:室温+10℃~200℃,控温精度±1℃。27快速溶剂萃取仪3.5 样品通量:可同时处理≥3个样品。28快速溶剂萃取仪3.6 典型工作速度:30 分钟内完成≥3个样品的萃取(2次循环)。29快速溶剂萃取仪3.7 反应釜体积:支持11mL,22mL,34mL等通用性反应釜规格,满足不同方法中快速溶剂萃取体积的需求,应用于各种快速溶剂萃取的方法。30快速溶剂萃取仪3.8 收集架:标配≥3个位不锈钢收集架一个,同时收集≥3个提取液。31快速溶剂萃取仪3.9 加热方式:采用环抱式加热方式。32快速溶剂萃取仪3.10各通道独立开关,具备≥6个旋转阀组进行启停切换,运行时各通道可每1个为单位。33快速溶剂萃取仪3.11 仪器可直接放置于通风橱内进行实验,或支持非通风橱放置模式。34快速溶剂萃取仪3.12 安全模块,具备过压过温保护功能,在压力或温度过高时会被激活,自动泄压。35快速溶剂萃取仪3.13 萃取池自动密封,可手动旋紧固定操作。36快速溶剂萃取仪3.14 具有氮气自动吹扫功能,可进行吹扫气压的调节,压力调节范围:0.1~0.3MPa。37快速溶剂萃取仪3.15 可通过机械结构自动将收集液转移至收集瓶中。38快速溶剂萃取仪3.16具备废液排放和报警模块,废液到达所设定液面高度,自动报警,能够对挥发性有害气体进行过滤,带有无接触液位检测报警。39快速溶剂萃取仪3.17配套溶剂系统模块,实时监控溶剂状态,溶剂不足时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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