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郓城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山东菏泽市 发布日期:2026-10-11

【招标信用】郓城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合同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菏泽市 采购单位 郓城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郓城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郓城县妇幼保健院郓城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725000202602000103A_001
二、合同名称:郓城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725000202602000103
四、采购项目名称:郓城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郓城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郓城县廪丘路中段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桥渡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西小营南环路10号院4幢4180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1189.8189.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261010144317.pdf
261010144317.pdf
郓城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
甲方:郓城县妇幼保健院
乙方:桥渡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706年10月/0日
甲方(采购人):郓城县妇幼保健院
乙方(成交供应商):桥渡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以郓城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
进行采购。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组成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项目磋商文件
2.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3.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4.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5.成交通知书
6.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金额
本项目合同金额为***.00元(大写:壹佰捌拾玖万捌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预付合同价款的2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
付合同价款的70%。剩余合同价款的10%自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无息付清。
四、交付时间:
交付时间:以电子病历四级评审结果公布为准,乙方须于电子病历四级评审正式通
过后7个工作日内,完整交付项目全部成果文档、系统配置及相关材料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完成后36个月质保期届满为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五、知识产权
服务成果等归甲方所有,并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同时乙方应保证
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六、甲方责任和权利
1、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乙方实施该项目的组织结构、
设备、人员有权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1
2、有权在乙方组织实施该项目过程中随时抽查确认。
3、有权随时安排乙方从事临时性监督检查任务。
4、有权对乙方的文档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5、有权对乙方的现场考核表、考评报告、月(季、年)度报告、项目台账等资料进
行审查、监督。
七、乙方责任和权利
1、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有受甲方委托对所确定的范围和内容进行考评的权利。
2、在相关检查范围和内容界限不清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明确,甲方应积
极协调、明确。
3、应制定该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4、在安全条件允许情况下,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规行为予以劝阻,甲方
给予支持。
5、接到甲方安排临时性联合监督检查任务,有义务积极配合,并按需提供车辆。
6、在实施该项目的过程中,为每位检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造成的
各种意外、安全事故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有配合甲方接受项目审计的义务。
8、项目启动后,乙方工作人员须驻场至甲方电子病历四级评审工作结束。
9、服务期(质保期)内,乙方工作人员须及时响应甲方工作要求,24小时内到场
处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提供服务,每延迟1日,按合同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5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
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
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不局限于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
用。
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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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0日内,按
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
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
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
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
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
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
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
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
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
义务。
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
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招标过程、
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招标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
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
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
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
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4、如违反规定擅自泄露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释
3
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
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
时间期限均指日历日。
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十二、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
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3.该合同禁止乙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和分包,若乙方擅自进行转包和分包,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
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妇幼保建信
1.签订地点:
2.签订时间:706年10月10日
3.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成交供应商送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4
甲方(采购人)公章:乙方(成交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1371804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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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
甲方:郓城县妇幼保健院
乙方:桥渡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706年10月/0日
甲方(采购人):郓城县妇幼保健院
乙方(成交供应商):桥渡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以郓城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
进行采购。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组成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项目磋商文件
2.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3.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4.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5.成交通知书
6.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金额
本项目合同金额为***.00元(大写:壹佰捌拾玖万捌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预付合同价款的2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
付合同价款的70%。剩余合同价款的10%自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无息付清。
四、交付时间:
交付时间:以电子病历四级评审结果公布为准,乙方须于电子病历四级评审正式通
过后7个工作日内,完整交付项目全部成果文档、系统配置及相关材料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完成后36个月质保期届满为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五、知识产权
服务成果等归甲方所有,并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同时乙方应保证
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六、甲方责任和权利
1、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乙方实施该项目的组织结构、
设备、人员有权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1
2、有权在乙方组织实施该项目过程中随时抽查确认。
3、有权随时安排乙方从事临时性监督检查任务。
4、有权对乙方的文档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5、有权对乙方的现场考核表、考评报告、月(季、年)度报告、项目台账等资料进
行审查、监督。
七、乙方责任和权利
1、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有受甲方委托对所确定的范围和内容进行考评的权利。
2、在相关检查范围和内容界限不清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明确,甲方应积
极协调、明确。
3、应制定该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4、在安全条件允许情况下,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规行为予以劝阻,甲方
给予支持。
5、接到甲方安排临时性联合监督检查任务,有义务积极配合,并按需提供车辆。
6、在实施该项目的过程中,为每位检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造成的
各种意外、安全事故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有配合甲方接受项目审计的义务。
8、项目启动后,乙方工作人员须驻场至甲方电子病历四级评审工作结束。
9、服务期(质保期)内,乙方工作人员须及时响应甲方工作要求,24小时内到场
处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提供服务,每延迟1日,按合同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5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
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
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不局限于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
用。
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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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0日内,按
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
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
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
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
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
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
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
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
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
义务。
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
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招标过程、
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招标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
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
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
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
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4、如违反规定擅自泄露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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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
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
时间期限均指日历日。
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十二、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
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3.该合同禁止乙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和分包,若乙方擅自进行转包和分包,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
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妇幼保建信
1.签订地点:
2.签订时间:706年10月10日
3.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成交供应商送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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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人)公章:乙方(成交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137804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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