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小麦良种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所属地区:山东泰安市 发布日期:2026-10-11

【招标结果】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小麦良种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山东 泰安市 采购单位 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小麦良种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602000058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小麦良种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山东省宁阳县万丰种业有限公司宁阳县城北关路219号 534,528.00元 92.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小麦):
货物类(山东省宁阳县万丰种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
1-1小麦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小麦良种采购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小麦良种采购鲁宁完全响应1宗534,528.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谢兴洲
评审专家: 杨猛 、 薛莲 、 李建平 、 曹学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由中标单位按货物类支付。100万(含)以下1.5%,100万-500万(含)1.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小麦:8018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小麦):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综合得分
山东省宁阳县万丰种业有限公司通过通过92.80
东平县种子公司通过通过80.47
肥城市种子公司通过通过79.53

无
合同包1(小麦):
序号 供应商 未中标(成交)原因
1东平县种子公司其他情形(经评审综合得分较低)
2肥城市种子公司其他情形(经评审综合得分较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东首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相关附件: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小麦良种采购(SDGP370921000202602000058202609080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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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小麦良种采购(SDGP37092100020260200005820260908001)-文件集.zip
其他附件.zip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人承诺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我方接受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一、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电子投标文件,其中所有响应内容一致、真实有效。
二、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采购文件要求,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
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单位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五、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
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八、我方已知悉投标人串通投标表现,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标书硬件特征码一致。
九、我方将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关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将被立案追诉的规定。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公司/单位担任(职务名称)职务,是(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拟将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投标活动并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书宣告:(投标人全称)之(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合法地代表我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投标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协议书等一切与此活动相关的文件,及处理投标过程中其他相关事项。
本授权书无转授权,并于签字盖章日生效,特此声明。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
(*此处粘贴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编号:SDGP370921000202602000058
项⽬名称:⼭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产⾼效⾏动项⽬⼩⻨良种采购
采购包:⼩⻨
投标⼈名称:
⼭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产⾼效⾏动项⽬⼩⻨良种采购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最⾼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响应报价
1⼭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产⾼效⾏动项⽬⼩⻨良种采购{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4元{=响应报价/数量}元1.0000宗{供应商响应}元合计:
备注:⽆

时间:年⽉⽇
签章:
-第1⻚-
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1)案例一览表
项目编号:项目包号:
序 号项目名称标的项目单 位名称项目单 位地址合同签 订日期项目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合同复印 件
1上传
2上传
3上传
4…上传

说明: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相关内容在中标结果公告中予以公示。
(2)提供评审标准中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应标的明细等内容)
(3)如评审标准中未要求提供合同案例,可不填此表。
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和政策功能审查表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小麦良种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602000058
采购人宁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审查结果(
1.本次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发布采购意向。口有回无
2.采购需求内容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充分体现。回有□无
3.采购文件是否免费提供。回有□无
4.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是回否
5.将供应商规模条件、股权结构等设置为资格条件。口有回无
6.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条件。口有回无
7.对供应商资格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回无
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口有回无
9.擅自提高采购标准。口有回无
10.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有回无
11.违规要求提供样品。口有回无
12.未按规定设置实质性条款口有回无
13.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口有回无
14.未依法设定评审分值。口有回无
15.未依法设定价格分。口有回无
16.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未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口有回无

17.约定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口有回无
18.如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形式。口有回无
19.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选用采购方式口是回否
20.违反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口有回无
21.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回无
采购文件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条款审查结果(
22.未明确落实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科技创新产品采购,进口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口有回无
23.无正当理由未按项目预算情况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口有回无
24.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未落实评审优惠政策。口有回无
25.未明确预付款比例口有回无
承诺我单位已根据上述内容逐条进行审查,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违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
代理机构意见题负责人签字日期2026.9.7单位盖章:
采购人意见负责人签字:日期:206.9.7单位盖章:

心
泰发改公管[2023]229号
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见证
异常预警处置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功能区经发部,财政局、住房城乡建
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见证活动,进一步提高动
态监督和监管效能,护航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加强公共资源交
易智慧监督平台电子见证异常预警处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各交易主体认真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规规章,依
-1-
法招标(采购)意识持续增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断规范,
但仍存在个别违法违规现象。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
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异常预警处置,形成科学预警、反应迅速、
处置及时的响应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维护公平公
正、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节约社会资源,优化营商
交易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预警范围
智慧监督平台预警范围为:
(一)项目范围: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分中心交易
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二)流程范围:标前、开标、评标、公示等交易全流程
的各个环节。
(三)时间范围:自开标起至公告结束的交易整个过程
(四)异常范围:智慧监督平台“触发指标”异常,触发红
色预警需要处置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三、明确工作责任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分中心
评标(评审)过程中,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将触发红色预警
需要处置的项目及时通报招标(采购)单位或代理公司进行事
中处置;根据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处理需要,及时提供涉嫌违法
违规项目的交易数据、音视频资料、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痕
迹及相关见证资料,配合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取证;负责智慧监
督平台统一运维,保障软硬件设施设备良好运行;负责分配各
-2-
级综合管理部门、行政监督部门账号
(二)行政监督部门
各级行政监督部门按照监督职责负责对“触发指标”异常的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处置,调查处理;
需要相关部门联席会商研判的,按程序申请综合管理部门组织
相关部门会商研判;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综合管理部门、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分中心。
(三)综合管理部门
根据行政监督部门申请,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判;按
照纪委监委要求,及时汇总行政监督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及分中心落实智慧监督工作情况,确保“监督的再监督”落实
落细。
四、落实保密要求
综合管理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法律
法规做好保密工作,账号专人专用,严禁泄密。平台运维人员
和账号使用人员不得将账号转借他人使用;不得透露项目异常
指标信息;不得假借项目异常指标信息进行营私舞弊活动。
五、完善工作机制
综合管理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分
中心立足单位职责,定期梳理分析智慧监督平台相关数据,找
准薄弱环节和不足,靶向施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智慧
监督平台优化升级,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
六、形成工作合力
智慧监督平台的开发应用是护航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动态
-3-
监督和监管效能的有效举措。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做好
相关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夯实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不断健全完善科学预警、反应迅速、处置及时的响应机制,持
续优化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营商交易环境,不断开创公共资
源交易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安市财政局
u外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泰安市水利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28日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8月28日印发
—4—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包号: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日期
公开招标⽂件⽂
(货物类)
采购项⽬名称:⼭⽬⼭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产⾼效⾏动项⽬⼩⻨良种
采购
采购项⽬编号:SDGP370921000202602000058,⽬
采购⼈:⼈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采购代理机构:⼭⽂⼯⼭东佳⽂⼯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9⽉
-第1⻚-
第⼀章⼀投标邀请
⼭东佳⽂⼯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以下简称“采购⼈”)委托,对⼭东省
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产⾼效⾏动项⽬⼩⻨良种采购采⽤公开招标采购⽅式进⾏采购,兹邀请潜
在供应商参加。本项⽬为⼭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政府采购项⽬,适⽤《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项⽬编号:SDGP370921000202602000058
1.2.⽬项⽬名称:⼭⼭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产⾼效⾏动项⽬⼩⻨
良种采购
1.3.⽬项⽬简介
主要采购内容:⼩⻨良种
1.4.⽅邀请供应商⽅式
本项⽬以公告的⽅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中国⼭东政府采购⽹”(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
。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采购包1:
1、⼀般资格条款: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预留⽐例为100%。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微企业,符合中⼩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商⼾视同中⼩企业。
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特殊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农作物种⼦⽣产经营许可证》(C证);2、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度种⾐剂购货
意向协议;3、供应商所投报良种为⾃繁种⼦须提供繁种合同(协议),委托繁育种⼦须提供委托繁种合同(协议)。供应商
所投报良种为代理经营的种⼦,均需提供⽣产商的《农作物种⼦⽣产经营许可证》(C证)、购种意向协议(须承诺成交后按
协议履⾏);4、⾃繁种⼦和委托繁育种⼦均须提供由繁种所在地县级种⼦管理部⻔出具的繁种证明。
1.6.⽂⽅招标⽂件获取时间、⽅式及地址
⼀、招标⽂件获取时间、⽅式及地址:详⻅采购公告。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电⼦招标⽂件上传⾄交易系统,向投标⼈免费提供,
投标⼈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件。投标⼈成功获取招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件的
投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件提起质疑。
注:获取的招标⽂件由正⽂和附件组成,正⽂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
准。
1.7.⽌⽅投标截⽌时间及开标时间、⽅式、地点
-第2⻚-
⼀、投标截⽌时间及开标时间、⽅式、地点:详⻅采购公告。
⼆、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将收到已提交投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采取⽹上开标,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组织在线开标。
1.8.⼦电⼦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实⾏电⼦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化采购活动。
⼀、供应商参与本项⽬电⼦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件,参加开标、
解密投标⽂件和电⼦评标等。
⼆、供应商应当使⽤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印章,参加本项⽬电⼦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
⼦印章的供应商,按照⼭东省政府采购电⼦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册进⾏⾝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供应商使⽤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的⼀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印章确认的电⼦⽂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
,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为和电⼦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严格授权管理,防⽌⾮
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准备电⼦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产⽣的不利后果。
1.9.⽅联系⽅式
采购⼈: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宁阳县⾦阳⼤街东⾸
邮编:271400
联系⼈:⻩科⻓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东佳⽂⼯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街24号
邮编:271000
联系⼈:***
联系电话:***
-第3⻚-
第⼆章⼈⼆投标⼈须知
2.1.⼈投标⼈须知附表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1.采购预算及最⾼限价本项⽬各包采购预算⾦额如下:采购包1:561,254.4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件中规定的预算⾦额,采购⼈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限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限价,最⾼限价详⻅第三章。
2.评标⽅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第五章)
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个联合体,以⼀个投标⼈的⾝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承担的⼯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承担相同⼯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承担不同⼯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应当共同与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响应)保证⾦不收取保证⾦
5.履约保证⾦采购包1:不缴纳
6.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件按⽆效处理。
7.代理服务费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采⽤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式,由中标单位按货物类⽀付。100万(含)以下1.5%,100万-500万(含)1.1%。
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中国⼭东政府采购⽹”予以公告。
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现场考察采购包1:不组织
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不组织标前答疑
11.兼投不兼中⽆
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电⼦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交易系统发⽣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或数据库出错)⽽⽆法正常使⽤的;⼆、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第⼆章规定。
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展⽰⾄⼩数点后2位,超出⼩数点位的数值采⽤四舍五⼊的⽅式进⾏保留。
14.其他说明本招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

2.2.总则
2.2.1.适⽤范围
⼀、本招标⽂件仅适⽤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
⼆、本招标⽂件由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和⼭东佳⽂⼯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是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投标⼈”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
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的代理机构是⼭东佳⽂⼯程管理服务有
限公司。
四、“⽹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件解密,投标⼈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件等活动。
五、“电⼦评标”是指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出
具评标报告等活动。
2.3.⽂招标⽂件
2.3.1.招标⽂件的构成
招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是项⽬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邀请;
⼆、投标⼈须知;
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六、投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本。
2.3.2.招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投标截⽌时间前,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
-第5⻚-
格条件。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
正后的招标⽂件上传⾄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件编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时间⾄少15⽇前
,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件的投标⼈发送更正信息;不⾜15⽇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件的截⽌
时间。
三、投标⼈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件,进⾏投标⽂件编制。
2.4.投标⽂件
2.4.1.投标⽂件的语⾔
⼀、投标⼈提交的投标⽂件以及投标⼈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件原则上使⽤中⽂。投标⽂件中如附
有外⽂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并附在相关外⽂资料后⾯,未翻译的外⽂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
外:
(⼀)投标⼈的法定代表⼈为外籍⼈⼠的,法定代表⼈的签字和护照。
(⼆)对于如⽣产⼚家授权书、原⼚技术证明资料及⼀些⾏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业认证等需要以⾮中⽂表
述且不宜翻译为中⽂的。
⼆、翻译的中⽂资料与外⽂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盾,以中⽂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造成对投标⼈的不利后果,由投标⼈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招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均采⽤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投标货币
本项⽬均以⼈⺠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投标⼈应保证在本项⽬中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带来的
损失。采购⼈享有本项⽬实施过程中产⽣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投标⼈将在采购项⽬实施过程中采⽤⾃有或者第三⽅知识成果的,使⽤该知识成果后,投标⼈需提供开发接⼝和开发
⼿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限期⽀持,采购⼈享有使⽤权(含采购⼈委托第三⽅在该项⽬后续开发的使⽤权)。
三、如使⽤投标⼈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
2.4.5.投标报价
投标⼈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要求的全部⼯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完成本项⽬所需的⼀切费⽤。投
标⼈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按照招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加盖电⼦印章确认后产⽣约束⼒。未在规定时
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不确认,其投标⽆效。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书⾯说明并加盖电⼦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效投标处理。
2.4.6.投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
⼀、投标⼈应当按照招标⽂件规定编制投标⽂件,招标⽂件第六章对投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件
,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编写。
⼆、投标⼈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投标⽂件,完成投标⽂件编制、加盖电⼦印章和加密。
2.4.7.投标⽂件的提交
-第6⻚-
⼀、投标截⽌时间前,投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件的回执单
。成功提交投标⽂件的投标⼈信息在投标截⽌时间前,将加密保存。
未按招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截⽌时间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提交投标⽂件。投标⼈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件提交的各种因
素,确保在投标截⽌时间前完成提交。
三、除投标⼈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解密投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
2.4.8.投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投标截⽌时间前,投标⼈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件;对投标⽂件进⾏补充、修改的,应当先⾏撤回
已提交的投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投标⼈投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件。
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5.1.开标
2.5.1.1.开标程序
投标截⽌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件。
2.5.1.2.解密投标⽂件
投标截⽌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件的投标⼈符合招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
60分钟;投标⼈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加密投标⽂件的数字证书进⾏投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未
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效投标处理。
2.5.1.3.有关要求
投标⽂件解密时间截⽌或者所有投标⼈投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
⼈名称、投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展⽰。
开标过程中,投标⼈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投标⼈完成投标⽂件解密后,⾃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投标⽂件的投标⼈不⾜3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
2.5.2.查询及使⽤信⽤记录
开标结束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信⽤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通过“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站(www.ccgp.gov.cn)、“
信⽤⼭东”⽹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在投标截⽌时间前的信⽤记录并保存信⽤记录结
果⽹⻚截图,拒绝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
成员进⾏信⽤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记录。
2.5.3.资格审查
详⻅招标⽂件第四章。
2.5.4.评标
详⻅招标⽂件第五章。
2.5.5.中标通知书
⼀、采购⼈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后,代理机构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
通知书,中标⼈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和中标⼈均具有法律效⼒。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效情形的,将以
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7⻚-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放弃中标项⽬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放弃中标
项⽬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
条第⼀款,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合同签订、备案、履⾏及验收
2.6.1.签订合同
⼀、采购⼈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30⽇内与中标⼈签订书⾯合同,采购⼈因不可抗⼒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
不可抗⼒事由消除之⽇起7⽇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采购⼈和中标⼈签订的书⾯合同不得对招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的投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不得向中标
⼈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和中标⼈在书⾯合同上签章之⽇起⽣效。
四、中标⼈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
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2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东政府采购⽹”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之⽇起7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同级财政部⻔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当事⼈不得擅⾃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应当⾃合同变更之
⽇起2个⼯作⽇内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
公开的信息除外。
2.6.3.合同分包和转包
2.6.3.1.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
注:
1.投标⼈根据招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的⾮主体、⾮关键性⼯作分包的,应当在投
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采购合同实⾏分包履⾏的,中标⼈就采购项⽬和分包项⽬向采购⼈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承担责任。
3.中⼩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
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型企业。
2.6.3.2.合同转包
⼀、严禁中标⼈将本项⽬合同转包。
⼆、中标⼈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4.采购⼈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过程中,采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
⼈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额的百分之⼗。
2.6.5.履⾏合同
⼀、采购⼈与中标⼈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法等适⽤《中华⼈⺠共和国⺠法典》。
2.6.6.履约验收⽅案
⼀、验收组织⽅式:
采购包1:⾃⾏验收
-第8⻚-
⼆、履约验收程序:
采购包1:⼀次性验收
三、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
全部供货完成
四、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包1:⻅招标⽂件
五、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招标⽂件中条款
六、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招标⽂件
七、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包1:⻅招标⽂件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采购包1:⻅招标⽂件中条款
2.6.7.资⾦⽀付
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付采购资⾦。具体⽀付约定详⻅第三章。
2.7.纪律要求
2.7.1.保密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除采购⼈代表、评标现场组织⼈员外,采购⼈
的其他⼯作⼈员以及与评标⼯作⽆关的⼈员不得进⼊评标现场。
有关⼈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7.2.投标⼈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投标⼈串通投标:
(⼀)不同投标⼈的投标⽂件由同⼀单位或者个⼈编制;
(⼆)不同投标⼈委托同⼀单位或者个⼈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的投标⽂件载明的项⽬管理成员或者联系⼈员为同⼀⼈;
(四)不同投标⼈的投标⽂件异常⼀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的投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的投标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
⼆、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的规定追究法律
责任,对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作⼈员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件;
(⼆)投标⼈按照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件;
(三)投标⼈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案等投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之间事先约定由某⼀特定投标⼈中标;
(六)投标⼈之间商定部分投标⼈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七)投标⼈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的其他串通⾏为
-第9⻚-
。
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采取不正当⼿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
五、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恶意串通;
六、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进⾏协商谈判;
⼋、中标后⽆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未按照招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擅⾃变更、中⽌或者终⽌政府采购合同;
⼗三、拒绝有关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提供虚假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情形。
投标⼈有前述第⼀⾄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效;中标⼈有前述第⼆⾄七条情形之⼀的,认定中标⽆效。此外,将按照
规定追究投标⼈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对投标⼈处以采购⾦额
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
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
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第⼆百⼆⼗三条规定,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或者其他
投标⼈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投标⼈与采购⼈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
公⺠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2.7.3.采购⼈员及相关⼈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员及相关⼈员与投标⼈有下列利害关系之⼀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四、与投标⼈的法定代表⼈或者负责⼈有夫妻、直系⾎亲、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的关系。投标⼈认为采购⼈员及相关⼈员与其他投标⼈有利害
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
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投标⼈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对招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负责答复;投标⼈对除采
购需求外的招标⽂件的询问、质疑由⼭东佳⽂⼯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
由⼭东佳⽂⼯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
应当告知投标⼈向采购⼈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负责答复。
答复主体:采购单位
联系⼈:⻩科⻓
联系电话:***
-第10⻚-
地址:宁阳县⾦阳⼤街东⾸
邮编:271400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
联系电话:***
地址:泰安市东岳⼤街24号
邮编:271000
三、投标⼈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认为招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
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标⼈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件之⽇或者招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五、投标⼈通过书⾯形式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投标⼈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质疑函正本1份;
(⼆)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件回执单)。
注: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质疑不得超出招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投标⼈对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15个⼯作⽇内向同级财政部⻔提起投诉。
⼋、法律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由财政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员,由其⾏政主管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三)拒绝配合财政部⻔处理投诉事宜。
投标⼈在全国范围12个⽉内三次以上投诉查⽆实据的,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投标⼈有下列⾏为之⼀的,属于
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禁⽌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捏造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法⼿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法证明其取得⽅式合法的,视为以⾮法⼿段
取得证明材料。
2.9.电⼦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
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
类特殊情况。
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
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
-第11⻚-
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
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件、编制投标响应⽂件和投标响应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进⾏
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化采
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
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反馈。
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运维通知,明确
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故障排除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采购活动的影
响情况,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
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
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
求开展后续操作。
供应商使⽤的⽹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
应当在使⽤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的不利后果。
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
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法保证电⼦化交
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
⽂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
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
2.9.3.注意事项
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险。因故意⾏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
电、断⽹等影响电⼦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法⼲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责任,给他⼈造成损失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2.10.样品评审
采购包1:本采购包⽆需提交样品
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式进⾏。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式,不得对投标⼈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
评审应当全过程录⾳录像,形成书⾯评审记录上传⾄交易系统。
-第12⻚-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实际要求合理设定
,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额(元):561,254.40
采购包最⾼限价(元):561,254.40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额(元)所属⾏⾏业是否⼼核⼼产品是否允许进⼝⼝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1⼭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产⾼效⾏动项⽬⼩⻨良种采购1.00(宗)561,254.40农、林、牧、渔业否否否否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
1⼭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产⾼效⾏动项⽬⼩⻨良种采购宗元561,254.40总价⽆

(2)报价明细要求:
⼭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产⾼效⾏动项⽬⼩⻨良种采购
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
1⼭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产⾼效⾏动项⽬⼩⻨良种采购⼭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产⾼效⾏动项⽬⼩⻨良种采购宗元561,254.40总价⽆

本项⽬涉及核⼼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第13⻚-
注:涉及核⼼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第五章。
本项⽬涉及采购进⼝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不涉及采购进⼝产品时,投标⼈不得提供进⼝产品进⾏响应;涉及采购进⼝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采购需求,也可
提供国产产品进⾏响应。
本项⽬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
截图,否则作⽆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
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第五章规定。
本项⽬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的产品,投标⼈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
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产⾼效⾏动项⽬⼩⻨良种采购
序号参数性质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第14⻚-
1⼭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产⾼效⾏动项⽬⼩⻨良种采购1、采购内容:(1)本项⽬预计供种量133632⽄公⽄,结算时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2)全⾯推⼴种⼦包⾐技术,实⾏种⼦机械包⾐,所使⽤的种⾐剂具备杀⾍、杀菌功能,具备农药登记要求;(3)送种到村,供种⼿续⻬全完备等。能够承诺成交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种到村。印制统⼀供种服务清册,完备供种⼿续并发放到⼾。对所供种⼦数量、质量、品种经营权等不到位⽽出现的问题负全部责任,并主动协调处理。本着政府采购服务最终农⺠受益的原则,为确保农⺠在不增加购种成本的基础上⽤上优质包⾐种⼦,供应商对项⽬区农⼾供应的⼩⻨种⼦价格应低于市场⼩⻨种⼦价格。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标:通过实施⼩⻨良种统⼀供种服务,确保农⺠在不增加购种成本的基础上⽤上优质包⾐种⼦,⼤⼒推⼴种⼦包⾐、宽幅精播、播后镇压等规范化播种的良种良法配套技术,实现⼩⻨良种和配套技术全覆盖,为取得明年夏粮丰收奠定坚实的基础。3、项⽬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起5⽇内完成。实施地点:采购⼈指定地点。4、需满⾜的服务标准等要求:(1)技术要求①具有种⼦⽣产基地、加⼯设备、储藏仓库、检验设施等种⼦⽣产和经营条件,具有《农作物种⼦⽣产经营许可证》(C证);②具备供种经验和相适应的供种能⼒;③⼩⻨良种经过精选、包⾐、包装,种⼦质量符合国家粮⻝作物种⼦(⽲⾕类)质量标准(GB4404.1-2024),纯度不低于99.0%,净度不低于99.0%,发芽率不低于86%,⽔分不⾼于13.0%,经过检疫合格。(2)项⽬服务说明:根据最终供种量据实结算,超出项⽬预算部分由供种企业⾃⾏承担。对本次采购未明确⽽农⼾有需求的,合法并适宜本地推⼴的品种,供种企业应尽可能予以满⾜。采购清单:
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
⼩⻨良种⼩⻨良种经过精选、包⾐、包装,种⼦质量符合国家粮⻝作物种⼦(⽲⾕类)质量标准(GB4404.1-2024),纯度不低于99.0%,净度不低于99.0%,发芽率不低于86%,⽔分不⾼于13.0%,经过检疫合格公⽄133632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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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内容说明
1⼭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产⾼效⾏动项⽬⼩⻨良种采购采购内容:(1)本项⽬预计供种量133632公⽄,结算时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2)全⾯推⼴种⼦包⾐技术,实⾏种⼦机械包⾐,所使⽤的种⾐剂具备杀⾍、杀菌功能,具备农药登记要求;(3)送种到村,供种⼿续⻬全完备等。能够承诺成交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种到村。印制统⼀供种服务清册,完备供种⼿续并发放到⼾。对所供种⼦数量、质量、品种经营权等不到位⽽出现的问题负全部责任,并主动协调处理。本着政府采购服务最终农⺠受益的原则,为确保农⺠在不增加购种成本的基础上⽤上优质包⾐种⼦,供应商对项⽬区农⼾供应的⼩⻨种⼦价格应低于市场⼩⻨种⼦价格。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标:通过实施⼩⻨良种统⼀供种服务,确保农⺠在不增加购种成本的基础上⽤上优质包⾐种⼦,⼤⼒推⼴种⼦包⾐、宽幅精播、播后镇压等规范化播种的良种良法配套技术,实现⼩⻨良种和配套技术全覆盖,为取得明年夏粮丰收奠定坚实的基础。3、项⽬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起5⽇内完成。实施地点:采购⼈指定地点。4、需满⾜的服务标准等要求:(1)技术要求①具有种⼦⽣产基地、加⼯设备、储藏仓库、检验设施等种⼦⽣产和经营条件,具有《农作物种⼦⽣产经营许可证》(C证);②具备供种经验和相适应的供种能⼒;③⼩⻨良种经过精选、包⾐、包装,种⼦质量符合国家粮⻝作物种⼦(⽲⾕类)质量标准(GB4404.1-2024),纯度不低于99.0%,净度不低于99.0%,发芽率不低于86%,⽔分不⾼于13.0%,经过检疫合格。(2)项⽬服务说明:根据最终供种量据实结算,超出项⽬预算部分由供种企业⾃⾏承担。对本次采购未明确⽽农⼾有需求的,合法并适宜本地推⼴的品种,供种企业应尽可能予以满⾜。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供货通知后5⽇历天内完成
2交货地点招标⼈指定地点
3其他合同⽀付⽅式:本项⽬⽆预付款,全部供货完毕整体项⽬验收通过后,办理资⾦拨付⼿续,待县财政局拨付资⾦后⽀付。
4其他质量保证期:不低于8个⽉。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投标⽆效出现下列情形之⼀的,投标⽆效:(1)不具备《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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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件未按招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签署、盖章;(3)未按照招标⽂件中报价⽂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
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于招标控制价;(4)投标⽂件中要求在合同执⾏过程中对价格进
⾏调整的;(5)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6)相关资格资质证明⽂
件未按招标⽂件约定提交;(7)不符合招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8)交货安装期、质保期、质量标准不符合⽂件要求的
;(9)未按照招标⽂件要求格式报价的;(10)投标有效期不满⾜招标⽂件要求;(11)⽆投标⼈法定代表⼈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盖章;(12)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13)投标⽂件未完全满⾜招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
,或超过招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负偏差的最⼤范围、幅度和最⾼项数;(14)应提供⽽未提供、提供不全、未送⾄指定地
点带“※”标注样品或者提供样品不符合招标⽂件要求;(15)未按照招标⽂件要求制作技术⽂件;(16)对招标⽂件要求的
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所报产品不符;(17)低于成本价且⽆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8)评标委员
会认定投标⽅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招标⽂件要求;(19)以任何⽅式或者⽅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20
)评审期间,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件实质性内容;(2
1)投标⼈存在弄虚作假的⾏为;(22)属于招标⼈与投标⼈、投标⼈与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情形;(23)对招标⼈、招标
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他⼯作⼈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24)招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效情形;(25)列
⼊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26)不同供应商的电⼦投标〈响应)
⽂件存在制作机器码多处(3处及以上)相同、创建标识码相同、关键IP地址相同等情形且⽆法作出合理解释的;(27)不同
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件由同⼀电⼦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2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效的其他情形
。:
-第17⻚-
第四章资格审查
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件中投标⼈资格证明等进⾏审查
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4.1.⼀⼀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1⼀般资格条款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相关条件⽆重⼤违法记录声明函、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证明⽂件、具备履⾏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声明函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1本采购包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向中⼩企业采购,投标⼈须提供中⼩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中⼩企业声明函、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件

4.3.特定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1特殊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农作物种⼦⽣产经营许可证》(C证);2、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度种⾐剂购货意向协议;3、供应商所投报良种为⾃繁种⼦须提供繁种合同(协议),委托繁育种⼦须提供委托繁种合同(协议)。供应商所投报良种为代理经营的种⼦,均需提供⽣产商的《农作物种⼦⽣产经营许可证》(C证)、购种意向协议(须承诺成交后按协议履⾏);4、⾃繁种⼦和委托繁育种⼦均须提供由繁种所在地县级种⼦管理部⻔出具的繁种证明。其他材料、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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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评标办法
5.1.总则
⼀、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评标⼯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表和评审专家组
成。
三、评标⼯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法和评标标准进⾏独⽴评标。
四、本项⽬采取电⼦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应当按照本招标⽂
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
五、评标过程中的书⾯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投标⼈电⼦签章的,投标⼈应按规定加盖电⼦印章。评标委员
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标过程应当独⽴、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法⼲预评标活动。代理机构、采购⼈及其⼯作⼈员、采购⼈监督⼈
员违法⼲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评标委员会
⼀、本项⽬评标委员会成员⼈数应当为5⼈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财政部有特殊规
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
抽取。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并适应电⼦化采购评审的⼯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项⽬评审功能模块确认⾝份、签到、
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采购⼈代表可以使⽤采购⼈代表专⽤签章确认评审意⻅。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按
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投标⼈投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
会,解封投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
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下列职责:
(⼀)熟悉和理解招标⽂件;
(⼆)审查、评价投标⽂件是否符合招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三)对投标⽂件进⾏⽐较和评价;
(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对投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
(五)确定中标候选⼈名单,以及根据采购⼈委托直接确定中标⼈;
(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签署;
(七)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为;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3.评标程序
5.3.1.熟悉和理解招标⽂件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件进⾏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件中采购项⽬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
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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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停⽌评标的情形
本招标⽂件有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评标:
⼀、招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标⼯作⽆法进⾏的;
⼆、招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招标⽂件规定的评标⽅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六、招标⽂件将投标⼈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七、招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评审的情
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式和理由停⽌评标。
出现上述应当停⽌评标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停⽌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
标⼈,并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评标的,可以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
政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3.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的投标⽂件进⾏符合性审查。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不⼀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
基本原则和招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下表:
采购包1:
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1式样、签署和盖章须符合招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且内容完整⽆缺漏。{{未填写}}
2⽂件要求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项⽬主要实施⼈员技术资格⼀览表、⾃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封⾯、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技术参数响应表
3投标报价按照招标⽂件要求进⾏报价;投标价须是唯⼀的;不得超出预算或最⾼限价。商务应答表
4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件的截⽌之⽇起算)投标有效期须满⾜投标⼈须知附表。投标函
5⽆认定为“投标⽆效”的其他情形⽆认定为“投标⽆效”的其他情形。{{未填写}}
6交付(服务)期、交付(服务)地点交付(服务)期、交付(服务)地点须满⾜招标⽂件要求。商务应答表

投标⽂件满⾜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项未满⾜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效投标处理,
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
5.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书⾯解释。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
⼆、对投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投标⼈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应当书⾯进⾏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不影响投标⽂件的效⼒,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公平竞争。
三、投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致的,除招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件中相应内容不⼀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
(三)单价⾦额⼩数点或者百分⽐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印章确认提交后产⽣
约束⼒,投标⼈不确认的,其投标⽆效。
四、对不同语⾔⽂本投标⽂件的解释发⽣异议的,以中⽂⽂本为准。
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
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未能及时响应的,⾃⾏承担不利后果。
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权⼒。投标⼈的投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接作⽆效投标处理。
5.3.5.⽐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件进⾏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较和评
价。
5.3.6.评标委员会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件被认定为⽆效的进⾏重点
复核。
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作⼈员,在采购现场监督
⼈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件对评审结果进⾏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的,代理机构应当
根据情况书⾯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建议,并承
担独⽴评审责任: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畸低的。
⼆、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
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书⾯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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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中⽌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报告采购
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理。
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5.3.8.确定中标候选⼈名单
采购包1:3名
⼀、若采⽤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评审得分从⾼到低顺序排列;投标⽂件满⾜招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的投标⼈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
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
如本项⽬的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的,在按投标⼈评审得分从⾼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参加同⼀合同项下投标的,按⼀家投标⼈计算(任意⼀个核⼼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的投标⼈),评审后得分最⾼的同品牌投标⼈获得中标⼈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或者采购⼈委托评标委员
会采取随机抽取⽅式确定⼀个投标⼈获得中标⼈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不作为中标候选⼈。
⼆、若采⽤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投标报价从低到⾼顺序排列,投标⽂件满⾜招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
低的投标⼈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提供的经评审
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
量相同的并列。投标⼈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数量,在排名并
列的中标候选⼈中,采取随机抽取的⽅式确定中标候选⼈排名顺序。
如本项⽬的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参加同⼀合同项下投标
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参加评标(任意⼀个核⼼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的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或者采购⼈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式确定⼀名投标⼈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效。
5.3.9.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期和地点;
⼆、投标⼈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效投标⼈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名单或者经采购⼈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
换等;
七、报价最⾼的投标⼈为中标候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印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
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意⻅。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印章⼜未另⾏说明其不同意⻅和理由
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件作⽆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
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件规定。持不同意⻅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
不同意⻅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件规
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反映后,应当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
处理。
-第23⻚-
评5.4.1.评(⼀)若投标报价评标总得F1、F2…A1、A2评标过程说明:1.评分的2.评分标因落实政(⼆)若⼈。除了算术5.4.2.评采购包15.4.⽅标⽅法、细则及标准标⽅法采⽤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的投标⽂件进⾏独⽴评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分=F1×A1+F2×A2+……+Fn×An…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报价和最低报价。取值按四舍五⼊法,保留⼩数点后两位;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府采购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采⽤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件满⾜招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的投标价格进⾏任何调整。标细则及标准:
评审内容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技术部分50.00分商务部分2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对项⽬的理解根据投标⼈对本项⽬总体的操作流程、要求、技术细节的整体把握与理解进⾏综合评审。(1)进⾏了详细的描述,能正确理解项⽬需求,针对各⻛险点有切实可⾏的操作建议,并能够逐⼀提出详细解决⽅案和措施,且满⾜采购要求则得9分;(2)进⾏了描述,能正确理解项⽬需求,针对各⻛险点有切实可⾏的操作建议,并能够提出解决⽅案和措施,且满⾜采购要求则得7分;(3)虽进⾏描述但并未贴合项⽬实际情况进⾏详细论述,或⽅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则得6分;(4)虽进⾏描述但不能够完全满⾜采购需求则得3分;(5)未进⾏任何描述或不满⾜采购要求则得0分。9.0000主观技术⽂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24⻚-
供种管理⽅案根据投标⼈的供种管理⽅案进⾏综合评审。(1)进⾏了详细的描述,能正确理解项⽬需求,针对各⻛险点有切实可⾏的操作建议,并能够逐⼀提出详细解决⽅案和措施,且满⾜采购要求则得9分;(2)进⾏了描述,能正确理解项⽬需求,针对各⻛险点有切实可⾏的操作建议,并能够提出解决⽅案和措施,且满⾜采购要求则得7分;(3)虽进⾏描述但并未贴合项⽬实际情况进⾏详细论述,或⽅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则得6分;(4)虽进⾏描述但不能够完全满⾜采购需求则得3分;(5)未进⾏任何描述或不满⾜采购要求则得0分。9.0000主观技术⽂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进度保证措施根据投标⼈的进度保证措施进⾏综合评审。(1)进⾏了详细的描述,能正确理解项⽬需求,针对各⻛险点有切实可⾏的操作建议,并能够逐⼀提出详细解决⽅案和措施,且满⾜采购要求则得8分;(2)进⾏了描述,能正确理解项⽬需求,针对各⻛险点有切实可⾏的操作建议,并能够提出解决⽅案和措施,且满⾜采购要求则得6分;(3)虽进⾏描述但并未贴合项⽬实际情况进⾏详细论述,或⽅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则得5分;(4)虽进⾏描述但不能够完全满⾜采购需求则得3分;(5)未进⾏任何描述或不满⾜采购要求则得0分。8.0000主观技术⽂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技术评审
-第25⻚-
服务标准措施根据投标⼈的服务标准措施进⾏综合评审。(1)进⾏了详细的描述,能正确理解项⽬需求,针对各⻛险点有切实可⾏的操作建议,并能够逐⼀提出详细解决⽅案和措施,且满⾜采购要求则得8分;(2)进⾏了描述,能正确理解项⽬需求,针对各⻛险点有切实可⾏的操作建议,并能够提出解决⽅案和措施,且满⾜采购要求则得6分;(3)虽进⾏描述但并未贴合项⽬实际情况进⾏详细论述,或⽅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则得5分;(4)虽进⾏描述但不能够完全满⾜采购需求则得3分;(5)未进⾏任何描述或不满⾜采购要求则得0分。8.0000主观技术⽂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应急措施根据投标⼈的应急措施进⾏综合评审。(1)进⾏了详细的描述,能正确理解项⽬需求,针对各⻛险点有切实可⾏的操作建议,并能够逐⼀提出详细解决⽅案和措施,且满⾜采购要求则得8分;(2)进⾏了描述,能正确理解项⽬需求,针对各⻛险点有切实可⾏的操作建议,并能够提出解决⽅案和措施,且满⾜采购要求则得6分;(3)虽进⾏描述但并未贴合项⽬实际情况进⾏详细论述,或⽅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则得5分;(4)虽进⾏描述但不能够完全满⾜采购需求则得3分;(5)未进⾏任何描述或不满⾜采购要求则得0分。8.0000主观技术⽂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26⻚-
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对项⽬实施过程质量保证措施进⾏综合评审。(1)进⾏了详细的描述,能正确理解项⽬需求,针对各⻛险点有切实可⾏的操作建议,并能够逐⼀提出详细解决⽅案和措施,且满⾜采购要求则得8分;(2)进⾏了描述,能正确理解项⽬需求,针对各⻛险点有切实可⾏的操作建议,并能够提出解决⽅案和措施,且满⾜采购要求则得6分;(3)虽进⾏描述但并未贴合项⽬实际情况进⾏详细论述,或⽅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则得5分;(4)虽进⾏描述但不能够完全满⾜采购需求则得3分;(5)未进⾏任何描述或不满⾜采购要求则得0分。8.0000主观技术⽂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业绩企业业绩:⾃2024年1⽉1⽇⾄今已完成的类似项⽬,每份得2分,最⾼得6分。注:将合同扫描件关键⻚制作在响应⽂件中,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期为准。6.0000客观案例⼀览表及证明材料
种⼦精选、包⾐、运输根据种⼦精选、包⾐、运输措施等进⾏综合评审。(1)进⾏了详细的描述,能正确理解项⽬需求,针对各⻛险点有切实可⾏的操作建议,并能够逐⼀提出详细解决⽅案和措施,且满⾜采购要求则得9分;(2)进⾏了描述,能正确理解项⽬需求,针对各⻛险点有切实可⾏的操作建议,并能够提出解决⽅案和措施,且满⾜采购要求则得7分;(3)虽进⾏描述但并未贴合项⽬实际情况进⾏详细论述,或⽅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则得6分;(4)虽进⾏描述但不能够完全满⾜采购需求则得3分;(5)未进⾏任何描述或不满⾜采购要求则得0分。9.0000主观商务⽂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商务评审
售后服务根据售后服务措施进⾏综合评审。(1)进⾏了详细的描述,能正确理解项⽬需求,针对各⻛险点有切实可⾏的操作建议,并能够逐⼀提出详细解决⽅案和措施,且满⾜采购要求则得5分;(2)进⾏了描述,能正确理解项⽬需求,针对各⻛险点有切实可⾏的操作建议,并能够提出解决⽅案和措施,且满⾜采购要求则得4分;(3)虽进⾏描述但并未贴合项⽬实际情况进⾏详细论述,或⽅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则得3分;(4)虽进⾏描述但不能够完全满⾜采购需求则得2分;(5)未进⾏任何描述或不满⾜采购要求则得0分。5.0000主观商务⽂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异常低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响应报价0.0000客观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开标(报价)⼀览表
价格评审投标价格得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100×价格权重。满⾜采购⽂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评审报价。注:若报价形式为总价、单价、折扣、上浮率时,评审报价=投标报价,扣除价=评审报价×扣除⽐例=投标报价×扣除⽐例,扣除后评审报价=评审报价-扣除价=投标报价×(1-扣除⽐例)。30.0000客观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开标(报价)⼀览表

价格扣除
采购包1:
序号评审内容适⽤情形⽤扣除⽐例⽐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
采购包1:
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异常低价审查
采购包1:
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异常低价的情形
1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响应报价

本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1.本国产品标准适⽤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和服务项⽬中涉及的货物。适⽤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
采购品⽬分类⽬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
产品,矿与矿物,电⼒、城市燃⽓、蒸汽和热⽔、⽔,⻝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形资产。2.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所
投产品是否在中国境内⽣产。如所投产品在中国境内⽣产,应当如实填写声明函;如所投产品不在中国境内⽣产,⽆需填写声
明函。
2.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所投产品是否在中国境内⽣产。如所投产品在中国境内⽣产,应当如实填写声明函;如所投
产品不在中国境内⽣产,⽆需填写声明函。
3.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产的产品。
4.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产的产品。
5.本国产品政策执⾏根据国办发〔2025〕34号、财库〔2025〕30号执⾏。
6.对于采购标的适⽤本国产品标准的采购项⽬,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
函》,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当采购项⽬或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仅包含单⼀产品时,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
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
采购项⽬或者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
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例达到80%以上时,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件中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本国产品
成本占⽐的承诺函》,则依法对其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
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项⽬或采购包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
-第31⻚-
5.5.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予以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或者对招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不⾜3家的(如本项⽬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经符合性
审查,提供核⼼产品品牌不⾜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不⾜3家);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为的;
三、投标⼈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不能⽀付的;
四、因重⼤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公告。
5.6.定标
采购单位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件规定的⽅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应当⾃收到评标报告之⽇起5个⼯作⽇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未按评
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顺序确定中标⼈,⼜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为
中标⼈。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标⼈确定之⽇起2个⼯作⽇内,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公告中标结果,招标⽂件应
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5.7.评标委员会义务
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下列义务:
⼀、遵守评审⼯作纪律;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和评审标准进⾏独⽴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情况,投标⼈⾏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法⼲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招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时,停⽌评审并通过交易
系统向代理机构书⾯说明情况,说明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8.⼯评标委员会成员⼯作纪律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作纪律: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具或者相关电⼦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不可预⻅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件确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代表的意⻅,不得协商评分
,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不得拒绝对⾃⼰的评审意⻅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
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不得收受投标⼈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
-第32⻚-
⼈、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六章⽂投标⽂件格式
详⻅附件:封⾯
详⻅附件:案例⼀览表及证明材料
详⻅附件: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证明⽂件
详⻅附件: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详⻅附件:⽆重⼤违法记录声明函
详⻅附件:具备履⾏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声明函
详⻅附件:⾃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
详⻅附件:投标⼈承诺函
详⻅附件: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详⻅附件:中⼩企业声明函
详⻅附件: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件
详⻅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详⻅附件:其他材料
详⻅附件:技术参数响应表
详⻅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附件:投标函
详⻅附件:项⽬主要实施⼈员技术资格⼀览表
详⻅附件:商务⽂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详⻅附件:技术⽂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详⻅附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第33⻚-
详⻅附件:开标(报价)⼀览表
-第34⻚-
-第35⻚-
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本
详⻅附件:合同格式.docx
-第36⻚-
项目名称:
姓 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劳动合同编号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声明函
我公司(公司名称)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公司(公司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技术响应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在《技术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技术条款,并对上述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投标人不响应。
投标人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描述
投标人技术响应情况描述
响应情况说明(+/=/-)
备注
1
2
3
……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技术条款,投标人无需填写;可是,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投标的依据。
3.请在“投标人技术响应情况描述”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
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
5.招标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全称(公章):
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对项目的理解
2.供种管理方案
3.进度保证措施
4.服务标准措施
5.应急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其他证明材料(若有)
(自由格式)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如技术方案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开标(报价)⼀览表⼀
项⽬编号:SDGP370921000202602000058
项⽬名称:⼭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产⾼效⾏动项⽬⼩⻨良种采购
采购包:⼩⻨
投标⼈名称:
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
1备注:⽆⼩⻨宗***.4元「汇总引⽤」元总价

时间:年⽉⽇
签章:
-第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公司名称)参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若我公司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3.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条款规定。
投标函
(招标人):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
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5、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日历日。
6、我方理解,最低价不是成交唯一条件。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种子精选、包衣、运输
2.售后服务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
(6)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
国别:/品牌:/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供货完毕整体项目验收通过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待县财政局拨付资金后支付。
合同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时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3.合同履行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日历天内完成。
(2)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甲方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执行鲁财采[2025]9号
(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所有客观、量化指标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相关监督及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甲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拥有者性别
住 所住 所
联 系 人联 系 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合同分包
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
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对货物的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应在发现问题后2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 1 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 1% 支付违约金。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指定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乙方按相应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不低于8个月。
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乙方在接到验收小组的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3 日内负责处理。验收小组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保密条例。
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供货完毕整体项目验收通过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待县财政局拨付资金后支付。合同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时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质保期内。
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
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详见投标文件。
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详见投标文件。
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
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泰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1、甲方根据鲁财采[2025]9号文件规定组建履约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小组将对货物清单、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技术、性能指标、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质量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安全标准、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综合验收,出具验收意见,乙方须在验收书上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拒不盖章或签字的视同未通过验收。2、对项目履约验收时发生的检验(检测)费、劳务报酬费等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委托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收费额由乙方和委托代理机构协商确定。3、合同融资事项: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融资服务板块了解相关政策。

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
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商务响应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在《商务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并对上述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投标人不响应。
投标人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描述
投标人商务响应情况描述
响应情况说明(+/=/-)
备注
1
2
3
……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投标人无需填写;可是,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投标的依据。
3.请在“投标人商务响应情况描述”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
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
5.招标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全称(公章):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小麦良种采购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602000058采购人: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09月第一章投标邀请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小麦良种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6020000581.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宁阳县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小麦良种采购1.3.项目简介主要采购内容:小麦良种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采购包1:1、一般资格条款: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特殊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C证);2、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度种衣剂购货意向协议;3、供应商所投报良种为自繁种子须提供繁种合同(协议),委托繁育种子须提供委托繁种合同(协议)。供应商所投报良种为代理经营的种子,均需提供生产商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C证)、购种意向协议(须承诺成交后按协议履行);4、自繁种子和委托繁育种子均须提供由繁种所在地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繁种证明。1.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8.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1.9.联系方式采购人: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东首邮编:271400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邮编:271000联系人:***联系电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61,254.4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6.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由中标单位按货物类支付。100万(含)以下1.5%,100万-500万(含)1.1%。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不组织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兼投不兼中无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 2 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和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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