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河采油厂2025-2026年度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框架协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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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潍坊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清河采油厂2025-2026年度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框架协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清河采油厂 2025-2026 年度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框架协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4138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清河采油厂2025-2026年度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框架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30 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中国石化 安〔2018〕448 号《中国石化建设项目安全、职业病防护、消防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对清河采油厂 2025-2026 年度建设项目开展安全评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河采油厂 2025-2026 年度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框架协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河采油厂2025-2026年度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框架协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应包括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3)2021 年 1 月以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陆地石油开采、原油、成品油、天然 气管线等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 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时间等评审要素内容。合同 中如果不能明确显示服务范围等评审要素,需提供其他资料证明,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 业主管部门提供的,须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专业主管部门印章,否则不予认可。无具体合同 金额的框架合同还须附结算发票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业绩金额。);
(4)财产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 常名录。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2)持有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
(3)2021 年 1 月以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陆地石油开采、原油、成品油、天然 气管线等相关工程安全评价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 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时间等评审要素内容。合 同中如果不能明确显示服务范围等评审要素,需提供其他资料证明,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 专业主管部门提供的,须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专业主管部门印章,否则不予认可。无具体合 同金额的框架合同还须附结算发票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业绩金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 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信息查验通过后,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输入项目编号 20241389,提交文件购买材 料,查验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 确认参与投标后按 照以下时间购买文件:(1)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8 时 30 分—2024 年 12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2)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4.3 购买竞价文件时需查验以下 电子版资料,此阶段的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后,向其发售采 购文件:(1)采购公告;(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 描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相应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自拟,授权内容须包含文件购买;(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4)2021 年 1 月以 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陆地石油开采、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等相关工程建 设项目安全评价业绩;(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材料。(6)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等)。(7)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二级及以上安全 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2021 年 1 月以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陆地石油开采、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等相关工程安全评价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持有在该单位缴纳的 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4.4 投
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 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以及《江汉油田承包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 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1)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接受。(2)通过邮寄方式(推荐使用中国邮政 EMS 特快专递或顺丰速运)在递交截止 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寄达至招标联系人,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要充分考虑邮件的在途时间、邮件安全等风险,寄出邮件后应及时将快递单号通过手 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发送给招标联系人。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损毁、遗失、丢失、时间延 误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 七、其他
1 招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中的任意一种。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 户的银行开具。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信息应注 明:SL20241389。
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5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综合管 理中心纪检监督审计岗。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地 址: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太平西路北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zhang_zj.jhyt@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1203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sljlhd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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