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招标结果】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菏泽市 | 采购单位 | 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汇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山东洋龙商贸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SDGP371700000202602000322 二、项目名称: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其他仪器仪表): 货物类(山东洋龙商贸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定额30000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其他仪器仪表:300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其他仪器仪表):
无 合同包1(其他仪器仪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郑州路8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汇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凯瑞国际广场六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汇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相关附件: 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项目(SDGP37170000020260200032220260911002)-文件集.zip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审专家支付表.jpg |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项目(SDGP37170000020260200032220260911002)-文件集.zip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评审专家支付表.jpg
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公司名称)参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若我公司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3.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条款规定。
政策性优惠证明材料
投标人请在本招标文件附件中查看并选择自己企业及拟投产品符合的政府采购政策类型,并选择相对应的政策性优惠证明材料附在本页,采购清单中纳入强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必须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报价明细表。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项目/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如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填写本声明函。
附件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注:如投标人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填写本声明函。
附件4:
中小微企业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此文仅供投标人参考,不需做入投标文件。
附件5: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所投产品如为环境标志产品填写)
单位:元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价格 | 总价款的比率 | ||
| 单价 | 数量 | 合价 | ||||||||
| 1 | ||||||||||
| 2 | ||||||||||
| 3 | ||||||||||
| … | ||||||||||
| 合计 | ||||||||||
说明:
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
2.如所报产品为环保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
3.后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6:
强制节能产品报价明细表
单位:元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国家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单价 | 数量 | 合价 |
| 1 | |||||
| 2 | |||||
| 3 | |||||
| … | |||||
| 强制节能产品总价(元) | |||||
附注:
1.强制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为品目清单中有“★”标注的产品;
2.投标文件须附所报产品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以及所报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行截图扫描件,否则评委有权不予认定;
3.本项目采购中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时必须填写本表,否则评委有权不予认定,其报价无效,不予评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7:
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明细
单位:元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国家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单价 | 数量 | 合价 |
| 1 | |||||
| 2 | |||||
| 3 | |||||
| … | |||||
| 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总价(元) | |||||
附注:
1.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以外的节能产品;
2.投标文件须附所报产品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以及所报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行截图的扫描件,否则评委有权不予认定;
3.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的认定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不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或加分;
4.采购中涉及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时必须填写本表,否则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
5.本表内必须全部为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其他产品混填本表,将不享受节能产品评审价格折扣或加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8: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编号:SDGP371700000202602000322
项⽬名称: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批)更新项⽬
采购包:其他仪器仪表
投标⼈名称:
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批更新⼀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最⾼⾼限价 | 单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响应报价 |
| 1 | 三相电能表检定装置(核⼼产品)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1.0000 | 套 | {供应商响应}元 |
| 2 | 数字多⽤表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1.0000 | 台 | {供应商响应}元 |
| 3 | 过程校验仪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1.0000 | 台 | {供应商响应}元 |
| 4 | 质量⽐较仪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1.0000 | 套 | {供应商响应}元 |
| 5 | 验光仪顶焦度标准器、客观式标准器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1.0000 | 套 | {供应商响应}元 |
| 6 | 压缩天然⽓加⽓机检定装置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1.0000 | 套 | {供应商响应}元 |
| 7 | ⽔表检定装置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1.0000 | 套 | {供应商响应}元 |
| 8 | 超声功率计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1.0000 | 台 | {供应商响应}元 |
| 9 | 呼吸机质量检测仪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1.0000 | 套 | {供应商响应}元 |
| 10 | 多功能剂量仪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1.0000 | 套 | {供应商响应}元 |
| 11 | ⾼频电⼑分析仪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1.0000 | 台 | {供应商响应}元 |
| 12 | 医⽤注射泵和输液泵检测仪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1.0000 | 台 | {供应商响应}元 |
| 13 | 标准砝码组(F1等级10kg)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1.0000 | 套 | {供应商响应}元 |
| 14 | 标准砝码组(M1等级(10mg〜5kg))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2.0000 | 套 | {供应商响应}元 |
| 15 | 标准砝码组(F1等级(1〜5)kg)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1.0000 | 套 | {供应商响应}元 |
| 16 | 标准砝码组(F1等级20kg)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1.0000 | 套 | {供应商响应}元 |
| 17 | 标准砝码组(M1等级10kg)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 | {=响应报价/数量}元 | 1.0000 | 套 | {供应商响应}元合计: |
| 备注:⽆ | ||||||||||
时间:年⽉⽇
签章:
-第3⻚-
开标(报价)⼀览表⼀
项⽬编号:SDGP371700000202602000322
项⽬名称: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批)更新项⽬
采购包:其他仪器仪表
投标⼈名称: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最⾼限价⾼ | 响应报价 | 价款形式 |
| 1备注:⽆ | 其他仪器仪表 | 批 | ***元 | 「汇总引⽤」元 | 总价 |
时间:年⽉⽇
签章:
-第1⻚-
技术响应方案
格式自拟
公开招标文件
(货物类)
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700000202602000322
采购人: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汇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
汇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山东省菏泽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项目编号:SDGP371700000202602000322
1.2.项目名称: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项目
1.3.项目简介
本项⽬为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招标⽂件。
1.4.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采购包1:
1、营业执照: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信用查询:提供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4、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投标)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投标)
5、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合格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无
1.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
1.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详见采购公告。
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1.8.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1.9.联系方式
采购人: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郑州路888号
邮编:274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汇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凯瑞国际广场六楼
邮编:274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附表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 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45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 |
| 2. | 评标方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 |
| 3.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采购包1:不接受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 4. | 投标(响应)保证金 | 不收取保证金 |
| 5. | 履约保证金 | 采购包1:不缴纳 |
| 6.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
| 7.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定额30000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
| 8. | 中标结果公告 | 中标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
| 9. | 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 | 采购包1:不组织 |
| 10. | 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 |
| 11. | 兼投不兼中 | 不涉及 |
| 12. | 特殊情况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 |
| 13. | 报价/分值精确度 | 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 2 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 |
| 14. | 其他说明 | 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 |
2.2.总则
2.2.1.适用范围
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本招标文件由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和汇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汇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
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
2.3.招标文件
2.3.1.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
2.4.投标文件
2.4.1.投标文件的语言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
(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投标货币
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5.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
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二、投标人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
2.4.7.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
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
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
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5.1.开标
2.5.1.1.开标程序
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
2.5.1.2.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5.1.3.有关要求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
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资格审查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5.4.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5.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
2.6.1.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
2.6.3.合同分包和转包
2.6.3.1.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
注: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6.3.2.合同转包
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
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5.履行合同
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6.6.履约验收方案
一、验收组织方式:
采购包1:自行验收
二、履约验收程序:
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
三、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
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采购人应当自收到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供应商。
四、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包1:详⻅合同约定
五、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详⻅合同约定
六、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详⻅合同约定
七、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包1: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八、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采购包1:详⻅合同约定
2.6.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
2.7.纪律要求
2.7.1.保密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汇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汇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凯瑞国际6楼
邮编:274000
答复主体: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郑州路888号
邮编:274000
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函正本1份;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法律责任
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
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
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
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
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
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
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
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
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
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
2.9.3.注意事项
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10.样品评审
采购包1:本采购包无需提交样品
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4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450,0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 1 | 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 | 1.00(批) | 2,450,000.00 | 工业 | 是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 | 批 | 元 | 2,450,000.00 | 总价 | 无 |
(2)报价明细要求:
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
| 序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三相电能表检定装置(核心产品)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套 | 元 | 总价 | 无 | |
| 2 | 数字多用表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台 | 元 | 总价 | 无 | |
| 3 | 过程校验仪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台 | 元 | 总价 | 无 | |
| 4 | 质量比较仪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套 | 元 | 总价 | 无 | |
| 5 | 验光仪顶焦度标准器、客观式标准器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套 | 元 | 总价 | 无 | |
| 6 |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检定装置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套 | 元 | 总价 | 无 | |
| 7 | 水表检定装置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套 | 元 | 总价 | 无 | |
| 8 | 超声功率计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台 | 元 | 总价 | 无 | |
| 9 | 呼吸机质量检测仪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套 | 元 | 总价 | 无 | |
| 10 | 多功能剂量仪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套 | 元 | 总价 | 无 | |
| 11 | 高频电刀分析仪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台 | 元 | 总价 | 无 | |
| 12 | 医用注射泵和输液泵检测仪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台 | 元 | 总价 | 无 | |
| 13 | 标准砝码组(F1等级 10kg)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套 | 元 | 总价 | 无 | |
| 14 | 标准砝码组(M1等级(10mg~5kg))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套 | 元 | 总价 | 无 | |
| 15 | 标准砝码组(F1等级(1~5)kg)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套 | 元 | 总价 | 无 | |
| 16 | 标准砝码组(F1等级 20kg)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套 | 元 | 总价 | 无 | |
| 17 | 标准砝码组(M1等级 10kg) | 包含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 套 | 元 | 总价 | 无 |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1 | 其他仪器仪表 | 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 | 三相电能表检定装置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
| 序号 | 参数性质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三相电能表检定装置(核心产品) | 1、符合JJG596-2026最新检定规程的要求 。 2 、最大输出能力不低于:480V/ 100A 。 3、最小电流输出:0.2mA,满足Imax为1.2A的D/E级电能表起动试验的要求 。 4 、三相电量调节: 电压和电流输出支持三相统调和分相调节。 电压和电流输出全自动量程切换,并支持自动负载匹配 。 5、多功能电能测量:具有正向 、反向有功电能,无功电能等多种电能计量方法 。 6、日计时误差限为±0.05.s/d, 时钟时刻误差 :±1 s 。 7、电能脉冲:具有电能脉冲和光脉冲采样端口。 8、装置由三相精密标准功率源 、≥12表位检定台 、专用软件 、工作台和工控机等组成。 9、三相精密标准功率源准确度等级0.05级,标准源可无需标准表辅助单独检定安装式电能表。 10、三相电压输出范围不小于:30 V~ 480 V,量程含60V 、 120V 、240V 、480V; 电压输出测量不确定度不低于(k=2) :200ppmRD+50ppmRG 。 11、三相电流输出范围不小于:0.2mA~ 100A,量程含5mA 、 10mA 、20mA 、 100mA 、200mA 、500mA 、 1A、 2A 、5A 、 10A 、20A 、 100A; 电流输出测量不确定度(k=2) :5mA量程不低于 :400ppmRD+300ppmRG;10mA 、20mA量程不低于:300ppmRD+200ppmRG;其他量程不低于 :200ppmRD+200ppmRG; 12 、单、三相兼容,既可检定安装式三相电能表也可通过手动接线的模式检定安装式单相电能表 。 13 、负责安装,调试,检定,为购方免费培训技术人员, 14 、提供建标材料。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
| 2 | 数字多用表 | 符合最新检定规程要求, 电学技术参数:5.00000mV~55V, 100Ω ~ 11kΩ, 温度技术参数:-200℃ ~850℃; ACI:MPE ±(0.03%RD+0.05%FS)DCI: MPE ±(0.02%RD+0.03%FS)ACV: MPE ±(0.03%RD + 0.05%FS) ,DCV: MPE ±(0.02%RD+0.03%FS)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
| 3 | 过程校验仪 | 1、符合最新检定规程要求; 2、电压(0~10)V 准确度0.015%RD+0.0005V, 电流30mA准确度 0.015%RD+0.002mA, 电阻(0~3000)Ω准确度 0.015%RD+0.02Ω热电偶 :S 、R 、B 、K 、N 、J 、E 、T 、EA2 、Wre3-25 、Wre5-26 ,分辨力0.01 ℃ , 热电阻:Pt10 、Pt100 、Pt200 、Cu50 、Cu100 、Pt500 、Pt1000 、Ni100(617) 、Ni100(618)、 Ni120 、Ni1000,分辨力0.001 ℃ , 频率: 100Hz 0.050Hz~ 120.000Hz 0.001Hz 0.005%FS温度技术参数:(0 ~ 1600) ℃ 3、 不确定度等级 ±0.02%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
| 4 | 质量比较仪 | 1、采用高精度的电磁力传感器和微处理器技术及精密机械技术,具有温度补偿和漂移补偿技术,符合JJF1326-2011《质量比较仪校准规范》技术性能要求 。 2、加装休止装置,休止装置采用 电动控制 ,与比较仪分体结构 。 3、全量程分二档 :500Kg、1000Kg 。在检定中比较仪根据称盘上砝码的质量自动识别换档 。 4、安装数据通信接口 。称量数据通过打印机打印出来且可以输入到工作站。 5、型号:最大称量 1000Kg;称量档次 500Kg 、1000Kg;分度值:d 2g、 5g,检定分度值:e 2g 、5g,称重点一致性偏差: ±5g 、 ±10g;鉴别力: ≤5g 、≤10g;重复性: ±2g 、±5g; 6、显示类型 :内嵌LCD液晶显示,功能键设置:打印 、去皮 、校准;使用环境温度:实验室内或工作现场10-40℃ ;自然湿度;电源 AC220V±10% 50Hz±2%, 仪器尺寸满足常规吨砝码工作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
| 5 | 验光仪顶焦度标准器、客观式标准器 | 用于检定测量眼镜片用焦度计的计量器具, 要求符合JJG 866-2008《顶焦度标准镜片》检定规程 。 由球镜标准镜片和柱镜标准镜片两部分组成 。 1 、组成: 由球镜片 、+5D柱镜片和棱镜片三种组成,不确定度优于等于0.03m-1,(k=3) 。 (1)球镜片: 由±2.5m-1 ,±5m-1 ,±10m-1 ,±15m-1 ,±20m-1,±25m-1 ,组成 ,每一片直径25mm ,其中+15m-1球镜标准镜片可用于检定眼镜片用焦度计的透镜光学中心标记偏差 。 (2)柱镜片 :+5m-1柱镜标准镜片。 (3)棱镜片: 由2cm/m,5cm/m, 10cm/m, 15cm/m,20cm/m组成。 2 、性能要求(优于等于以下1-5中所示参数): (1)球镜度的最大允许误差 :不超过±0.05m-1。 (2)球镜度量值的年变化量不超过±0.02m-1 。 (3)球镜标准镜片所携带的柱镜度不超过±0.03m-1 。 (4)柱镜标准镜片1 、组成: 由±1.5m-1共2片组成, 。柱镜度最大允许误差 :±0.05m-1 。 (5)柱镜标准镜片所携带的球镜度不超过±0.03m-1 。 要求:不确定度 、误差保留,镜片配置允许等效成套方案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
| 6 |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检定装置 | 1、符合JJG996-2012《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检定规程》要求。 2、流量测量范围:(1~80)kg/min; 3、工作压力 :最大工作压力≤25MPa ;系统最高耐压≥37.5 MPa; 4、测量不确定度(包含因子k=2)0.2% ; 5、重复性:≤ 0.1%; 6、工作温度:-25 ℃ ~ + 55 ℃ ;工作相对湿度: 30% ~ 90%; 7、整机防爆标志:Ex db ib ⅡB T4 Gb; 8、主标准器质量流量计:(1~80)kg/min ;5%流量点优于±0.1% 。 9、数字压力表压力测量范围:(0~40)MPa;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2级; 10、能提供检测原始数据,能生成符合规范的检定证书/报告。 11、功能要求: (1)定位匹配,自动定位当前站点,根据历史记忆,匹配所有的待检编号; (2)定位地图渲染,从地图选点创建检定单位,Excel 模版预览,导出pdf、Excel; (3)大于等于6英寸操作屏,操作屏支持可分离式检测; (4)支持任意移动终端认证接入检测,而无需安装任何应用程序; (5)移动工作站:具有防爆合格证,工作站与装置主机无线连接,可生成二维码、具有扫描提取历史数据的功能; 12、加(卸)气柱加气枪(含软管)。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
| 7 | 水表检定装置 | 1、符合JJG162-2019检定规程要求 。 2、单排检表数量:DN15串联10只 ,DN20串联8只 ,DN25串联7只,DN40串联1只,DN50串联1只 3、工作原理:质量法 4、装置等级:0.2% 5、流量范围:0.004-40 m3/h 6、 电子称:量程600kg, 150kg,30kg;不低于6000e 7、摄像装置: ≥4吋液晶显示,工业摄像机, 网络接口,像素≥100万 。 8、 图像处理:准确率≥99%;指针式分辨率: 1/20分格,读取方式为梅花针 、单指针 、双指针 、 多指针选择; 自动读取水表表盘读数, 自动读取水表始值和 末值 。 9、检定软件:软件界面实时显示整个水表表盘视频,可实时保存水表图像和视频 。 10、气泵:AC220V 11、循环水源:采用变频节能模式,水泵功率 :不低于7.5kW,AC380V 12.15-50检测时间 :≤10分钟(如DN15水表三个检测点用水量20L/2L/ 1L,不含拆装表) ;也可传统方式检表 。 13、 电源电 压:AC220V AC380V 14 、提供建标材料 15 、免费安装,调试,检定,培训技术人员。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
| 8 | 超声功率计 | 用来对诊断及理疗 、治疗超声探头进行功率输出测量 。配有双支撑锥形靶, 自动清零功能;满足 JJG639-1998等标准技术性能要求 。 性能要求:(测量范围和最大允许误差优于等于以下1-5中所示参数) 1、测量范围 :0-30W; 2 、分辨率: 1mW; 3、精度 :±10%; 4、探头直径 :最大100mm; 5 、频率响应范围:0.5-10MHz; 6、测试介质:脱气水;配置要求:主机 、 电源线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
| 9 | 呼吸机质量检测仪 | 1 、测量软件为全中文界面,符合JJF 1234-2018《呼吸机校准规范》 、JJF 1998-2022《急救和转运呼吸机校准规范》 、JJF 1997-2022《无创呼吸机校准规范》 、JJF2149-2024《麻醉机校准规范》使用要求 。 2 、 以太网连接器允许将设备连接到局域网,具有远程控制接口; 3 、参数要求【测量范围和最大允许误差优于等于以下1-29中所示参数】; (1)流量范围 :(-300~300) L/min ,最大允许误差:±1.65% or ±0.04 L/min; (2)体积范围 :(0~1000) L ,最大允许误差 :±1.75% or ±0.1 L; (3)管路压力范围:±18 kPa,最大允许误差:±0.5% or ±0.01 kPa; (4)氧浓度范围 :(0~100) % ,最大允许误差 :±1 vol%; (5)差压范围:(-25~25) kPa,最大允许误差 :± 0.5% or ± 0.01 kPa; (6)湿度范围 :(0~ 100) %RH,最大允许误差:±3 %RH (10 %RH ~ 80 %RH);± 5 %RH (<10 %RH and >80 %RH); (7)吸入潮气量范围:(0~60) L,最大允许误差 :1.75% or ±0.1 mL; (8)呼出潮气量范围:(0~60) L,最大允许误差:1.75% or ±0.1 mL;(12)呼吸量范围:(0~300) L/min ± 1.75% or ± 5mL/min; (9)吸气时间范围 :(0~60) s,最大允许误差: ±0.01 s; (10)呼气时间范围 :(0~90) s,最大允许误差: 0.01 s;(15)吸气时间占周期比(Ti/Ttot)范围: 0~100% ,最大允许误差: ±5%; (11)吸气峰压范围 :(-18~18) kPa,最大允许误差: ±0.75% or ±0.01 kPa;(17)平均压范围:(-18~18) kPa ,最大允许误差: ±0.75% or ±0.01kPa; (12)吸呼比范围:1 :300~300:1 ,最大允许误差: ±2% or ±0.1 ;(19)吸气正压范围:(0~18) kPa ,最大允许误差: ±0.75% or ±0.01 kPa; (13)呼气末正压范围 :(0~18) kPa,最大允许误差: ±0.75% or ±0.01 kPa;(21)呼吸频率范围 :(0~2000) BPM,最大允许误差: ± 1.0% or ± 1 BPM; (14)吸气峰流范围:(-300~300) L/min,最大允许误差: ± 1.65% or ± 0.04 L/min;(23)呼气峰流范围 :(-300~300) L/min,最大允许误差: ± 1.65% or ± 0.04L/min; (15)肺顺应性范围 :(0~1000) mL/kPa,最大允许误差: ±3% or ± 1 mL/kPa; (16)平台压范围:(0~18) kPa,最大允许误差: ±0.75% or ±0.01 kPa;(26)吸气屏气时间比例 %TP范围: (0~100) %TP ,最大允许误差: ±0.1 %TP; (17)吸气保持时间范围 :(0~60) s,最大允许误差: ±0.01 s;(28)呼气保持时间范围 :(0~60) s,最大允许误差: ±0.01 s;(29)标准气阻: 内径4mm,长度40mm, 出口角度45°不限定单一尺寸; 4 、麻醉气体检测模块(测量范围和最大允许误差优于等于以下1-7中所示参数) (1)CO2(二氧化碳) :测量范围:(0~10)% ,最大允许误差: ±(0.2%vol+2%读数) ;测量范围:(10~15)% ,最大允许误差: ±(0.3%vol+2%读数) 。 (2)N2O (笑气) :测量范围:(0~100)% ,最大允许误差: ±(2%vol+2%读数) ; (3)ISO(异氟烷/醚) :测量范围: (0~8)% ,最大允许误差: ±(0.1%vol+5%读数) ; (4)ENF(恩氟烷/醚) :测量范围:(0~8)% ,最大允许误差: ±(0.1%vol+5%读数) ; (5)HAL(氟烷/醚) :测量范围:(0~8)% ,最大允许误差: ±(0.1%vol+5%读数) ; (6)DES(地氟烷/醚) :测量范围:(0~22)% ,最大允许误差: ±(0.1%vol+5%读数) ; (7)SEV(七氟烷/醚) :测量范围:(0~10)% ,最大允许误差: ±(0.1%vol+5%读数) ; 5 、软件功能 (1)模式切换 :ATP 、 ATPD 、ATPS 、AP21 、AP25 、STP 、STPD0 、STPD20 、STPD21 、STPH 、BTPS 、 BTPSA 、 BTPD 、 BTPD-A 、0/1013 、20/981 、15/1013 、25/991 、20/1013 、23/1013 、 NTPD 、 NTPS; (2)数据储存 :具备数据存储功能,可将数据通过USB 、无线通信等方式将数据导出,具备excel\pdf\word等多种格式,主机可输入中文信息 。 6 、夹板肺:肺容量:(0~300)mL和(0~1000)mL;肺顺应性 :50mL/kPa 、100mL/kPa 、200mL/kPa和500mL/kPa;气道阻力:0.5kPa/(L•s-1),2kPa/(L•s-1)和5kPa/(L•s-1) 。 7 、配置要求:气流分析仪主机1 台 ,带便携式PC端一套,充电器1套 ,说明书1 套 ,气阻 、专用包装箱 、夹板肺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
| 10 | 多功能剂量仪 | 一 、整体功能要求 1.1可用于检测所有诊断用X光设备,可覆盖全部医用X光/CT/DR检测,包括一般的工频X线发生器和高档的变频X线高压发生器的X光机 、拍片机 、透视机 、脉冲透视机 、牙科机 、全景牙科机 、牙科CT机 、低剂量CR机 、DR机 、小型便携式X光机 、DSA(数字减影系统) 、不同靶材的乳腺机 、扫描乳腺机 、CT机等医用X光机质量性能检测 。 符合JJG 1145-2017 《医用乳腺X射线辐射源》 、JJG 1101-2014 《医用诊断全景牙科X射线辐射源检定规程》 、JJG 744-2004 《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源》 、JJG 1067-2011 《医用诊断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系统X射线辐射源》 、JJG 1078-2012 《医用数字摄影(CR 、 DR)系统X射线辐射源检定规程》;JJG 1078- 2026 《医用数字摄影(CR 、DR)系统X射线辐射源检定规程》要求 。 1.2测量方式:主机要求带无线功能,彩色可视显示屏,要求配置专用质控软件, 中文操作界面,操作人员手持彩色触摸屏平板工作站在控制室操作,实现无线控制就能将KV,剂量,剂量率,曝光时间,mAs,半价层,总滤过,脉冲性能等多种功能测量结果直接显示在工作站上,并能将数据自动导入配置的计算软件,生成检测报告 。主机具有USB接口 、 以太网络接口 。 1.3提供需求化订制服务,在一台主机可以搭配选择多种不同功能性的探测器用以满足不同客户的测试需求,也可将多功能探头的功能分离和整合 。 1.4 探测器支持独立校准维护,可分体送检;一体式整机校准方案同等认可;校准/维修时只需要把探头单独返厂 1.5要求适合非介入测试,保证无足跟效应造成的测试误差,设备算法可消除X射线足跟效应带来的测量误差 1.6 主机具备剂量自动适应功能,高低剂量区间无需频繁更换探头1.7 曝光同时可在屏幕上直接观测管电压千伏峰值波形 、管电流波形和剂量率波形,并内置检测操作指导文件,可即时指导测试 。 二 、设备性能参数【测量范围和最大允许误差优于等于以下2.1-2.4中所示参数】: 2.1主机需配置可充电锂离子电池, 使用时间不小于10 小时密集使用 。 2.2拍片透视探测器剂量量程 :1nGy–9000Gy ,不确定度5% 或 5nGy;剂量计校准因子扩展不确定度小于等于5.0%(K=2)剂量率量程: 1nGy/s–500 mGy/s,不确定度5% 或 10nGy/s;诊断水平剂量计积分当年稳定性不大于2%在X射线管电压为70kv,总滤过为2.5mmAL时提供的非减弱束,重复性小于等于1.0% 千伏峰值量程:(40–150)kVp ,不确定度2%;半价层量程:(1–14)mm Al,不确定度10 % ; 总滤过量程:(1.5–35) mm Al ,不确定度10% 或 0.3mm Al;曝光时间量程: 1 ms–999 s,分辨率0.1 ms; 2.3 CT 笔形探测器能量响应 :≤5% 在70-150kV之间;剂量量程: 10 μGy–900Gy,不确定度5%;剂量长度乘积量程: 100μGycm–9000 Gycm,不确定度5%;剂量率量程:10 μGy/s–250mGy/s,不确定度5%; 时间量程: 10ms–999s,分辨率1ms; 2.4剂量面积乘积电离室组件 (1)内置蓄电池,无线数据传输,实现测量数据的即时远程传输,配合电脑端智能软件,能够实时掌控并可视化分析测量结果 。 (2)剂量面积乘积范围 0.01μGym² ~ 100 Gym² (3)剂量面积乘积分辨率 0.01μGym² (4)剂量面积乘积率范围 0.01μGym²/s~3000μGym²/s (5)对应全面积照射剂量率 5μGy/s~ 140mGy/s( (6)透光率 ≥70% (7)线性 ±5% (8)能量响应 ±6%(40 kV~ 150kV,100kV 为参考点,总过滤 2.5mmAl) (9)长期稳定性 ±2%(10)重复性≤1%(11)校准因子的不确定度不超过10%(k=2)配置 :主机 拍片透视探测器 CT 笔形探测器 剂量面积乘积电离室组件 带显示设备和输出设备一套 使用手册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
| 11 | 高频电刀分析仪 | 满足JJF1217—2025《高频电刀校准规范》要求 。 性能要求:(优于等于1至4中要求) 1、输出测量1. 1负载电阻 :需内置无感型电阻 。量程:0-5200Ω;步进:0Ω 、 10Ω 、20Ω 、25Ω至 2500Ω(增量25Ω),2500Ω至 5200Ω (增量100Ω);准确度:± 2.5% 。 1.2输出功率量程 :0-500W ,准确度 :<10W: ±5% 读数+1W, 10-500W: ±5%读数;1.3电流量程 :0mA至5500mA ,准确度 :±(读数 2.5%+1mA) 。 1.4电压量程:0- 10KV峰峰电压,准确度:±(读数 10% + 50V) 。 1.5波峰因子量程: 1.4-16 。 2、高频漏电流量程:0 mA 至5500mA,准确度:±(读数 2.5% + 1mA) , 固定阻抗 :200Ω0 ,额外固定阻抗 :200Ω 3、负极板接触质量监测器测试:(CQM回路阻抗测试): 电阻量程:0Ω至 475Ω , 步进:1Ω , 准确度 :0-10Ω : ±0.5Ω , ≥ 11Ω : ±5%; 4、血管闭合性测试回路电流量程:0 mA 至 5500 mA,准确度: ±(读数 2.5% + 1mA); 5、配置要求:主机 、测试线一套 、工具箱 、 电源线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
| 12 | 医用注射泵和输液泵检测仪 | 1 、符合JJF 1259-2018《医用注射泵和输液泵校准规范》 、JJG 1098-2014《医用注射泵和输液泵检测仪检定规程》 、JJF 2263-2025《医用液体微流量泵校准规范》要求 。 2 、主机:彩色显示屏,可同时测量双通道 。 3 、测量模式至少包括 :注射泵测量模式 、输液泵测量模式 、 PCA 泵测量模式 、 阻塞压力测量模式,包含喇叭曲线 、周期分析 。 4 、可自定义检测流程 、 自动调用本地存储的设备信息及测量数据 ,加载预设参数,测试完成后自动保存测量数据,且可输入中文信息 。 性能要求:(优于等于5至13中要求) 5 、流量范围 :(0.1~3000)mL/h;精度优于等于 :(0~9.9)mL/h ±(1% +0.005mL/h) ,(10~3000)mL/h ± 1%; 6 、容量范围 :(0~100000) mL ;精度优于等于:(0~3000)ml/h ±(1 % +1 个分度值); 7 、压力范围: (-40~380)kPa;精度优于等于 :(-40~140)kPa ±(1% + 0.6kPa) ,[140 ~ 380)kPa ±2kPa; 8 、背压范围:(-27~85)kPa;精度优于等于: ± (1% + 0.6kPa); 9 、 时间间隔 :1s; 10 、 时间:0 ~ 1000h ;精度优于等于: ±(0.2% + 0.2 秒); 11 、推注容量范围:0.01~100000mL;精度: ± (2% + 0.01mL); 12 、供电时长 :≥8h; 13 、触发阈值 :4 μL; 14 、外部接口:TYPE-C,USB,HDMI,LAN; 15 、通信 :通信接口至少包含USB、Wi Fi; 16 、数据管理: 自动保存检测结果,支持word 、excel 、 PDF 格式导出; 17 、系统可更新 18 、主要配置 :主机1 台 、连接管路1 套 、充电器1 套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
| 13 | 标准砝码组(F1等级 10kg) | F1等级 10kg单个不锈钢砝码 :符合最新检定规程要求 1、 304不锈钢材料 2、 砝码的形状为圆柱型 3、 砝码上刻有标识 4、带有调整腔 5、 铝合金盒包装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
| 14 | 标准砝码组(M1等级(10mg~5kg)) | M1等级 (10mg~5kg)一套不锈钢砝码组:符合最新检定规程要求 1、 2Cr13不锈钢材料 2、砝码的形状:kg和g为圆柱形,mg为片状 3、砝码上刻有标识 4、 铝合金盒包装 5、每组包括5kg*1,2kg*2 ,1kg*1 ,500g*1,200g*2 ,100g*1 ,50g*1 ,20g*2 ,10g*1 ,5g*1 ,2g*2 ,1g*1 ,500mg*1 ,200mg*2, 100mg*1 ,50mg*1 ,20mg*2 ,10mg*1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
| 15 | 标准砝码组(F1等级(1~5)kg) | F1等级 (1~5)kg不锈钢砝码组 :符合最新检定规程要求 1、 304不锈钢材料 2、 砝码的形状为圆柱型 3、 砝码上刻有标识 4、 带有调整腔 5、 铝合金盒包装 6、 每组包括5kg*1,2kg*2,1kg*1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
| 16 | 标准砝码组(F1等级 20kg) | F1等级 20kg一块不锈钢单个砝码:符合最新检定规程要求 1、 304不锈钢材料 2、 砝码的形状为圆柱型 3、 砝码上刻有标识 4、 带有调整腔 5、 铝合金盒包装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
| 17 | 标准砝码组(M1等级 10kg) | M1等级 10kg一块不锈钢单个砝码 :符合最新检定规程要求: 1、 2Cr13不锈钢材料 2、 砝码的形状为圆柱型 3、 砝码上刻有标识 4、 带有调整腔 5、 铝合金盒包装 注:供货时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证书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内容 | 说明 |
| 1 | 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 | 采购人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验收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
| 2 | 其他 | 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包括相关配件、附件、材料)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储存、保管、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培训、缺陷修复、质保期内所需要更换的部件(零件)、保险等费用及其技术和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等一切有关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的总报价中。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1 | ★ | 交货时间 | 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
| 2 | ★ | 交货地点 | 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 3 | ★ | 其他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
| 4 | ★ | 其他 | 质保期:2年。 |
| 5 | ★ | 其他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预付合同金额的 35%;全部货物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且由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发票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第四章资格审查
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4.1.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资格审查资料 |
| 2 | 书面声明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资格审查资料 |
| 3 | 信用查询 | 提供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 资格审查资料 |
| 4 | 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投标)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投标) | 资格审查资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5 |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 资格审查资料 |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 资格审查资料 |
| 7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资格审查资料 |
| 8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提供合格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资格审查资料、政策性优惠证明材料 |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资格审查资料、政策性优惠证明材料 |
4.3.特定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无 | |||
第五章评标办法
5.1.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
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评标委员会
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投标人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
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3.评标程序
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5.3.2.停止评标的情形
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
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3.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资格审查资料、开标(报价)一览表、封面 |
| 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 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条款偏离表、开标(报价)一览表、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政策性优惠证明材料、封面、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商务条款偏离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投标人承诺函、企业业绩一览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函、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条款偏离表、开标(报价)一览表、技术响应方案、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政策性优惠证明材料、封面、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商务条款偏离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投标人承诺函、企业业绩一览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函、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4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函、报价明细表 |
| 5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 报价明细表 |
| 6 | 供货安装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 7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 8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
5.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
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
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
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5.3.5.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5.3.6.评标委员会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包1:3名
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
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
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
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5.3.9.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
5.4.1.评标方法
(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说明: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1: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技术部分50.00分报价得分50.00分 |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技术评审 | 技术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指标无任何偏离,投标设备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技术指标规格需求,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须将拟投产品每项技术指标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一列明,每项技术参数、指标须与相应证明材料或技术说明一致,不得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要求提供图片、证书佐证材料的,必须提供完整的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以负偏离评定进行扣分。 | 30.0000 | 客观 | 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响应方案 |
| 供货安装方案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供货方案的①项目实施计划(含团队人员配备情况)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方案共二项措施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本部分共5分,每项内容:①措施方案详细具体、清晰明确,针对性强,提交的材料齐全,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和采购要求得2.5分;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实际需求或存在瑕疵扣0.2分;③措施方案整体对采购需求没有针对性,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不得分。 注:本项所称“瑕疵”是指措施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或存在逻辑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或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5.0000 | 主观 | 技术响应方案 | |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从①服务能力②技术支持共二项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本部分共6分,每项内容:①措施方案详细具体、清晰明确,针对性强,提交的材料齐全,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和采购要求得3分;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实际需求或存在瑕疵扣0.2分;③措施方案整体对采购需求没有针对性,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不得分。 注:本项所称“瑕疵”是指措施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或存在逻辑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或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0000 | 主观 | 技术响应方案 | |
| 培训方案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①培训内容及培训目标(需包含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及培训时间安排)②培训团队人员配置共二项措施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本部分共3分,每项内容①措施方案详细具体、清晰明确,针对性强,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1.5分;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实际需求或存在瑕疵扣0.2分;③措施方案整体对采购需求没有针对性,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不得分。 | 3.0000 | 主观 | 技术响应方案 | |
| 售后服务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①售后服务计划方案(需包含售后服务团队的人员配置及分工方案、售后服务内容及具体服务方案)②质保维保服务方案(需包含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联系方式)及保障措施③紧急故障处理预案(需针对各种故障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共三项措施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本部分共6分,每项内容①措施方案详细具体、清晰明确,针对性强,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2分;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实际需求或存在瑕疵扣0.2分;③措施方案整体对采购需求没有针对性,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不得分。 注:本项所称“瑕疵”是指措施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或存在逻辑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或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0000 | 主观 | 技术响应方案 | |
| 异常低价审查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其他仪器仪表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其他仪器仪表响应报价 | 0.0000 | 客观 | 开标(报价)一览表 |
| 价格评审 | 价格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50%(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50.0000 | 客观 |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函 |
价格扣除
采购包1:
| 序号 | 评审内容 | 适用情形 | 扣除比例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无 | |||||
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
采购包1: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无 | |||
异常低价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异常低价的情形 |
| 1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其他仪器仪表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其他仪器仪表响应报价 |
本国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1.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所投产品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如所投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应当如实填写声明函;如所投产品不在中国境内生产,无需填写声明函。
2.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所投产品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如所投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应当如实填写声明函;如所投产品不在中国境内生产,无需填写声明函。
3.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4.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5.本国产品政策执行根据国办发〔2025〕34号、财库〔2025〕30号执行。
6.对于采购标的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当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仅包含单一产品时,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本国产品成本占比的承诺函》,则依法对其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
5.5.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
5.6.定标
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一、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5.7.评标委员会义务
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附件:封面
详见附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详见附件: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函
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详见附件: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附件:商务条款偏离表
详见附件:企业业绩一览表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详见附件:技术条款偏离表
详见附件:政策性优惠证明材料
详见附件:技术响应方案
详见附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详见附件:开标(报价)一览表
详见附件:投标函
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合同文本.docx
(仅供参考,可据实调整)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设备类)
项目名称: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项目
合同编号:
计划编号:
采购人: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汇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采购人(全称):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供应商(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项目项目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检验检测设备(第一批)更新项目。
2.供货地点: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内容和范围:。
二、供货期
。
三、质量标准
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供应商项目经理:。
六、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七、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方式:
□其他支付方式:
八、合同融资事项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九、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合同条款;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图纸(如果有);
(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承诺
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一、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签订。
十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
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条款
1.采购与供应
1.1本合同价款最终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
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数量为暂定量,供应商按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最终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
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1.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
1.5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设备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税费,除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
1.6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
(1)综合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
(2)具体调价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要求
2.1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
2.3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
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地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6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8其他质量要求:。
3.供货时间及地点
3.1供货及通知方式:。
3.2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设备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
4.2质量验收:
(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
(2)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
(3)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5)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供应商24小时内负责处理。
4.3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
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5.1安全文明施工
5.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_____________。
5.1.2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5.1.3供应商负责在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设备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要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
6.预付款
6.1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
6.2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7.货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
7.3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
7.4其他
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
8.合同变更
8.1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设备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设备价格不变。
9.双方责任
9.1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
采购人收货代表:,联系电话:。
供应商交货代表:,联系电话:。
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设备顺利交接。
9.2供应商应将设备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2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
9.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设备。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设备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9.4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设备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
9.5装箱单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
9.6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
9.7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9.8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设备,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
9.9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
9.10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
9.11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9.12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13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14采购人依据本合同(供应商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供应商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10.违约与赔偿
10.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含增值税)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
10.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
10.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
(1)同意采购人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
(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设备所需的其他费用。
(3)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设备价格。
(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10.4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8日内答复,如果在28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0.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
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0.6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0.7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
11.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1.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11.3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1.4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2.1涉及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
13.争议解决
13.1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2程序解决:
(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其他
14.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14.2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
14.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
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
14.4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失效。
14.5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
注:以上合同仅为格式,具体合同条款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偏离情况(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 | |||||
注:投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要求及标准”与拟提供的货物服务一一列举对比,逐项填写本表,投标内容条款不得照搬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包号: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日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金额 | 签订时间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注:本表可依式扩展;本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
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供货安装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并负责修补所供产品的任何缺陷,质量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日历天。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偏离情况(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 | |||||
注: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本表,未填写或填写不全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所有商务条款。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投标人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我方接受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一、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电子投标文件,其中所有响应内容一致、真实有效。二、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采购文件要求,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单位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五、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
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