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2026年攀峰登山越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结果公告(采购包1、2)
【招标结果】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2026年攀峰登山越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结果公告(采购包1、2):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山东 济南市 | 采购单位 | 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2026年攀峰登山越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602001564 二、项目名称: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2026年攀峰登山越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采购包2: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其他医疗设备): 货物类(辐鑫工贸(四川)有限公司)
采购包2(其他医疗设备): 货物类(北京科霖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每包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的80%货物类项目收费标准(现金或转账形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其他医疗设备:1919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其他医疗设备:237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本项目属于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配套性要求,只能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场景,无其他替代方案,无市场竞争空间。 合同包1(其他医疗设备):
合同包2(其他医疗设备):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 地址: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9楼911室 联系方式:0531-81917677、15628799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华山 电话:0531-81917677、15628799030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2026年攀峰登山越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SDGP37010000020260200156420261014001)-文件集.zip 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2026年攀峰登山越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报价明细附件.zip 本国产品相关附件.zip 专家支付表.pdf |
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2026年攀峰登山越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SDGP37010000020260200156420261014001)-文件集.zip
本国产品相关附件.zip
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2026年攀峰登山越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报价明细附件.zip
专家支付表.pdf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包号: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日期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其他证明材料(若有)
(自由格式)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如技术方案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供应商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并承诺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他目的。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如实记录查询情况。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响应情况 |
| 1 | 响应文件完整性 | 须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 |
| 2 | 文件要求 | 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 3 | 交付(供货)期、交付(供货)地点 | 交付(供货)期、交付(供货)地点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4 | 无认定为“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 无认定为“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 |
| 5 | 协商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协商有效期须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
| 6 | 协商响应情况(如有) | 供应商在协商过程中,是否响应协商要求。 |
技术响应表
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在《技术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技术条款,并对上述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供应商不响应。
供应商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协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响应文件技术条款描述 | 供应商技术响应情况描述 | 响应情况说明(+/=/-)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技术条款,供应商无需填写;可是,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响应的依据。
3.请在“供应商技术响应情况描述”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
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采购文件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
5.采购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供应商全称(公章):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其他证明材料(若有)
(自由格式)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如技术方案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货物类)
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2026年攀峰登山越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602001564
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6年10月
第一章协商邀请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单一来源协商。本项目为山东省济南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602001564
1.2.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2026年攀峰登山越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1.3.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2026年攀峰登山越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共分为2个包。包1:后装机放射源设备,预算16万元,包2:后装机插值针设备,预算2.04万元。
1.4.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以书面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单一来源协商。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5、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声明函。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规定:①适用承诺制的情况:A.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可提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可无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B.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投标人,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C.本项目评审现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②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况:A.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B.投标人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C.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缴纳税收0申报的须提供无(不)欠税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5、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声明函。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规定:①适用承诺制的情况:A.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可提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可无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B.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投标人,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C.本项目评审现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②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况:A.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B.投标人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C.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缴纳税收0申报的须提供无(不)欠税证明材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最新《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2)供应商须按照最新《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或备案凭证。
采购包2:
1、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最新《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2)供应商须按照最新《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或备案凭证。
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采购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1.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方式及地址:
一、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起质疑。
注:获取的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
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
1.9.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
地址: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68号
邮编:271104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9楼911室
邮编:250000
联系人:王华山、刘徇
联系电话:0531-81917677、15628799030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供应商须知附表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 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60,000.00元采购包2:20,4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 |
| 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采购包1:不接受采购包2:不接受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 3. | 投标(响应)保证金 | 不收取保证金 |
| 4. | 履约保证金 | 采购包1:不缴纳采购包2:不缴纳 |
| 5.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 6.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每包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的80%货物类项目收费标准(现金或转账形式) |
| 7. | 采购结果公告 | 采购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
| 8. | 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 采购包1:不组织采购包2:不组织 |
| 9. | 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 |
| 10. | 特殊情况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 |
| 11. | 报价/分值精确度 | 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 |
| 12. | 其他说明 | 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 |
2.2.总则
2.2.1.适用范围
一、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二、本采购文件由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和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协商的采购人是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
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邀请书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
五、“电子评审”是指协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协商、确定供应商成交、出具协商情况记录等活动。
2.3.采购文件
2.3.1.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协商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四、协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五、评审办法;
六、响应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2.3.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
2.4.响应文件
2.4.1.响应文件的语言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协商小组在协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协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
(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响应货币
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5.响应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
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
一、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采购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二、供应商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
2.4.7.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采购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
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2.5.开启、评审和确定供应商成交
2.5.1.开启
2.5.1.1.开启程序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
2.5.1.2.解密响应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5.3.评审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2.5.4.成交通知书
一、协商小组确认供应商成交后,代理机构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
2.6.1.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
2.6.3.合同分包和转包
2.6.3.1.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2.6.3.2.合同转包
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
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
2.6.5.履行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6.6.履约验收方案
一、验收组织方式:
采购包1:自行验收
采购包2:自行验收
二、履约验收程序:
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
采购包2:一次性验收
三、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
设备移交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
采购包2:
设备移交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
四、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包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采购包2: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五、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采购包2: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六、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采购包2: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七、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包1: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进行验收。
采购包2: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进行验收。
八、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2.6.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
2.7.纪律要求
2.7.1.保密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协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二、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三、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协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五、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七、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八、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九、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供应商有前述一至三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三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华山
联系电话:0531-81917677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9楼911室
邮编:250000
三、供应商提出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函正本1份;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采购文件回执单)。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法律责任
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
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
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
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
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
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
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
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
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
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
2.9.3.注意事项
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10.样品评审
采购包1:本采购包无需提交样品
采购包2:本采购包无需提交样品
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6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0,0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 1 | 后装机放射源 | 2.00(玫) | 160,000.00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0,4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0,4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 1 | 后装机插植针 | 34.00(个) | 20,400.00 | 工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后装机放射源 | 玫 | 元 | 160,000.00 | 总价 | 无 |
(2)报价明细要求:
后装机放射源
| 序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后装机放射源 | 后装机放射源 | 玫 | 元 | 160,000.00 | 总价 | 无 |
采购包2:
(1)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后装机插植针 | 个 | 元 | 20,400.00 | 总价 | 无 |
(2)报价明细要求:
后装机插植针
| 序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后装机插植针 | 后装机插植针 | 个 | 元 | 20,400.00 | 总价 | 无 |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2: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2: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2: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2: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2: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后装机放射源
| 序号 | 参数性质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1 | 项目需求 | 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后装机放射源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3.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且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的产品。4.交货时间:接到医院通知后30天内到货。5.交货地点: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二、放射源参数核素:Ir-192(192Ir)活度:3.7E+11Bq(10Ci)外形尺寸:Φ1.1x6.5mm源辫规格:Φ1.1x1700mm活性区尺寸:0.7x3.5mm半衰期:74天用途:近距离后装治疗机辐照源三、服务要求1、根据医院需求供应医用后装源;2、具有检验证书和编码卡,放射源货包辐射水平及表面污染检测证书;3、办理新源运输证;4、提供运输公司及运输人员相关资质;5、协助医院办理放射源审批所需材料;6、负责放射源运送至我院指定地点,包含旧源拆卸,新源安装调试;7、所投产品须具有后装治疗机厂家出具的测试报告;8、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书(需包含销售Ir-192核素)。 |
采购包2:
标的名称:后装机插植针
| 序号 | 参数性质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1 | 项目需求 | 1.附件名称:后装机插值针2.主要用途:用于近距离后装插植治疗。
3.技术要求:3.1 插植针表面光滑不能有任何锐角和毛刺。3.2 外径≤1.6mm3.3 确保能够和科室现用的KL-HDR-C型近距离治疗后装设备可靠连接并能正常开展近距离后装插植治疗。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内容 | 说明 |
| 1 | 无 | 无 |
采购包2:
| 序号 | 内容 | 说明 |
| 1 | 无 | 无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1 | 交货时间 | 后装机放射签订合同后,接到通知30日内到货并调试安装; | |
| 2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3 | 其他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付款至合同金额100%。质保期:后装机放射源半衰期74天 |
采购包2: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1 | 交货时间 | 后装机插植针签订合同后,45日内交货。 | |
| 2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3 | 其他 | 质保期:后装机插植针质保期以整机保修,质保1年(非折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付款至合同金额100%。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采购包2:
无:
第四章协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协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
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
在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除以上内容外,协商小组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在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协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协商小组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协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协商的供应商。
第五章评审办法
5.1.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评审办法。
二、协商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协商小组负责。协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协商小组成员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
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协商小组成员在签署协商情况记录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协商小组
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建协商小组,协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本项目协商小组成员人数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自行确定,其中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协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协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
三、协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专业人员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专业人员。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协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
四、协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供应商成交;
(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协商情况记录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协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3.评审程序
5.3.1.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
协商小组正式协商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5.3.2.停止评审的情形
本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一、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
二、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五、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协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协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协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3.资格审查
网上开启完成后,由协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5.3.3.1.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关联关系查询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 5 |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 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声明函。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信用查询 |
| 6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 7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其他材料 |
| 8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规定: ①适用承诺制的情况:A.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可提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可无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B.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投标人,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C.本项目评审现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 ②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况:A.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B.投标人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C.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 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缴纳税收0申报的须提供无(不)欠税证明材料 |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采购包2: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关联关系查询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 5 |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 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声明函。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信用查询 |
| 6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 7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其他材料 |
| 8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规定: ①适用承诺制的情况:A.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可提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可无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B.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投标人,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C.本项目评审现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 ②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况:A.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B.投标人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C.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 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缴纳税收0申报的须提供无(不)欠税证明材料 |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无 | |||
采购包2: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无 | |||
5.3.3.3.特定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特定资格要求 | (1)根据最新《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2)供应商须按照最新《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或备案凭证。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采购包2: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特定资格要求 | (1)根据最新《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2)供应商须按照最新《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或备案凭证。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5.3.4.符合性审查
协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协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响应文件完整性 | 须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 {{未填写}} |
| 2 | 文件要求 | 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投标人承诺函、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投标有效期、商务响应表、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封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技术参数响应表 |
| 3 | 交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地点。 | 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须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符合性审查 |
| 4 | 无认定为“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 | 无认定为“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 | {{未填写}} |
| 5 | 协商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协商有效期须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符合性审查 |
| 6 | 未按规定提供强制节能产品 | 未按文件规定提供强制节能产品的 | 符合性审查 |
| 7 | 协商响应情况(如有) | 供应商在协商过程中,是否响应协商要求。 | 符合性审查 |
采购包2: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响应文件完整性 | 须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 {{未填写}} |
| 2 | 文件要求 | 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投标人承诺函、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投标有效期、商务响应表、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封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技术参数响应表 |
| 3 | 交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地点。 | 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须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符合性 |
| 4 | 无认定为“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 | 无认定为“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 | {{未填写}} |
| 5 | 协商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协商有效期须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符合性 |
| 6 | 协商响应情况(如有) | 供应商在协商过程中,是否响应协商要求。 | 符合性 |
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协商情况记录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
5.3.5.协商
一、协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协商的供应商进行协商,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协商。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进入等候大厅(找到对应项目),与协商小组进行在线协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协商结束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系统提示,及时通过交易系统在线响应协商小组发出的协商邀请,签章并确认提交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将不能提交,视为供应商自行放弃该轮协商,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二、协商小组负责与供应商(邀请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为资格条件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就第四章规定的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进行协商确定成交价格。
三、协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澄清函形式在线提交协商小组。澄清函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
四、提交供应商响应表、协商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协商小组成员和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后生效。协商小组成员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5.3.6.最后报价
一、协商结束后,协商小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协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
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协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三、供应商未按协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
(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供应商最后报价无效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
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
一、评审过程中,协商小组认为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采购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
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协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消息提示,及时响应协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协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
5.3.8.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一、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协商小组拟出具协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协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协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
二、协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协商情况记录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协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协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协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协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5.3.9.出具协商情况记录
协商小组在交易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出具协商情况记录。
协商情况记录是协商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署的原始协商记录和协商结果编写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一来源公示情况说明(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必须包含公示情况说明);
二、协商日期和地点,协商小组成员名单;
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协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协商小组成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协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协商小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核对。复核、核对发现存在财政部规定应当修改评审结果的情形,协商小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复核、核对无误后,协商小组按规定编写、签署协商情况记录。
5.3.10.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协商小组在协商过程中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对协商情况记录有异议的,应当在协商情况记录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协商情况记录。持不同意见的协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5.4.评审细则及标准
价格评审
采购包1:
价格评审条款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价格权重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投标价格得分 | 100.00% | 供应商报价系数=(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100×价格评审系数。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评审报价。以供应商报价系数汇总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注:若报价形式为总价、单价、折扣、上浮率时,评审报价=投标报价,扣除价=评审报价×扣除比例=投标报价×扣除比例,扣除后评审报价=评审报价-扣除价=投标报价×(1-扣除比例)。 |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
采购包2:
价格评审条款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价格权重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投标价格得分 | 100.00% | 供应商报价系数=(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100×价格评审系数。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评审报价。以供应商报价系数汇总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注:若报价形式为总价、单价、折扣、上浮率时,评审报价=投标报价,扣除价=评审报价×扣除比例=投标报价×扣除比例,扣除后评审报价=评审报价-扣除价=投标报价×(1-扣除比例)。 |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开标(报价)一览表 |
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
采购包1: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无 | |||
采购包2: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无 | |||
异常低价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异常低价的情形 |
| 1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其他医疗设备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即其他医疗设备响应报价 |
采购包2: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异常低价的情形 |
| 1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其他医疗设备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即其他医疗设备响应报价 |
本国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1 | 其他医疗设备 | 后装机放射源 | 后装机放射源 |
采购包2: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1 | 其他医疗设备 | 后装机插植针 | 后装机插植针 |
1.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2.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所投产品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如所投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应当如实填写声明函;如所投产品不在中国境内生产,无需填写声明函。
3.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4.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5.本国产品政策执行根据国办发〔2025〕34号、财库〔2025〕30号执行。
6.对于采购标的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当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仅包含单一产品时,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本国产品成本占比的承诺函》,则依法对其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
5.5.终止采购活动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协商小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使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四、无法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或者无法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5.6.确定供应商成交
采购单位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协商情况记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协商情况记录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未按照协商情况记录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协商情况记录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采购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5.7.协商小组义务
协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专业人员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8.协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
协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协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详见附件:封面
详见附件: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详见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详见附件:关于本国产品成本占比的承诺函
详见附件: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详见附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函
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详见附件:其他材料
详见附件:技术参数响应表
详见附件:商务响应表
详见附件:符合性审查
详见附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详见附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详见附件:投标有效期
详见附件:信用查询
详见附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详见附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详见附件:关联关系查询
详见附件:投标有效期
详见附件:信用查询
详见附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详见附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详见附件:关联关系查询
详见附件:符合性
详见附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详见附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详见附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详见附件:开标(报价)一览表
详见附件:开标(报价)一览表
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采购合同(济南市货物).docx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声明函
我公司(公司名称)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供应商承诺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我方接受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单位递交响应文件参与协商。
一、我方已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了电子响应文件,其中所有响应内容一致、真实有效。
二、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采购文件要求,我方的协商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
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四、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单位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五、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
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八、我方将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关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将被立案追诉的规定。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供应商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并承诺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他目的。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如实记录查询情况。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
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
年月日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声明。
2.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规定:①适用承诺制的情况:A.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可提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可无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B.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投标人,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C.本项目评审现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②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况:A.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B.投标人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C.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缴纳税收0申报的须提供无(不)欠税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参加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
特此承诺。
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
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
年月日
注:
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开标(报价)⼀览表⼀
项⽬编号:SDGP370100000202602001564
项⽬名称:济南市第⼋⼈⺠医院2026年攀峰登⼭越岭医疗设备采购项⽬(第⼆批)
采购包:其他医疗设备
投标⼈名称: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最⾼限价⾼ | 响应报价 | 价款形式 |
| 1备注:⽆ | 其他医疗设备 | 个 | 20400元 | 「汇总引⽤」元 | 总价 |
时间:年⽉⽇
签章:
-第1⻚-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规定:①适用承诺制的情况:A.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可提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可无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B.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投标人,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C.本项目评审现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②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况:A.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B.投标人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C.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缴纳税收0申报的须提供无(不)欠税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参加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
特此承诺。
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
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
年月日
注:
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
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
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
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
3.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
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商务响应表
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在《商务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并对上述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供应商不响应。
供应商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协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描述 | 供应商商务响应情况描述 | 响应情况说明(+/=/-)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供应商无需填写;可是,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响应的依据。
3.请在“供应商商务响应情况描述”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
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采购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
5.采购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供应商全称(公章):
关于本国产品成本占比的承诺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中所列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占本项目(包)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为%。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
1.当采购项目(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时,投标人(供应商)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应当同时出具《关于本国产品成本占比的承诺函》
2.全部产品是指本项目(包)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XXX.XXX,⽣产⼚为XXX,⼚址为XXX。XXX的中国境内⽣产的组件成本占⽐≥⽆需响应。XXX的⽆需响应在中
国境内⽣产。XXX的⽆需响应在中国境内完成。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全称(盖章):{供应商名称}
⽇期:XXX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并填写。
2.⽣产⼚名与⼚址应与⽣产⼚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产的组件成本占⽐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序”栏可不填,下同。
-第1⻚-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开标(报价)⼀览表⼀
项⽬编号:SDGP370100000202602001564
项⽬名称:济南市第⼋⼈⺠医院2026年攀峰登⼭越岭医疗设备采购项⽬(第⼆批)
采购包:其他医疗设备
投标⼈名称: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最⾼限价⾼ | 响应报价 | 价款形式 |
| 1备注:⽆ | 其他医疗设备 | 玫 | 160000元 | 「汇总引⽤」元 | 总价 |
时间:年⽉⽇
签章:
-第1⻚-
单⼀来源采购⽂件⼀⽂(货物类)采购项⽬名称:⼋⼈⺠,⽬济南市第⼋⼈⺠医院2026⼭⽬⼆,年攀峰登⼭越岭医疗设备采购项⽬(第⼆批)采购项⽬编号:SDGP370100000202602001564,⽬济南市第⼋⼈⺠医院⼋⼈⺠⼭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10⽉-第1⻚-第⼀章⼀协商邀请⼭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济南市第⼋⼈⺠医院(以下简称“采购⼈")委托,拟对采⽤单⼀来源采购⽅式进⾏采购,兹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的单⼀来源协商。本项⽬为⼭东省济南市本级政府采购项⽬,适⽤《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编号:SDGP3701000002026020015641.2.⽬采购项⽬名称:⼋⼈⺠济南市第⼋⼈⺠医院2026⼭⽬⼆年攀峰登⼭越岭医疗设备采购项⽬(第⼆批)1.3.⽬采购项⽬简介本项⽬为济南市第⼋⼈⺠医院2026年攀峰登⼭越岭医疗设备采购项⽬(第⼆批),共分为2个包。包1:后装机放射源设备,预算16万元,包2:后装机插值针设备,预算2.04万元。1.4.⽅邀请供应商⽅式本项⽬以书⾯的⽅式邀请供应商参与单⼀来源协商。公告在“中国⼭东政府采购⽹”(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采购包1:1、供应商须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向采购⼈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其他组织或⾃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商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证书”;供应商是⾮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商⼾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商⼾营业执照”;供应商是⾃然⼈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然⼈⾝份证明。2、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银⾏出具的有效的近三个⽉内的资信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提供⽆重⼤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5、投标⼈⽆不良信⽤记录。: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的其他投标⼈的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声明函。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信⽤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站(www.ccgp.gov.cn)、“中国执⾏信息公开⽹”⽹站(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在投标截⽌时间前的信⽤记录并保存信⽤记录结果⽹⻚截图,拒绝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6、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具有履⾏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声明函。7、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函或近6个⽉任意⼀个⽉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证明资料。根据⼭东省财政厅《关于推⾏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信⽤承诺制的通知》的规定:①适⽤承诺制的情况:A.在⼭东省境内注册的投标⼈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可提前在“⼭东省政府采购⽹”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第2⻚-和社会保障资⾦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缴费信息(提交投标⽂件截⽌⽇期前6个⽉任意⼀个⽉)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函》,可⽆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相关证明材料。B.对于反馈⽆相关信息的投标⼈,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相关证明材料。C.本项⽬评审现场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将登录“中国⼭东政府采购⽹”,在“开评标管理”栏⽬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提交投标⽂件截⽌⽇期前六个⽉任意⼀个⽉在⼭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情况。②不适⽤承诺制的情况:A.投标⼈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B.投标⼈未在⼭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相关证明材料。C.其他不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制的情形。其他相关要求详⻅《⼭东省财政厅关于推⾏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信⽤承诺制的通知》。其他组织和⾃然⼈也需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缴纳税收0申报的须提供⽆(不)⽋税证明材料采购包2:1、供应商须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向采购⼈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其他组织或⾃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商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证书”;供应商是⾮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商⼾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商⼾营业执照”;供应商是⾃然⼈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然⼈⾝份证明。2、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银⾏出具的有效的近三个⽉内的资信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提供⽆重⼤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5、投标⼈⽆不良信⽤记录。: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的其他投标⼈的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声明函。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信⽤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站(www.ccgp.gov.cn)、“中国执⾏信息公开⽹”⽹站(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在投标截⽌时间前的信⽤记录并保存信⽤记录结果⽹⻚截图,拒绝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6、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具有履⾏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声明函。7、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函或近6个⽉任意⼀个⽉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证明资料。根据⼭东省财政厅《关于推⾏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信⽤承诺制的通知》的规定:①适⽤承诺制的情况:A.在⼭东省境内注册的投标⼈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可提前在“⼭东省政府采购⽹”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缴费信息(提交投标⽂件截⽌⽇期前6个⽉任意⼀个⽉)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函》,可⽆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相关证明材料。B.对于反馈⽆相关信息的投标⼈,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相关证明材料。C.本项⽬评审现场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将登录“中国⼭东政府采购⽹”,在“开评标管理”栏⽬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提交投标⽂件截⽌⽇期前六个⽉任意⼀个⽉在⼭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情况。②不适⽤承诺制的情况:A.投标⼈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B.投标⼈未在⼭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相关证明材料。C.其他不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制的情形。其他相关要求详⻅《⼭东省财政厅关于推⾏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信⽤承诺制的通知》。其他组织和⾃然⼈也需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缴纳税收0申报的须提供⽆(不)⽋税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第3⻚-采购包1:不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采购包2:不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微企业,符合中⼩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商⼾视同中⼩企业。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最新《医疗器械⽣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许可证或⽣产备案凭证;投标⼈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2)供应商须按照最新《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或备案凭证。采购包2:1、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最新《医疗器械⽣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许可证或⽣产备案凭证;投标⼈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2)供应商须按照最新《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或备案凭证。1.6.⼦电⼦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实⾏电⼦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化采购活动。⼀、供应商参与本项⽬电⼦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采购⽂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件和电⼦评审等。⼆、供应商应当使⽤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印章,参加本项⽬电⼦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的⼀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印章确认的电⼦⽂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为和电⼦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严格授权管理,防⽌⾮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准备电⼦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产⽣的不利后果。1.7.⼀⽂⽅单⼀来源采购⽂件获取时、⽅式及地址:⼀、单⼀来源采购⽂件获取时间:详⻅采购公告(或邀请书)。⼆、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单⼀来源采购⽂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电⼦单⼀来源采购⽂件上传⾄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单⼀来源采购⽂件。供应商成功获取单⼀来源采购⽂件后,将收到已获取单⼀来源采购⽂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单⼀来源采购⽂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单⼀来源采购⽂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采购⽂件由正⽂和附件组成,正⽂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及开启时间、⽅式、地点⼀、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及开启时间:详⻅采购公告(或邀请书)。⼆、提交响应⽂件⽅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件的回执单。三、本项⽬采取⽹上开启,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组织在线开启。-第4⻚-1.9.⽅联系⽅式采购⼈:济南市第⼋⼈⺠医院地址:济南市钢城区新兴路68号邮编:271104联系⼈:刘科⻓联系电话:***代理机构:⼭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化西路13号海⾠⼤厦A座9楼911室邮编:250000联系⼈:王华⼭、刘徇联系电话:0531-81917677、15628799030-第5⻚-第⼆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限价本项⽬各包采购预算⾦额如下:采购包1:160,000.00元采购包2:20,4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件中规定的预算⾦额,采购⼈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限价,最⾼限价详⻅第三章。2.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采购包2:不接受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个联合体,以⼀个投标⼈的⾝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承担的⼯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承担相同⼯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承担不同⼯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应当共同与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3.投标(响应)保证⾦不收取保证⾦4.履约保证⾦采购包1:不缴纳采购包2:不缴纳5.响应有效期⾃提交⾸次响应⽂件截⽌之⽇起90⽇历天响应⽂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件按⽆效处理。6.代理服务费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每包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的80%货物类项⽬收费标准(现⾦或转账形式)7.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中国⼭东政府采购⽹”予以公告。8.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不组织采购包2:不组织9.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不组织标前答疑10.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电⼦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交易系统发⽣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或数据库出错)⽽⽆法正常使⽤的;⼆、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第⼆章规定。11.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展⽰⾄⼩数点后2位,超出⼩数点位的数值采⽤四舍五⼊的⽅式进⾏保留。12.其他说明本采购⽂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范围⼀、本采购⽂件仅适⽤于本次单⼀来源采购项⽬。⼆、本采购⽂件由济南市第⼋⼈⺠医院和⼭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协商的采购⼈是济南市第⼋⼈⺠医院。⼆、“供应商”是指按照邀请书规定获取采购⽂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的代理机构是⼭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四、“⽹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件等活动。五、“电⼦评审”是指协商⼩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协商、确定供应商成交、出具协商情况记录等活动。2.3.⽂采购⽂件2.3.1.采购⽂件的构成采购⽂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是项⽬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协商邀请;⼆、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协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本。2.3.2.采购⽂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次响应⽂件截⽌之⽇前,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采购⽂件上传⾄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件编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次响应⽂件截⽌之⽇-第7⻚-3个⼯作⽇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采购⽂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3个⼯作⽇的,应当顺延提交⾸次响应⽂件截⽌之⽇。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采购⽂件,进⾏响应⽂件编制。2.4.⽂响应⽂件2.4.1.响应⽂件的语⾔⼀、供应商提交的响应⽂件以及供应商与协商⼩组在协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件原则上使⽤中⽂。响应⽂件中如附有外⽂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并附在相关外⽂资料后⾯,未翻译的外⽂资料,协商⼩组将视其为⽆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为外籍⼈⼠的,法定代表⼈的签字和护照;(⼆)对于如⽣产⼚家授权书、原⼚技术证明资料及⼀些⾏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业认证等需要以⾮中⽂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的。⼆、翻译的中⽂资料与外⽂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盾,以中⽂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采购⽂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均采⽤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均以⼈⺠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中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带来的损失。采购⼈享有本项⽬实施过程中产⽣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将在采购项⽬实施过程中采⽤⾃有或者第三⽅知识成果的,使⽤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和开发⼿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限期⽀持,采购⼈享有使⽤权(含采购⼈委托第三⽅在该项⽬后续开发的使⽤权)。三、如使⽤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要求的全部⼯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所需的⼀切费⽤。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采购⽂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印章确认后产⽣约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效响应处理。2.4.6.响应⽂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件规定编制响应⽂件,采购⽂件第六章对响应⽂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编写。⼆、供应商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完成响应⽂件编制、加盖电⼦印章和加密。2.4.7.响应⽂件的提交⼀、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采购⽂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件,将被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解密响应⽂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第8⻚-2.4.8.响应⽂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进⾏补充、修改的,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供应商成交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上开启解密响应⽂件。2.5.1.2.解密响应⽂件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符合采购⽂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件解密程序,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加密响应⽂件的数字证书进⾏响应⽂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效响应处理。2.5.2.查询及使⽤信⽤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信⽤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站(www.ccgp.gov.cn)、“信⽤⼭东”⽹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的信⽤记录并保存信⽤记录结果⽹⻚截图,拒绝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2.5.3.评审详⻅采购⽂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协商⼩组确认供应商成交后,代理机构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效,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及验收2.6.1.签订合同⼀、采购⼈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30⽇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合同,采购⼈因不可抗⼒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不可抗⼒事由消除之⽇起7⽇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采购⼈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合同不得对采购⽂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在书⾯合同上签章之⽇起⽣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第9⻚-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2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东政府采购⽹”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7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同级财政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当事⼈不得擅⾃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应当⾃合同变更之⽇起2个⼯作⽇内在“中国⼭东政府采购⽹”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合同转包。⼆、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过程中,采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额的百分之⼗。签订不超过三年履⾏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不适⽤前述规定。2.6.5.履⾏合同⼀、采购⼈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法等适⽤《中华⼈⺠共和国⺠法典》。2.6.6.履约验收⽅案⼀、验收组织⽅式:采购包1:⾃⾏验收采购包2:⾃⾏验收⼆、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次性验收采购包2:⼀次性验收三、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设备移交采购⼈5个⼯作⽇内经采购⼈验收合格后,达到验收条件起7⽇内,验收合同总⾦额的100%采购包2:设备移交采购⼈5个⼯作⽇内经采购⼈验收合格后,达到验收条件起7⽇内,验收合同总⾦额的100%四、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根据《⼭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东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作的指导意⻅》及采购⼈要求进⾏验收。采购包2:根据《⼭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东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作的指导意⻅》及采购⼈要求进⾏验收。五、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根据《⼭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东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作的指导意⻅》及采购⼈要求进⾏验收。采购包2:根据《⼭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东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作的指导意⻅》及采购⼈要求进⾏验收。六、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第10⻚-采购包1:根据《⼭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东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作的指导意⻅》及采购⼈要求进⾏验收。采购包2:根据《⼭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东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作的指导意⻅》及采购⼈要求进⾏验收。七、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照国家和⾏业相关标准、本项⽬采购⽂件、响应⽂件以及甲⼄双⽅签订的采购合同进⾏验收。采购包2:按照国家和⾏业相关标准、本项⽬采购⽂件、响应⽂件以及甲⼄双⽅签订的采购合同进⾏验收。⼋、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采购包2:⽆2.6.7.资⾦⽀付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付采购资⾦。具体⽀付约定详⻅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有关⼈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协商不得有下列情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三、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协商⼩组成员⾏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四、成交后⽆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五、未按照采购⽂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六、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七、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变更、中⽌或者终⽌政府采购合同;九、拒绝有关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提供虚假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三条情形之⼀的,作⽆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三条情形之⼀的,认定成交⽆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员及相关⼈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员及相关⼈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的,应当回避:⼀、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者负责⼈有夫妻、直系⾎亲、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的关系。-第11⻚-供应商认为采购⼈员及相关⼈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济南市第⼋⼈⺠医院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件的询问、质疑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王华⼭联系电话:0531-81917677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化西路13号海⾠⼤厦A座9楼911室邮编:250000三、供应商提出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采购⽂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件之⽇或者采购⽂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三)对成交结果提
剑鱼标讯山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